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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紫璃·櫻雪 於 2013-8-24 10:11 編輯
搞笑歡樂向—十二聖騎到香港
第五章 約法三章
前言:
十萬個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我超超久沒更了……(謎:是剛好一個月)
因為之前我去了夏令營還要填另一個坑所以潛水了抱歉……
那個坑暫時完了所以我可以多多更這邊……應該吧?
七月五日,16:00,程家
「我們回來了……啊啊啊啊啊!!!」敏一踏入家門,便又重複了一遍回家兩部曲——開門,慘叫。
我探頭進屋,不意外又看見一坨粉紅色的「異形」正賴在沙發上。
已經是兩個星期內第十次了呢……正坐在沙發上讀報的雷瑟·審判無奈地抬頭。
此時,房內傳來某萊卡的慘叫聲,然後是一連串鞭打聲。嗯……看似有點兒童不宜?不過我看他本人很享受就是了。
可惜我隔壁這位可不像我這樣轄達。
只見敏突然靜默下來,周身彌漫着黑色低氣壓,大有一種十號風球來臨前的氣勢……
糟了,她生氣了……
我的想法馬上得到了證實。
「我受夠了!你們可不可以理會一下我們的感受?」敏,你今天吃了火藥嗎?火力好強喔。
「格里西亞·太陽!你整天就在敷那些很噁心的粉紅色“面膜”,你知道每天一放學就看見一堆粉紅色的東西賴在沙發上有多驚悚嗎!」敏,妳是受了甚麼刺激嗎?「還有你,萊卡·刃金!你天天就是在討打!你知道現在我遇見鄰居時人家是用多奇怪的目光看着我們嗎?」敏妳冷靜點好嗎……眼眶都紅了……
「真的很抱歉……不如我們來約法三章吧。」十二聖騎的主事人,太陽……旁的審判道。
「好。只要大家願意遵守,相信日後也能減少不少爭拗。」我決定站出來做個決定了。以敏現在這麼火大的狀態,也很難下出正確的判斷吧!一時意氣之爭罷了,不要傷了和氣。
不消一會,十二聖騎便陸陸續從屋內走出來了。
現在我們正圍坐成一圈,中央有一本簿和一支筆。我清了清喉嚨,朗聲說:「為了減少日後相處上的爭執,不如我們就來約法三章,希望大家可以依規矩行事,不要再爭執了。」「好。」「隨便。」「沒問題。」「這樣也好。」「嗯。」「好的……」「是。」「好提議。」「同意。」「就這樣做吧。」「也好。」「贊成。」看來大家也滿贊同的。
帝摩斯突然現身了……他拿着我去年的中史課本說:「約法三章這個成語是源於秦末楚漢相爭時劉邦入秦後與百姓制定的三項法規,內容為……」
「……真的很感謝你的解釋。」我們不約而同地頭上掛着黑線道。
大伙很快便進入了狀態,嘰嘰喳喳的討論聲此起彼落。時不時還聽到「不是吧」「早該這樣了」之類的聲音。
中間的討論我們就跳過吧,咱就直接看最終的定案吧。
第一條:格里西亞·太陽不得在公眾場所敷面膜
各方意見:
知情人甲:這條是專為照顧我們弱小的心臟而設的。
知情人乙:那就是我可以在豆子裏敷對吧?
知情人丙:隨便你,我看不見就行。
第二條:萊卡·刃金不得在公眾地方討打
各方意見:
知情人甲:史萊姆你也有今天!有人陪我了!
知情人乙:不要啊∼∼∼∼∼
知情人丙:早就該這樣了!
第三條:伊希嵐·寒冰必須在晚上七時前離開廚房
各方意見:
知情人甲:我在為我的甜點哀悼……
知情人乙:沒問題。(小聲)七點半可以嗎?
知情人丙:很好,那可以幫太陽減減肥。
第四條:十二聖騎均不得在公眾場所進行武術活動。
各方意見:
知情人甲:呃……我想練劍……
知情人乙:回豆子練沒問題。
知情人丙:毀壞設施從生活費扣。
知情人丁:我們還是回豆子裏練吧。
第五條:十二聖騎不得帶陌生人回家
各方意見:
知情人甲:這規矩分明是在針對我!
知情人乙:這規矩讓我沒了打斷某人把妹的樂趣啊!
知情人丙:你要把妹的話歡迎外宿,打個電話回來就行。
第六條:調動生活費必須獲半數人以上通過
各方意見:
知情人甲:難得同意。
知情人乙:這個有道理。
知情人丙:無意見。
「先訂這些吧。大家來簽個名字。」我寫完最後一筆,簽上名字,便把本子交給坐在旁邊的敏,再傳了一圈。
見大家也點頭同意了條文,看來未來和諧有望……
「可以先打我一頓嗎∼∼」萊卡張着無辜大眼,看上去超……欠扁。不行!如果現在扁他,不就正中他下懷了嗎?
說時遲那時快,維瓦爾和艾維斯人手一邊,便把他拽走了。
……看來,我剛剛說那番「和諧有望」之類的話,真實性還有待商榷。
∼待續∼
後記:
這陣子多看了一些吾命穿現代的文……
只能說……大家都寫得太好了吧!!!!
不管是小雙大的《魂遊異界》還是小粉大的《現代的生活》都好好看啊∼(吶喊)
來一下預告和點文遊戲:下章會是關於香港某主題公園的喲∼大大們來猜猜看是哪個(其實那才兩個,有50%的機率猜中),總之第一及二個猜中的可點文一篇(內容盡量還繞這題材),答案下次更文時公佈∼
請大家踴躍留言支持支持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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