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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命】靈魂對調的太陽與刃金 之 對換的角色(4)
本帖最後由 Chelsea月影 於 2011-8-30 11:15 編輯
雖然昨天說了不會更,但是既然都打好了,那就貼上來吧,只是貼完這篇之後,手上就真的再沒存稿了,如果進度趕不及的話,可能連續幾天都不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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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與昨天相同的位置上,我冷眼看著被審判下令用刑的強暴犯,他正滿身傷痕的被縛綁在審判所裡的拷問架上。
佇立在拷問架前的雷達握著比昨天還要粗上一倍,感覺上打在身上會讓人痛得齜牙咧嘴的黑色鞭子,用力的在強暴犯的身上畫出一條又一條的紅色血痕。
雖然已經被幾種不同的刑具招呼過,但那個該死的強暴犯嘴巴就像是被縫上了一樣,說什麼也不肯開口說話,甚至連求饒和痛哼聲也沒有,若不是昨天確確實實的聽見他跟孤月嗆聲,我搞不好會以為他是個啞巴。
但事實上他並不是。
每一次審判向負責動手的雷達喊停之後,他都會再度詢問強暴犯『你到底認不認罪』,但強暴犯的回答總是冷笑數聲,然後以一種讓人看了很想衝上前去捅爆他眼珠子的眼神向審判挑釁。
然後又是重複的嚴刑拷打。
我深深的覺得,這個強暴犯搞不好和刃金是同一類的人。
不然為什麼被打得半死卻依然笑得出來?
我幾乎可以肯定,他不是被虐狂就是腦子有毛病,我甚至嚴重懷疑他搞不好是故意激怒審判,好讓審判命令雷達用更不為人道的刑罰去招呼他。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他還真不是普通的變態。
在雷達發狠的把嘴硬的強暴犯打得鮮血不斷的從傷口裡流出來時,審判終於忍不住了,他猛然的大喊了一聲『住手』之後,就帶著不太好看的臉色轉過頭來對我說:“刃金,你跟寒冰等會兒去這個強暴犯的家再搜查一次,看能不能找到什麼決定性的證據。”,然後就飛也似的衝出審判所了。
看了眼滿身皮肉被劃開來導致衣服被鮮紅色的血浸透,但並沒有斷手斷腳口吐白泡屎尿漏了一地的強暴犯,我依然搞不懂審判在噁心些什麼。
他的潔癖也為免太嚴重了吧?
不就是血而已嗎?我之前還血濺了一條街呢,白色的騎士服整個被染成了紅色,可見出血量有多大,而與那時的我相較起來,現在這個強暴犯的出血量算是什麼? (注:請參考第一集的《騎士基本理論》)
現在想想,幸好審判那時候不在場,否則我要擔心的不是自己的傷勢,而是他會不會直接吐在我的身上了。
完全無法理解審判的感覺,我往審判所裡的另一間訊問室走去,寒冰正在裡面審訊一個不知道犯了什麼罪的罪犯。
敲了敲門,我在得到進入的同意後把門打開,對著裡面正轉過頭來看我的寒冰說:“寒冰,審判長要你和我去幾天前抓回來的連續強暴犯的家走一趟。”
點了點頭表示了解,寒冰面無表情的回答:“好,一個小時後聖殿門口等。”然後又繼續審訊犯人了。
把門關上,我走回審訊大廳,打算在出發前先打聽一些消息。
在等待出發的一個小時裡,我委婉地從孤月、雷達以及底下幾個聖騎士口中探來許多我所不知道的資料。
據說三名受害者的相貌長得都不錯,其中兩人是葉芽城的居民,另外一名則是在去另一個城鎮的時候路過葉芽城,三人並不相識,同樣的也都不認識強暴犯。
三名受害者的身上並沒有共同的特點,無論是相貌上與身材上都各有差異,也沒有相同的特徵,至於身體上有沒有什麼什麼像似的地方比如說多了顆痣或是什麼的我就不知道了。
但即使有,應該也沒有多大的關係,我相信強暴犯不會在把受害者扒光之後發現對方身上沒有他所執著的某樣特點而放棄侵犯人家。
如果他會這麼做的話,也只能證明他的心理真的出現問題了,對某樣東西有一定的偏執。
所以說,強暴犯應該是突然心血來潮或是受到什麼身體上或精神上的刺激才犯案的,而不是針對某些共同的特點才做出這種令人髮指的行為。
這是我將蒐集回來的消息重整一遍之後所得到的結論。
一個小時後,我帶著兩個刃金小隊的隊員到聖殿門口去與已經到了不知多久的寒冰會合。
從馬厩牽出幾匹馬,我們一行大約六人朝著強暴犯的家出發。
強暴犯住得其實並不遠,他的家就位於葉芽城城南的近郊處,就位置上來說與第二名被害者出事的河邊還蠻接近的,從聖殿騎馬過來大概只需要短短的十分鐘,但即使只是十分鐘也夠我受的了,畢竟我的騎術並不好,好幾次我都差點沒從馬背上摔下來,但幸好我的反應夠快,及時穩住了往下墜的身勢,才沒在寒冰面前露出破綻。
停在城南的近郊,我們走到一幢比一般民房稍微豪華……不,是豪華很多的兩層式建築,而這裡就是強暴犯的家。
看著眼前算不上宏偉,但一看就知道是有錢人才會居住的建築物,我很想放聲大罵:幹!這麼有錢居然還給我去強暴無辜的女性們,實在是太可恨了!既然這麼富有,難道你不會去那些專門讓男人發洩『多餘精力』的場所找人宣洩慾望嗎!
這該被殺千刀的死強暴犯!
我非常認真的考慮著要不要趁大家都睡了的時候跑去地牢把這個有錢的死強暴犯抓出來狠狠的打一頓。
懷著憤恨的心情,我跟在寒冰的身後踏進了眼前這幢即使花光我二十年的薪水和退休金也只買得起樓下一層的房子。
與豪華的外觀相反,房子的內在設計和擺設什麼的其實也沒什麼特別,都是一些尋常的家具與擺設,整體看來並沒什麼大問題。
當我還在打量這房子的設計時,寒冰丟下這麼一句: “刃金,我上樓去看看。”然後就帶著他自己的兩個小隊隊員徑自跑上樓了,留下我和兩個刃金小隊隊員在一樓。
環視了屋內一圈,我發現一樓還有四間房間,於是就吩咐兩名刃金小隊隊員一人負責兩間,看看能不能找出什麼遺漏的線索,而我自己則留在大廳進行感知。
把感知以房子為中心向外擴展一百公尺,我開始專心的進行起地毯式的勘察。
屋外的空地沒有異狀,泥土也沒有被翻過的痕跡,所以應該不太會出現相關物件被埋在屋外花園裡的可能性。
屋子裡也沒有什麼發現,包括正在被搜查的四間房間,裡面都是一些個人用品與其他雜七雜八、不值得一提的東西。
所有可以用來收藏證據的器皿或布袋什麼的我也運用感知搜過了,大多都是些食物類,再不然就是空的。
把感知收回來,我感到有點洩氣,難道真的要空手而回嗎?就這麼因為證據不足而放過那個強暴犯?
不行!
怎麼可以這麼快放棄!那可是個危害許多無辜女性的兇殘罪犯啊!為了那些平白無故被殺害的受害者,我絕對要找出證據把他送上火刑柱燒死,否則一旦讓他逍遙法外,將會出現更多犧牲者,那怎麼可以呢!
我找老婆的人選會因此而大大減少啊!
為了不讓這種有可能會危害我未來幸福的事情發生,我再次把感知施展開來,這次我甚至把感知擴張到地下五十公尺,想說反正都是搜索,不如連地底也一起搜吧,說不定會有什麼意外收穫。
事實證明我了的運氣是很不錯的,不過是抱著順道的心態,居然真的讓我得到了一個意料之外的發現。
就在我所站的位置下方,有著一個從屋子外面根本看不出來的廣闊空間!
那是地下室!
依靠感知屬性的密度與組合,我找到了地下室的出入口,那是一塊不怎麼顯眼的木板門,而木板門的上方是一個我怎麼想也想不到的地方——廁所。
……
幹!有哪個白痴會把自己家里地下密室的門設定在廁所裡啊!
而且還是在馬桶隔壁!是嫌前世沒嗅過排泄物的味道嗎!
我敢說這傢伙不是嗅覺殘障就是腦子有病!
在心裡把強暴犯狂罵一頓之後,我毫不猶豫地往廁所衝過去,並且很順利地找到了地下室入口的位置——馬桶隔壁用來放置廁紙與清洗身體用具的木櫃下方。
一把拉開木櫃,我看見的是一塊微微凹陷下去的木板門,木板門靠牆的位置有一個小凹槽。
說真的,要不是這塊木板門的面積不大,所在地點又怪異的話,我想審判他們老早就發現這個地下室的存在了。
正當我想要伸手去碰那個凹槽時,寒冰冰冷的聲調從我身後響起:“刃金,你在這裡做什麼?”然後他的視線越過我的肩膀,看見了那個木板門,“暗門?”
點點頭,我直接把木板門拉起來,接著出現在我眼前的是一道不算太長的階梯,“對,這是一個地下室的隱藏入口。”我率先走了下去。
跟在我的身後,寒冰用他那像冰塊一樣冷的語調問:“你怎麼會發現到這個地下室?”
當然,我是絕對不可能告訴寒冰我是運用感知探索時發現的,因為刃金根本不會使用感知,他甚至沒有感知能力。
沒有任何猶豫的,我說出了一早想好的說辭:“你也知道刺客對這些小細節都很敏銳,一般上來說,越是容易被人們忽略的地方,就越有可能會是找到線索的地方。”
沒有回答,寒冰輕輕的“嗯”了一聲,然後默默的循著階梯走下來。
地下室很大,幾乎快要和屋子本身的面積一樣大,裡面的牆上掛著很多個相框,相框有大有小,被裱在相框裡的都是些很怪異的東西,有頭髮、有指甲、有破碎的布料、有看起來很破舊的手帕……其中一個相框裡居然還裱著一截斷掉的指頭!
……這到底是什麼亂七八糟的收集品啊!
我那對強暴犯已經很壞的觀感在看見這些詭異的收藏品後變得更壞了。
當我還在看著強暴犯有異於常人的收集品時,寒冰突然朝我喊了一聲:“刃金,我找到了。”
聞言,我連忙走到寒冰的身邊,他正盯著牆壁上的其中一個相框,相框裡是我剛才看見的破碎布料。
伸出一手把相框拿下,寒冰小心翼翼的把裡面的布料弄出來,說:“這是其中一個受害者身上的衣物,當我們發現她的屍體時,她身上的裙擺正正缺了一塊,花色和大小與這塊一模一樣。”
“還有這個也是,第二名受害者的屍體上正好少了一截手指。”指著另一個同樣是我看過的相框,寒冰如此說著。
……
該死的強暴犯原來你不只有被虐狂,還有著在犯罪之後收集被害者身上物件的特殊癖好是嗎!
還真他媽的變態!
為了平息我的怒氣與讓我的心理平衡點,我決定了,絕對要趁這傢伙被審判送上火刑柱燒死之前抄傢伙去把他狠狠的揍一頓!
看著寒冰手上那些應是屬於被害者身上一部分的物件,我和寒冰都覺得這已經可以算是把強暴犯入罪的決定性證據了。
把牆壁上所有的相框全都拿下來,我讓刃金小隊的其中一個隊員在屋子裡找來幾塊比較厚的長布料,然後把相框全都用布料包起來運回聖殿。
搜證的工作總算是結束了,強暴犯這次即使不開口承認也沒用了,光只是從他家找出來的這些東西已經足夠將他定罪,也足夠讓他被審判送上火刑柱燒個十次八次了。
一想到這裡,我就覺得非常的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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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自己的寫作方式好像有些微更改了,之前都是對白式的,現在因為對其他的事多了描述,對白反而減少了,這到底是好是壞呢?
我怎麼覺得這篇比較像是偵探小說的劇情?是因為我正在看《因與聿案簿錄》的關係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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