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緒o琳 發表於 2010-3-14 19:51:05

嗯,看了大家的那麼多看法   我也決定來發表一下我的看法
我是正方的,但我也贊同反方某些可行性的地方

我會贊成死刑,主要是因為要給被害人的家屬一個交代
如果從最美好、最樂觀的解決方式來看,
人應該被寬恕,要給死刑犯一個機會。
因為復仇並不能給大家帶來什麼好處,只是加深傷害。
被害人家屬痛、犯人的家屬也痛

但有時候,並不是能帶來幸福的選項才是人會選擇的。
被害人的家屬,會選擇復仇,是因為唯有那樣,自己才不會那麼痛苦。

風動鳴中,西優席文的一句話令我印象挺深刻的
「做了不會快樂,但不做卻會痛苦呢?」
西優席文的立場和被害人的家屬其實是一樣的
他的親人、朋友、全部的族人都被殺了,所以他選擇復仇
明明知道就算復仇了,親人也不會活過來,復仇了也只是加深傷害,對自己沒有任何好處
但不做就是會感到痛苦呀........

被遺留在世間的人,也就是活下來的人
在無形間,會有種"責任感"和"壓力"
認為自己應該替死去的親人復仇,這樣才對得起他們
就是因為這樣地"責任"與"壓力",產生了執著。

再來,毀了別人的幸福和未來,本來就該受到懲罰。
所以綜合這幾點,我認為應該實施死刑。

只是希望能盡量達到不要有"誤判"的可能
而如果是"自衛殺人" 那也該另外討論

夜緒o琳 發表於 2010-3-14 19:55:14

另外其實還有個想說的
世上沒有完美的選擇,任何事情都無法達到盡善盡美的程度
不管是廢除死刑,還是不廢除死刑,其中都有益處和壞處的地方
所以我會說,我也贊同反方的一些觀感,就是這個意思

廢除死刑,對我們正方的來說,固然不太能接受,但其中必也有他的好處。

而如果要廢除死刑,我認為那也要所有人都能做到寬恕,如果死者的家屬願意寬恕,而犯人也願意悔改,那自然而然就不需要實施死刑啦,世界也會步向美好與大同

緹蒂希雅 發表於 2010-3-14 20:15:28

35# 夜×【弒】


我之前所發得那一篇『(括弧內)』的內文字為Zerolife120219所寫喔,
我沒有標示清楚,不好意思。

另外,建議貪汙判死刑的部分是指的是『重大的貪污要犯』(如前總統),
並不是所有貪汙者都判死刑,其他貪汙案也是建議加重刑罰。

在法律上列上重大貪汙要犯判處死刑和抓不抓貪汙是兩回事喔,
至少增加後,日後抓到貪汙要犯才有法源可以定罪,
而不是關個幾年或是繳罰金就沒有事情了。

要抓貪汙還是抓得到的,特別是比較大件的案子,
新聞是有報導的,並不是都抓不到。

P.S. 至古以來,就一直有紅包文化,這是無法根除的。
而選舉的費用一向都很高,當他們當選之後的薪水根本補不回來,
所以就走向貪汙一途囉。


38# 夜緒o琳


『這樣說起來,判決的法官,是否也算是過失殺人呢?』

法官只是依照法律來判刑,這是法律給予他的權力,
在法律上他不構成過失或蓄意殺人喔。
如果撇除法律的話,那他是職業性殺人。XD

緹蒂希雅 發表於 2010-3-14 21:13:34

引述 #45康丁:
『死刑,威嚇的能力有限。』
『放眼看所有嬰兒,他們之中真的有人天生就是罪犯嘛?
成為的原因,會不會是社會、環境、教育、司法矯正制度出了什麼問題?』


我覺得有標竿(死刑)立在那邊會比較好,雖然威嚇能力有限,但總比沒有好。
畢竟要改善社會、環境、教育、司法制度是有困難的,
若有朝一日能有一個完整的配套措施時再來商議廢除死刑也不晚。

P.S. 社會環境會改變,因此教育與司法制度需要因時制宜。
但是我總覺得有越改越爛的趨勢。XD


引述:#53 夜緒o琳:
『被害人的家屬,會選擇復仇,是因為唯有那樣,自己才不會那麼痛苦。』
『而如果是「自衛殺人」那也該另外討論。』


如果至親被兇手剁個稀巴爛的話,當知道兇手是誰時,
我的復仇可能會是把他剁個稀巴爛,而不是選擇把他交由法律來處置。
(有看過被抓到警察局的兇手被家屬暴打的畫面嗎?(新聞))
選擇法律途徑是正當且理性的方式,也是唯一能還給家屬一個公道與安慰的機會。
要求法官判處兇手死刑應該是為了一個對等的報償吧?(以命還命)
至於死刑能不能當作家屬的復仇要看個人的想法囉。

「自衛殺人」不會判處死刑的。應該是判為防衛過當的過失殺人。
至於罰則我就不太清楚了。

夜×【弒】 發表於 2010-3-15 08:32:50

其實,我不是不贊成廢死刑的
只是現在的治安太差,沒有那個條件去廢
以目前的狀況來講,現在廢掉的話...治安會變的大亂的
我也不是想說,殺人犯就該死
但是,他們殺的人就該死?
我主要想講的是
死刑,是警告犯罪者還有法律可以制她,赫阻她不要犯罪以維持治安
不然這個國家看起來根本就像在內戰...
民眾殺民眾
被殺的民眾殺光殺人犯的全家
這樣,台灣不就沒救了?
我目前是不贊成廢掉的
為什麼有些國家會廢掉呢?
因為他們有那個條件阿
而我們沒有的
他們國家治安好,犯罪率低所以廢掉也無妨
但是我們國家治安真的很差,我上次去吃飯((下雨天
吃完飯從餐廳出來時'
我的雨傘被偷了,台灣人去飯店把飯店的東西拿光光就算了
連別人放的傘也給她偷,以為愛心傘啊?
所以啊~治安差阿((沒有條件去廢掉阿
難道你想看廢掉死刑隔天的新聞?
那一定是一堆殺人犯在殺人,不然就是犯罪率大大暴增
我們是防範於未然,難道希望殺人犯殺了人以後
希望受害者親屬原諒她嗎?
我只是這麼想的,我希望他們不要殺人
就不會有仇恨,沒有仇恨就不會一直惡性循環
但是,以現在的社會風氣來看,能做到嗎?
今天的新聞,
一個因為女朋友被巴了一掌,她跑去砍死對方
被抓到的時候,說:我太衝動了
這樣有意義嗎?他們克制不了自己
所以我才說,我們沒有條件去廢掉死刑

霧•伊瓦拉 發表於 2010-3-15 08:46:25

反對廢除
殺了人就應該償命
破壞別人的家庭就要付出代價!

康丁 發表於 2010-3-15 17:57:11

要心平氣和噢W

拉拉說的也很有道理呢,而這也算是比較樂觀的想法吧XD 如果大家都能秉持這種信念,不要有想報復的心態,那這世界應該能步向大同與幸福吧XD鋼練中好像就有提到,要以包容的心去看待一切,不要一直想著復仇,這樣才能 ...
夜緒o琳 發表於 2010-3-14 16:52 http://pinkcorpse.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不知道欸。(聳

其實我的意思大略是這樣
我只是覺得 他既然做錯事情了 要盡力贖罪 不是一死了之
而報復性的把他的殺了 

當然 包容與原諒感覺讓犯罪合理化了
所以我覺得是先做好預防以及事後的矯正很重要

是因為殺人是錯的才不殺人,還是有死刑?

一定要教育到,雖然殺人以後沒有死刑,但我還是不能殺人。
而不是殺人之後會被判死刑,人生會完蛋,所以我不殺人。
從最基礎的做起 而懺悔後也要有地方讓他為社會效力。

難道要為一個人的責任感跟壓力,讓他殺人嗎?(回53
我真的認為沒有人有權力罪犯。就算他犯了多重的罪。
而給讓那個人去處決罪犯的,卻是我們。

康丁 發表於 2010-3-15 17:57:39

56# 緹蒂希雅

我覺得阿 不是威嚇 不是因為死刑 而是這件事情本來就是錯的
我始終覺得要讓錯的人有效力的地方,也覺得沒有權力去殺罪犯。
我也希望能夠立出完善的配套措施,希望立法委員加油。。
不會越改越爛啦,下一個改法律的人們,就是我們這一代的。

夜×【弒】 發表於 2010-3-16 11:34:45

60# 康丁


我們對法律,對政府深感失望
以我來說,我就算長大了
有投票權了,可以參加政治性參與了
我也不會去投票,也不會去參與
因為,政治,政府,法律,等等都讓我太失望了
每個長輩都口口聲聲說,你們是下一代的希望
口口聲聲希望希望有什麼意義呢?他們自己都做這麼爛了..憑什麼說我們是希望?((我笑了

你說要廢除死刑
因為死刑本身就是一個錯誤
我不否認,但是我也不認同
你當過被害人嗎?你當過被害人親屬嗎?((沒有你就別說的這麼高尚
你說要被教育成不殺人
不殺人?每天新聞報紙都在殺人.請問你要什麼時候開始教育?什麼時候完成教育?
難道之前都沒教育?所以我們都認為殺人是對的?
法律本身的存在有兩點
第一,維持人權...別說殺人犯有人權,難道被殺的人沒有人權?就該死?
第二,維持國家安定
刑法,勸戒人民不要犯罪,以達到維持治安
誰希望被判死刑?死刑,是刑法的最後一到界限
死刑,不是我們說判就判的

刑法說,有行為違反法律文獻規定,才構成犯罪
所以,是殺人犯!自己要判自己死刑的!

我也回應過,台灣,該廢嗎?不該廢嗎?

該廢,對,不要這麼不人道了..但是,你可以叫殺人犯不殺人嗎?叫強姦犯不強姦嗎?你做得到,就廢阿,幹麻不廢呢?
你每天看新聞阿,自殺的自殺,被殺的被殺,被強暴的被強暴
治安這麼差,該廢嗎?你自己說阿
講的這麼高尚,你有看看實際條件嗎?
你以為說廢就可以廢嗎?

愛看小說ㄉ狗 發表於 2010-3-16 17:52:09

61# 夜×【弒】
嗯嗯~
台灣的政治的確不好~

廢除死刑這種決定也得考慮非常多
不過我覺得是不大可能廢除啦
畢竟,那些死者的家屬都希望法律能夠制裁那些奪走他們家人生命的壞人
但像某樓的大大說有人可能是不小心誤殺的呀
檢察官當然也會蒐證再決定
並不是每個殺人犯都一定得死
或許那些家屬會不服,可是如果真的肯改就有機會啊~(前提是他真的肯改)
而那些毫無悔過之心的人,當然要給他死啊
殺了人還不認錯,這種人死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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