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er12070809 發表於 2010-3-6 11:40:35

我也贊成死刑!
怎麼能讓那些殺人犯逍遙?
自己犯的錯自己擔,
而且說反對死刑是對人權的尊重,
那些被殺的人就不是人嗎?
真的要效法以前的刑罰---已死謝罪!
管你是富家公子還是精神病患,
只要是殺了人就通通去死吧!!
過失殺人的話就再討論吧......
是無意的,應該可以免除死刑!
但活最難逃。

夜緒o琳 發表於 2010-3-6 19:04:45

13# summer12070809


如果是自衛殺人   那還情有可原
畢竟只是自衛防禦而已

劍葉 發表於 2010-3-6 19:13:56

死刑別廢:dizzy:
傷害別人就是不對:(

夜晨 發表於 2010-3-6 22:00:48

之前我聽到有人說廢除死刑是尊重生命的行為
但那些殺人的人都不尊重別人的性命了
我們還有必要原諒他們嗎?

紫佐晶 發表於 2010-3-6 22:09:12

反對廢除死刑+1
任何人不論理由為何都沒有資格可以了結別人的生命
人的生命只有一個,也是世上僅有的一個
每個人僅能背負一個生命
當你殺了人時你的生命就會變的毫無價值
死刑是那些死在你手下的人所給予你的懲罰
而存在的理由便是懲罰你剝奪了別人無價的生命

空冥望 發表於 2010-3-6 23:09:11

墨家的是「兼愛非攻」耶。

你說的是法家吧?

封風 發表於 2010-3-6 23:13:19

有人就是會改不過來阿
殺了一個就不會有下一個受害者嗎

夜緒o琳 發表於 2010-3-7 13:12:36

18# 空冥望


啊啊 我打錯了(被打死)
是法家才對  嚴行駿法的

夜緒o琳 發表於 2010-3-7 13:14:28

16# 夜晨


好像有句話說到
要別人尊重你,你就要先尊重別人

殺人犯自己都不尊重別人的生命了,有何理由要別人尊重他的生命?

緹蒂希雅 發表於 2010-3-12 07:50:45

『只要活著,不應該選擇自殺來逃避自己所犯的錯誤,應該盡力去彌補,彌補活著的那些人。』
這種論調只是用在有悔意的人身上。

以台灣來說,被判死刑的一定是無悔意而且罪大惡極的兇手,
這種犯人直接斃了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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