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御我迷 發表於 2010-3-12 11:48:18

本帖最後由 瘋狂御我迷 於 2010-3-12 11:50 編輯

俺雖然是善郎的狼,但俺主張有些人就是要

以惡對惡、已暴治暴

有些時候用漢摩拉比法典才有效的管理某些人

漢摩拉比法典其中內容介紹

犯罪與處罰的條款有很多,共有30多條,其中包括侵犯人身罪、侵犯家庭罪、反判罪等等。罪人的刑罰方法很多,判死刑者有的處以溺死、燒死、刺死 ,有的則處以絞死。

輕者必須「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以命抵命」,這種賠償法對犯人雖無憐憫之情,但卻相當公平,其目的乃是為了要在社會上制止無謂的犯罪行為才不得不這樣制定的。

有時候法律要強硬點,才能使百姓得到安全、百姓才會信任政府.....

夜緒o琳 發表於 2010-3-12 21:46:08

22# 緹蒂希雅


嗯呀,
如果沒有悔意,那就更不應該饒恕他們

夜緒o琳 發表於 2010-3-12 21:53:51

2# 雪o夜


噗 意思是要對犯人用酷刑嗎XDD

夜緒o琳 發表於 2010-3-12 22:10:00

4# 御我迷


嗯呀,他們有什麼享受的權利?

他們可以悠哉地過活、享受世界上的一切

而被他們所害的人,卻已經無法在感受到什麼了,被害者的家人,也一定十分痛苦.....造成許多人的傷痛

夜緒o琳 發表於 2010-3-12 22:17:32

其實現在想想
要廢除死刑   會不會是因為擔心誤判呢?
如果有人是無辜的,卻被判刑........那不就造成了無法挽回的錯誤?

瘋狂御我迷 發表於 2010-3-12 22:49:36

其實現在想想
要廢除死刑   會不會是因為擔心誤判呢?
如果有人是無辜的,卻被判刑........那不就造成了無法挽回的錯誤?
夜緒o琳 發表於 2010-3-12 22:17 http://pinkcorpse.org/images/common/back.gif



誤判....對、是會有,但那並不是多數的,雖然有些冷酷,但法律不可能完整

法律制度的功能是,去散布與維繫社會所認為正確之價值分配,而且賦與這種分配行為某種公正感;這便是通常所稱之正義(justice)

社會指的就是多數人,我們要為了少數的誤判而讓多數的罪犯逍遙法外?......不管是誰都知道要選什麼......

可能以後會有很好的制度出現,但不是現在.....


說的難聽點現在只能讓"死刑"這種如同雙面利刃的武器來制止犯罪這敵人,誤傷自己(無辜)是難免的.....

因沒有人(法官)所下的決定都不會出錯的!...我們只能努力降低誤判的事情發生....(越說越無奈.......

宵嵐 發表於 2010-3-12 22:53:43

殺人償命!這是一種天理!
沒人可議接滅別人生存的權利後還可以消遙!
死刑這個法則.他們應得的!

Zerolife120219 發表於 2010-3-12 23:17:33

哼哼,沒看到這帖啦。辯論看起來就專業多了(什
我去另一帖貼都沒什麼人要跟我好好討論可惡。(惡毒臉((誤
所以我直接把那邊的複製過來哦XDDD
可能有點小偏激請大家跟我理性溝通哦(你才理性一點吧)

------------------------------------------------------------------------------------(以下皆為複製)

我是站在廢除死刑這邊的。
事實上看大家講的洋洋灑灑害我也想大作文章了(你住口)

基本上,決定一個死刑犯本來就不是件簡單的事。
我之所以贊成廢除死刑是因為殺人犯雖然很多但冤獄的也不少,
要知道,人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
再者就是,要判死刑其實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假設這期間我們設他40年好了。
就像前面幾位說的,他們用的是人民所繳交的稅金,也就是說我們養他養了40年。
既然這樣,那我養他40年跟養80年其實差別不大。

說實在的,就我的觀點來說我寧願養一個死刑犯讓他在監牢裡度過他的剩餘人生,
我也不願意養一條貪污狗讓他爽歪歪的過他的剩餘人生說不定還順便丟了幾個無辜人民小命。

簡言之,我寧願花錢多蓋幾座監獄,每間都是單人套房,但是當然不是什麼五星級六星級。
我願意讓他們不愁吃穿,但是我要讓他們剩下的人生都只有他自己一個人。
我相信再怎麼兇殘的殺人犯,獨自一個人關在什麼都沒有的房間,一天24小時只能面對白淨的牆壁。
也會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受。

曾經,在歷史我們都上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在當時,成效是蠻大的。
但是現在還能夠多大?
我殺了一個人,是一個死刑。我殺了十個人,還是一個死刑。
試問:你們對於死刑這個名詞是否抱持著太多憧憬?
難道各位真的以為這樣子一個不負責任的死刑能夠改變多少?



但是清楓師姐說的話是真的讓我感到莫名奇妙。
「我願代替44位死刑犯下地獄。」啊、那他要為受害者家屬下到哪裡去?
好的,不過這篇算是對事不對人,所以對於清楓師姐的話我就不多提。




但是我還是想說,不管怎麼樣。
廢不廢除和執不執行完全是兩碼子事。

Zerolife120219 發表於 2010-3-12 23:24:12

說實在一點,不管廢死或不廢死其實對「台灣」的差別也只是意念上的差別罷了。
縱使有這麼多死刑犯但是真正被處死的有幾個?國國有國法,國法必有疏漏。

『有多數人的把關以及認同之下,難道殺人真的不用償命嗎?』

說的官腔一點,殺人償命這回事是不合邏輯的。
如果我們把對象放大、放大再放大,那人類都通通去死吧。

『他殺了多少人?1x多人,皆是無辜的孩童。放他出去,或者讓他活著。』
『誰來對那些1x的家庭們,來跟他們說〝這世界上是有正義的〞?』

他殺了這麼多人,他用他的雙手制裁了那些無辜的孩子們。那麼,難道所謂的正義就是以正義的口號制裁了他的生命?何來正義?一命抵一命的方式就是正義?難道中華民國的正義就是以死刑來裁決?

誰都希望可以活久一點、誰都希望可以快樂的繼續生活下去、誰會希望有死刑犯的存在?那麼,所謂的死刑犯之所以人格扭曲追根究底到底是為了什麼?為什麼「死刑」的存在這樣的強大他們卻還是選擇殺人?並不是怪罪到所謂的教育體制問題,畢竟當大多數的人都在同樣教育體制下,大家雖然覺得「啊、公車上跑跳的小孩真是吵。」但是也沒有因為這樣的憤恨而去裁決那些公車上了孩子。但是他們為什麼?這個為什麼因為沒有解答而一而再、再而三的衍生。直到現在。

『並沒有人會對死刑這個詞彙感到憧憬,有的只有對死刑二字感到沉重以及無比的憎恨!』

在我目前所見,這麼多人的回覆當中這樣的一個不客觀的方式只讓我感覺到,對於「死刑」的認知,難道就只能到這種程度?

『不論任何宗教經典都寫著,做壞事死後會下地獄,既然如此要他們服刑的話,不如讓他們早一點去地獄服刑吧!還比較有意義一點!』

意義何在?誰也不知道人死了會怎麼樣,但至少可以確定人死了之後可能除了路邊阿婆觀落陰看得到靈界來的朋友之外,一般人是看不到也感覺不到。宗教經典循循善誘的結果?相信的會相信、不相信的還是不相信。與其讓他們到我看不到的地方服刑我還不如讓他在我存在的地方過完他的下半輩子,折磨到死。

『死刑存在一定有他的必要性,為什麼?為了不讓下一個家庭再度因為〝被人殺害〞而哭泣,這理由就是他存在的意義!』

理由很冠冕堂皇,但是也很愚蠢。
那麼發起人民群結活動把無期徒刑變成真正的無期徒刑不也是同樣效果?
受害人的家屬悲慟,加害人的家屬也悲慟。大家都悲慟。
因為無法顧及到所有人,所以它才是法律。
既然閣下也覺得對死刑二字感到沉重和憎恨那又何以要動用死刑來裁決所謂的殺人犯?
難道就只是為了所謂法律的正義?


#35
『人就是太過於理性了�導致一些政策都無法實施�我還是認為應該執行死刑�人殺人就是不對�無論有甚麼原因。』

假設我今天拿著一把木製刀柄的水果刀,刺傷你家人,而你家人為了自衛搶過我的水果刀不慎將我刺死。如果當時在場都沒有人的話,木製刀柄也找不到我的指紋,那麼你家人因此被判死刑你會不會不甘心?
當然這只是假設,畢竟被殺死的人無法反駁,再加上這至多就是有期徒刑。
你就是太過於感性了才會導致有這樣子的一個回覆出現。




-------附註:
這是全部複製,斜體部分是引用另一篇的另一位的話,算是有點半回覆狀況啦XDDD
粗體的則是我想表達的。

至於下面#35的回覆純粹只是我想回的。
這裡我所打的#35也是目前在熱門榜的那帖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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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御我迷 發表於 2010-3-12 23:55:03

本帖最後由 瘋狂御我迷 於 2010-3-14 18:36 編輯

哼哼,沒看到這帖啦。辯論看起來就專業多了(什
我去另一帖貼都沒什麼人要跟我好好討論可惡。(惡毒臉((誤
所以我直接把那邊的複製過來哦XDDD
可能有點小偏激請大家跟我理性溝通哦(你才理性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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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life120219 發表於 2010-3-12 23:17 http://pinkcorpse.org/images/common/back.gif



痾~~不知該如何稱呼所以就稱您為19大大吧~


首先決定一個死刑犯本來就不是件簡單的事。

既然大大都知道不簡單了,那麼就更該知道會被判死刑的人都是經過專業的審核、蒐證,經過層層把關初審、二審.....至最高法院

殺人犯雖然很多但冤獄的也不少

對很多!但如同之前所講的,會被判死刑都是經過嚴密的審核冤獄只有少部分!!,所以你要把這些多數犯罪者都減刑嗎?就不過是關的二、三十年能抵掉多少人命?

人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

對!死了就什麼都沒了,所以被害家屬的痛才會這麼痛阿!!!

養他40年跟養80年其實差別不大


差很大!!!假設一個人一天要花100那麼40年就要花1460000,80年叫要花2920000耶!!!!(還不包含醫療用資耶!!

如果把那些建設的錢拿來推廣教育,教導孩兒們建立知識、良知不是更好!?

而且世界資源嚴重不足了,與其為了逞罰罪犯而花錢,我比較希望為了預防犯罪花錢..


寧願花錢多蓋幾座監獄,每間都是單人套房

....19大大您以為台灣有是多大??連水庫、垃圾掩埋場這些東西都沒地方蓋還一人一間!!!!


你們對於死刑這個名詞是否抱持著太多憧憬?
難道各位真的以為這樣子一個不負責任的死刑能夠改變多少?


........誰說有撞憬了!?會想要支持死刑那是因為被害家屬的痛有些是只能用這樣來減輕的......

再著有些殺人者還說過:『見一個殺一個』、『我會回來!』

那些家屬每天是活在什麼恐懼中!?每天都要怕會不會哪天那"人"回來破壞好不容易平和的日子.......

有句話是『牛牽到北京還是牛』,有些犯罪者可能會懺悔但沒有懺悔的呢?

誰又能保證那些人不會逃獄,或是因啥啥事情減刑出獄!?

那些出獄的犯罪者如果出來殺人誰該來負責!?

到那時候又被殺的人,不就沒有能從來的機會了?

歷史我們都上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在當時,成效是蠻大的。
但是現在還能夠多大?


大家也一定知道在台灣的日治時期,大門沒有深鎖也能安心睡覺。

為什麼!?那是因為他們管的嚴、對罪者不留情!!

當然隨著時代的變遷我們人也要跟著進步,但有些古方法還是可以拿來變更改近來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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