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璃瓔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同人文] 【吾命】告白(冰火&雷格&亞戴爾×暴風) (更新至亞風番外篇)

[複製鏈接]
131#
發表於 2011-5-29 19:15:57 | 只看該作者

我以為會看到伊希嵐臉紅的說!
(爬回我的小說堆裡…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2#
發表於 2011-5-29 20:41:43 | 只看該作者
哈哈哈!奇克斯臉紅了~>//<
小璃加油吧!稿子不見是很痛苦的事情...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3#
發表於 2011-6-2 13:59:21 | 只看該作者
寒冰好大膽呀!!
真是可愛的舉動((變態XDD
小璃!你好棒
這樣補很厲害了!!!
繼續加油啦!!^ˇ^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4#
發表於 2011-6-2 16:37:16 | 只看該作者
哇~~
怎麼會這樣~~~~
小璃你辛苦了!!
來~~遞茶!!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5#
發表於 2011-6-2 16:54:36 | 只看該作者
小璃對不起(鞠躬),我很久沒來回覆。
今天才發現奇克斯好可愛!!!伊希嵐好溫柔喔,真的很有媽媽的感覺
跑走的文要趕快補喔!!不然...(拿出狼牙棒)
點心:伊希嵐爸爸特製結婚蛋糕(因為兒子有老婆所以很高興)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6#
 樓主| 發表於 2011-6-3 18:25:07 | 只看該作者
因為小璃明天有點事,可能更不到,所以早一天把它完成了~
以下正文...

【吾命】告白-亞風番外篇

待亞戴爾離開後,害羞的希歐才漸漸回復原狀。
「真是的,亞戴爾那是甚麼意思嘛!又叫我睡覺,但他那樣做,叫我怎睡!  >///< 」希歐面紅耳赤地喃喃自語。
而另一邊的亞戴爾走到食堂,正打算替隊長拿早餐。
此時,一把低沉的聲音響起:「亞戴爾,太陽今天的早餐由我拿去就好了,你繼續幫暴風批改公文就好了。」
原來是審判騎士長,嚇了我一跳。不過,我馬上回復冷靜,說:「好的, 麻煩你了,審判騎士長。」
怎麼他們的在一夜之間進展得那麼快的? 平常他們不會做得那麼明顯的。不過,我還是先拿早餐回希歐的房間吧!
「亞戴爾,還未改完公文嗎?」
咦,是艾德哦!還是先騙他吧,不然就不能去找希歐了「呀,是哦,還未完成。」
「那麼我先走了,你好好加油吧!」艾德拍拍我的肩膀以示鼓勵,這真令我的良心過意不去。不過為了找希歐,不要緊吧!
喀喀…
「亞戴爾?」
「嗯,我拿了早餐來。」說着,我一邊說一邊拿着早餐坐到桌前。
「麻煩你了!」希歐一邊吃一邊說
「我說,我是你的男朋友,這些小事是應該的吧!」我没好氣地說。
我看到正在吃早餐的希歐差點把早餐噴出來,嚇得我立刻拍他的肩膀幫他順氣。
「你怎麼了?沒事吧!」我急忙地問
「你怎麼說…說…說你是我的男朋友。」可能是因為害羞,希歐越說越细聲
「怎麼了,你不喜歡?」我挑了挑眉,接着便貼到亞戴爾的耳邊說:「可是我今天一整天都會待在這裡的喔!」
「吓!!!為甚麼??」
「沒甚麼,只是我對艾德說了你還沒完成公文,所以今天沒有人會來找你的。」
「你…說謊了?」
「嗯,有問題嗎?」
「呀!我就知道世上沒有完完全全的好人,當初我不應誤入歧途的!更不應受你的一兩句說話而答應你!」希歐開始在椅子上碎碎念
我把希歐一把摟着,對他說:「你不喜歡嗎?還是,你…不是真的喜歡我,已經後悔了?」說到這,我的心,真的好痛。我再把他抱緊一些,像怕他走掉似的
這時,希歐把頭轉向我,紅着面說:「不…不是的,我只是害羞。」
「真的?」我向懷裏的他問
「嗯,真的。」
聽到他的回答,我才放心了。於是便說:「那麼,今天便是我們的藉得記念的拍拖記念日了!答應我,永不忘記。」
只見希歐紅着比之前更紅的面回答:「嗯,永不忘記。」

~完~

終於把這篇寫回了。"告白"這一個系列應該完結了,多謝大家一直的支持!
因為考試的關係,小璃應該不會在6月前發文。但考試後我打算出一篇長篇,名字暫訂為"盛宴",希望大家會繼續支持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7#
發表於 2011-6-3 18:43:55 | 只看該作者
小璃~考試要加油喔!
等~~好好用功讀書吧^ˇ^
亞戴爾愈來愈可愛啦~~
暴風也是!!
可是寒冰還是第一名♥

小璃加油~加油~加油~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8#
發表於 2011-6-4 19:42:13 | 只看該作者
哦哦哦~~
小風風好可愛~~
((又呈現花痴狀態
加油阿!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9#
發表於 2011-6-5 11:37:54 | 只看該作者
告白系列沒了阿~ 真是可惜
盛宴是啥阿?我好想看喔~
你也要考試啦?加油!!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40#
發表於 2011-6-6 21:19:23 | 只看該作者
來晃~~~晃~~~晃~~~
XDDDD^ˇ^
加油!!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复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