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茗草 發表於 2011-11-6 16:51:04

這樣阿
目前只想到這2條
其他還沒想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51:51

250# 夏x藍


(燦笑)

#草

嗯,那你慢慢想吧,辛苦了。

夏x藍 發表於 2011-11-6 16:55:10

星於/

( 燦笑 )

改天
跟她好好聊聊就是了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56:12

253# 夏x藍


不用了吧?

我想監察院的職責…就先暫訂為 抓違反板規的人?

格楓 發表於 2011-11-6 16:57:12

那...法條好了之後我再開始判案...
院長貪污幹嘛要關那麼久阿~~
關出來之後我都老了~~

御茗草 發表於 2011-11-6 16:57:32

來吧一起打造無犯罪世界
雖然不太可能

格楓 發表於 2011-11-6 16:58:46

254# 星於


抓到違反版規的人再送到法院來~~
是這樣嗎??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7:01:00

257# 格楓


摁,是的。
然後由法官來審理。

格楓 發表於 2011-11-6 17:02:39

258# 星於


那...
我可以兼職法官嗎~~
判案感覺好好玩~~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7:03:08

259# 格楓


一個人還是一個職位就好(淡笑)

我先下了,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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