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茗草
發表於 2011-11-6 16:51:04
這樣阿
目前只想到這2條
其他還沒想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51:51
250# 夏x藍
(燦笑)
#草
嗯,那你慢慢想吧,辛苦了。
夏x藍
發表於 2011-11-6 16:55:10
星於/
( 燦笑 )
改天
跟她好好聊聊就是了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56:12
253# 夏x藍
不用了吧?
我想監察院的職責…就先暫訂為 抓違反板規的人?
格楓
發表於 2011-11-6 16:57:12
那...法條好了之後我再開始判案...
院長貪污幹嘛要關那麼久阿~~
關出來之後我都老了~~
御茗草
發表於 2011-11-6 16:57:32
來吧一起打造無犯罪世界
雖然不太可能
格楓
發表於 2011-11-6 16:58:46
254# 星於
抓到違反版規的人再送到法院來~~
是這樣嗎??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7:01:00
257# 格楓
摁,是的。
然後由法官來審理。
格楓
發表於 2011-11-6 17:02:39
258# 星於
那...
我可以兼職法官嗎~~
判案感覺好好玩~~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7:03:08
259# 格楓
一個人還是一個職位就好(淡笑)
我先下了,掰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