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x藍
發表於 2011-11-6 16:42:49
236# 星於
嗯
我知道
所以才說
總統自己當有夠方便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43:27
239# 御茗草
我有想,但沒有"很想"
#夏
憲法,就是台灣憲法阿
格楓
發表於 2011-11-6 16:44:22
238# 星於
總統大人不貪污就算了~~
那麼.....
司法院院長貪污可以無罪嗎??
御茗草
發表於 2011-11-6 16:45:04
242# 星於
所以要斷絕您的想阿
再說您沒犯何必怕呢﹝﹝笑
您看連別院都認同了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45:40
243# 格楓
不可以。
你薪水夠多了,我一個月薪水才10萬,還要繳9萬的稅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46:40
244# 御茗草
現在沒想了
這樣可以了?
去管別人吧(笑)
夏x藍
發表於 2011-11-6 16:46:59
反正
有貪污我就抓
自家院長也一樣
但
亂搞就隨便你們
御茗草
發表於 2011-11-6 16:48:27
那麼司法院院長
在此聲明
我打算第2條列
院長身分貪污
最高50年
最低20年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48:45
247# 夏x藍
放心,你家院長不會的。
不過你可能要多做點事,因為它是懶人院的
夏x藍
發表於 2011-11-6 16:50:46
249# 星於
是嗎 ( 笑 )
那
找個名義把他打發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