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x藍
發表於 2011-11-6 16:28:42
我家院長不在
所以沒事 ( 默 )
格楓
發表於 2011-11-6 16:30:07
220# 星於
報告喔......
我才上任沒一天~~
沒什麼案子要判的吧~~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30:49
221# 夏x藍
摁?
沒有要彈劾或糾正糾舉的對象嗎?(淡笑)
#楓
知道了,那麼以後也麻煩你了。
御茗草
發表於 2011-11-6 16:31:16
我喔
還在想該列哪些法律
來玩弄別人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32:25
224# 御茗草
玩弄別人是不好的唷(燦笑)
而且法律也要經過立法委員同意。
夏x藍
發表於 2011-11-6 16:32:37
223# 星於
法律要先出來
才能依法行事
話說
都上任不到一天就下台
也太糟糕了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34:53
226# 夏x藍
好的,那我會快點讓法律出來(笑)
是阿,不過做不好的還是要盡快處理。
御茗草
發表於 2011-11-6 16:35:50
那第1條就列
總統貪污最高處以死刑
最低30年﹝﹝你說好不好?
格楓
發表於 2011-11-6 16:36:41
對诶~~
法條沒出來之前~~
司法院就不能判案了~~
現在可以領乾薪~~不用做事~~(灑花~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37:04
228# 御茗草
此案駁回(燦)
改成立法院院長對總統不敬,判刑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