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x藍 發表於 2011-11-6 16:28:42

我家院長不在
所以沒事    ( 默 )

格楓 發表於 2011-11-6 16:30:07

220# 星於


報告喔......
我才上任沒一天~~
沒什麼案子要判的吧~~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30:49

221# 夏x藍


摁?
沒有要彈劾或糾正糾舉的對象嗎?(淡笑)


#楓
知道了,那麼以後也麻煩你了。

御茗草 發表於 2011-11-6 16:31:16

我喔
還在想該列哪些法律
來玩弄別人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32:25

224# 御茗草


玩弄別人是不好的唷(燦笑)

而且法律也要經過立法委員同意。

夏x藍 發表於 2011-11-6 16:32:37

223# 星於
法律要先出來
才能依法行事
話說
都上任不到一天就下台
也太糟糕了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34:53

226# 夏x藍

好的,那我會快點讓法律出來(笑)

是阿,不過做不好的還是要盡快處理。

御茗草 發表於 2011-11-6 16:35:50

那第1條就列
總統貪污最高處以死刑
最低30年﹝﹝你說好不好?

格楓 發表於 2011-11-6 16:36:41

對诶~~
法條沒出來之前~~
司法院就不能判案了~~
現在可以領乾薪~~不用做事~~(灑花~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37:04

228# 御茗草


此案駁回(燦)

改成立法院院長對總統不敬,判刑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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