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x藍
發表於 2011-11-6 16:37:55
星於/
嗯
當然 ( 笑 )
草/
第一條就
這麼激進
御茗草
發表於 2011-11-6 16:38:08
可是好像不只我耶
所以這條無視
御茗草
發表於 2011-11-6 16:39:16
231# 夏x藍
沒辦法阿
誰叫總統那麼想貪污
所以才出此下策
你說好不好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39:17
229# 格楓
司法院負責解釋法律
當立法院的法律違反憲法時,就要出來解釋。
#草
我沒有很想貪汙阿(無辜貌)
夏x藍
發表於 2011-11-6 16:39:56
都沒有立法委員
很不方便
總統自己當也......( 真是有夠方便 )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40:34
235# 夏x藍
有立法委員阿(指)
不過那是我就是了(燦)
格楓
發表於 2011-11-6 16:41:24
234# 星於
貪污是本性~~
沒關係~~
你只要有分我錢~~
我就不判你刑~~
星於
發表於 2011-11-6 16:42:04
237# 格楓
那算了(欸)
我有兼職其他工作,所以沒關係
御茗草
發表於 2011-11-6 16:42:05
您真的沒有嗎?﹝﹝笑
那為何第一次就要叫我
例總統貪污無罪呢?嗯?
-------------
是阿沒委員真的不好狼狽為奸﹝﹝誤
夏x藍
發表於 2011-11-6 16:42:07
話說
憲法又是什麼
該不會連憲法都沒有 ( 挑眉 )
草/
行呀
一切聽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