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柊命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同人文] 【特傳】藍色的一面海 《Legend1的點文》(7/10增01)【暫文】

[複製鏈接]
21#
 樓主| 發表於 2013-7-8 22:47:23 | 只看該作者
14# 稜星


哦不不不別擔心..
....我倒是很希望快點暴斃這一切就能當成浮雲 (不對!

下一篇的話也一樣....((不是死掉, 是更新#

既然開了我就會日更, 然後維持週末不更的習慣
.....我離惹怒編輯還有好一段時間

嗚嗚嗚目前我還是個好媽咪 (擦淚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2#
 樓主| 發表於 2013-7-8 22:48:35 | 只看該作者
15# jocker285912


差不多什麼!!差很多!!!(指
我的讀者哪有這麼暴力?  ((天音: 不要一天到亂用梗(手刀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3#
 樓主| 發表於 2013-7-8 22:49:39 | 只看該作者
16# 死零


再次,
我的讀者哪有這麼暴力啊啊啊啊!!!!(吶喊

夏碎很辛苦我也很辛苦
我決定了!!!填完坑就隱居深山啦嗚嗚!!!! ((天音: 你等的到這天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4#
 樓主| 發表於 2013-7-8 22:52:17 | 只看該作者
18# Legend1

聽說那是漾漾手寫本
一張兩千萬里恩, 嗯。 ((不要亂套用你錯棚了#

但第一人稱用冰炎是超級巨大的挑戰..
....聽說特傳也有用冰炎視角出版過, 但目前絕版了

當然只是聽說....但我相信護玄大當初一定也寫的很手抖晚上做惡夢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5#
發表於 2013-7-8 22:59:29 | 只看該作者
喔喔!柊命大大的文還是一樣的好看呢∼

不過學長你也太暴力了吧?該不會接下來受遭殃的就是漾漾了?!!((咦咦我好開心((????
哎呀哎呀怎麼辦呢?夏碎竟然跑去當學長的經濟人了?((等等是經紀人阿呵呵呵呵不想改哈

不過呢...大大你這個標題跟內容呃......好有創意阿O@O(?
下一篇很期待喔呵呵(????((超級笑面虎?!((不請叫我超級笑面櫻∼((完了這個人壞掉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6#
 樓主| 發表於 2013-7-8 23:05:4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柊命 於 2013-7-8 23:08 編輯

25# 櫻姬


傳說人的習性便是把慾望放在附註跟括號裡? ((沒有這種傳說!

唉呀xD
笑面櫻大大你好哦, 久仰大名 (樂(天音: 你根本故意的!!!

某柊有個朋友時常提到你, 好像跟專寫吾命以及悲死很多人有關係(?
能讓大人物看我的文我有點驚悚!!!
不對, 正確用語是好開心,嗯 ♥ 阿哈哈好開心 (笑滾

其實漾漾很早就訂走冰炎的拳頭了
不用擔心, 無論如何冰炎都會重創漾漾的腦神經細胞等等 ((漾漾: 那我可以說我很擔心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7#
發表於 2013-7-8 23:15:28 | 只看該作者
嗯?嗯!這個我不否認,人就是要多種變化才過的快樂∼((茶(???

阿勒勒?我什麼時候被別人出賣了我怎麼都不知道?!((驚悚
專寫吾命是我的主科沒錯,不過人家沒有悲死很多人阿∼((裝無辜
人家只是很喜歡打悲文然後把主角虐死不然就分離不然就病死這樣而已((???
現在還可以在加進把主角弄到跳樓,哎呀怎麼辦真的可以貼上來嗎?這篇好恐怖的文呵呵∼

((我突然絕得我好壞阿......

不過某櫻我不是什麼大人物阿∼比我文筆好的人多的是((慚愧中...

不過...漾漾你真的滿可憐的,請加油的接受學長的疼愛吧∼((推出((????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8#
發表於 2013-7-10 05:19:19 | 只看該作者
學長還是一樣非常暴力啊(笑
漾漾什麼時候會出現呢(望天

大大你好~~
非常期待可以看到下文~~
什麼時候會更呢?(若是不趕快更的話,就……((燦笑
啊,大大可以叫我小耶~~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9#
 樓主| 發表於 2013-7-10 13:17:02 | 只看該作者
27# 櫻姬


啊哈哈哈我找到位階更高的死神了!!! (樂指
櫻姬大人我感謝您 (握手#

然後你所說的都好驚悚, 裝無辜已經沒用了...

漾漾的話, 這一生中最衰的事情應該是自己太腦殘吧 (漾: 這跟衰不衰有什麼關係!
學長您辛苦了 (捶肩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0#
 樓主| 發表於 2013-7-10 13:18:14 | 只看該作者
28# 最後的World


不要又多個威脅的啊啊啊 (抱頭
我怎麼都不知道這世界催稿大隊這麼興盛!!!!

從前沒人趕我的日子多麼快樂...
嗚嗚嗚除了周遭有點吵就市..... ((你不要無視催稿的人!(手刀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复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