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悠黧 於 2010-8-15 14:26 編輯
第一章 阿光這個名真的是太菜市場了 P.1 1樓
第二章 錯了就將錯就錯 P.2 16樓
第三章 全大陸都知道...個頭啦 P.3 3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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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諸神信仰
這是一塊充滿信仰的大陸。
神,在這塊大陸不再是虛無縹緲,只有在喊救命的時候才會用到的名詞。神是確實、而且還為數不少的存在。
其中光明神便是其一,為了避免與其祂神祇施展力量導致毀了這塊土地,各神簽訂「諸神條約」,只能將力量寄託於信徒上,所以說咱們的光明神便下凡(?)去尋找信徒了。
於是乎,一切的故事開始了———
第一章 阿光這個名字真的是太菜市場了
「陵、陵迦...你確定集會會是在這種地方嗎?」一個年約十歲上下的黑髮黑眼的小孩望著四周的景色、問著走在前頭的同伴。
「這個嘛...應該...是吧?」回答的男孩有著一頭燦爛的金髮以及湛藍的雙眼,臉上及回答上都充滿著不確定。
兩人並不知道他們已經來到葉芽成最偏僻的角落,荒蕪的景色、蒼涼的環境,怎麼看都怪可疑的。
「啊啊啊——」黑髮小孩突然放聲尖叫。
「嚇!」金髮男孩,陵迦,先是嚇到,發現什麼事都沒有才放鬆下來,他沒好氣的抱怨,「黎清你幹麻啦,沒事幹麻亂叫,發聲練習不是這時候練的吧!」
沒有理會陵迦所謂的發聲練習,黎清帶著哭腔,「我、我突然看到那邊有燈光。」
「哦?」陵迦望著黎清指的方向,興趣明顯被提了上來,「我們過去看看。」
也沒等黎清拒絕的時間,陵迦一把抓住他的手往那微弱的光跑去。
躲在一棟廢棄的木屋後面,兩人偷偷摸摸往亮光望去。
映入眼簾的,右手邊的是一個粉雕細琢的小女孩,水靈靈的大眼睛加上捲曲的金髮,簡直就像一個洋娃娃。左手邊是一位看起來溫文儒雅的青年,而臉上的笑容讓人感到如沐春風。但此刻這兩人出現在這種詭異的地方,就不禁令人思考他們出現在這的動機。
感情糾紛?滅門血案?情敵相見?...慢著,這樣是搶女人還是搶男人啊?感覺衣角被拉扯,打斷正在胡思亂想的陵迦,回過頭,看著黎清白著一張臉,只見他手指顫抖比向金髮小女孩,慌恐的說不出完整的句子:「粉...粉...粉...」
「粉?」陵迦偏著頭思考友人想要說出的話。
「粉紅色的皮膚啊——!!」黎清大聲的喊了出來,瞬間引來小女孩和青年的注意。
沒想到是這種回答,陵清瞪大雙眼,馬上反應轉身拉了黎清往反方向衝去。
「嘖!原本以為是剛死的亡靈,沒想到竟是兩個人類小鬼啊。」隨手扔出一個亡靈魔法困住兩人,小女孩嘆息著搖搖頭。
『混蛋!亡靈有路過的嗎!?』被困住的兩人在心中吐槽著。
「粉紅,亡靈有路過的嗎?」青年歪著頭向小女孩發問。
『怎麼可能會有啊!』某兩名小朋友再度吐槽,陵迦甚至還翻翻白眼表示他的無言。
小女孩轉過身一臉嚴肅伸出食指搖了搖:「阿光,這你就不懂了,所謂的亡靈呢是分為主動型以及被動型,然後其實還有一種隱藏版叫做『路過型』。」
兩人呆愣住了,不是為了剛剛那番聽起來明顯就是唬爛式的回答,而是為了那個「阿光」這個平凡到爆,下至在菜市場喊一聲就有十幾個轉過來看你,上至目前還在邁向北●盃之路的那個職業棋士都是這個名字啊!!作者你在幹麻!出來給各位一個交代!!
「...所以說,只要是我這個亡靈法師、粉紅,說的話就一定沒有錯!」粉紅挺著根本還沒發育的胸部做出結論。
「喔,懂了。」阿光依然帶著璀璨的笑,「嗯,所以現下我們應該把重點放在這兩個小朋友身上。」視線移動到陵迦及黎清兩人。
「喔喔說的也是呢。」粉紅看著兩人露出了詭異的微笑,「正好有幾個亡靈法術可以試用在他們身上呢。」
聽著這明顯的恐嚇,陵迦與黎清蒼白著一張臉,但小臉依然勉強保持著鎮靜。
「唔?」把兩人的反應都放入眼底的阿光勾起一抹帶著興味的微笑,「粉紅,別嚇他們了。還有,他們應該可以作為『那個』。」
粉紅轉過頭有些懷疑:「你確定這兩個小鬼可以嗎?」
阿光走到兩人面前,單跪面向兩人,「你們兩個叫什麼名字?」
重頭到尾幾乎聽不懂他們談話的小朋友,互相看了看,「陵迦。」、「黎清。」
「你們兩個願意成為我的......」阿光偏頭想著適當的詞,「代言人嗎?」
一旁的粉紅見陵迦一副要拒絕的樣子,搶先開口:「喔喔,如果你們拒絕阿光,就要留在這裡給我當實驗品喔!」語畢送出一個甜笑。
陵迦沉默了,混蛋、這根本就是強迫中獎嘛!!
黎清的臉色也不怎麼好了,「代言者...是怎麼一回事?」
「啊,我都還沒自我介紹對吧?」阿光搥了手心,他依然保持笑容,「我是光明神喔。」
「......啥鬼?」「......蛤?」兩者,相似的反應。兩人有著共同的疑惑......這個一天到晚臉擺著笑,都不怕臉抽筋的傢伙是、光明神!?
--------第一章 完
(可以跳過的)後記:
...媽媽啊!!我竟然真的打了!!(驚恐)(何)
原本只是跟朋友聊天...聊啊聊...聊到初代去了OTZ
都是家○教*的錯(巴死)
好吧,總而言之第一章是生出來了(?)
內容角色全為自創者,除了粉紅(光明神呢?)OTZ
然後覺得楔子很熟悉的,恭喜你(?)可以得到"認真觀賞吾命騎士"一句話的獎勵。(告非)
其實粉紅算小小小小...(夠了)的私心,所以個性會比較像前面幾集的吾命,比較可愛(?)
這麼算起來...粉紅的年齡絕對不會是個BUG,因為12聖騎士的任期為40年,40x37=1480,37任是尼奧、38任的格里西亞...對不起我忘記他幾歲了OTZ
頂多不超過25吧?所以加上25...然後接著請翻開第二集的P.78,粉紅脫口而出說他已經2300歲了。
是說12點發文就是為了逃避現實(何)
會不會有下一篇要看我的腦細胞(聳)
看完覺得傷眼的千萬不是我的責任(巴死)
還沒睡的各位也早點睡吧(笑)
p.s.這標題有沒有違反版規啊(皺眉)
有的話版主告知下我再(隨便)想一個上去(喂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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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錯了就將錯就錯 預告
光明神的代言人?那啥?能吃嗎?
啥啥啥?我們要當那啥勞子的代言人就是成為太陽騎士和審判騎士?
等等、你你你的個性是不是有點問題?
啥鬼?!你說他是...!?
你看起來很誠實可靠,你是適合帶給信徒希望的太陽騎士。
你看起來很狡詐可怕,你是適合帶給罪犯絕望的審判騎士。
『吶,阿光。』
『嗯?』
『我說啊,你是不是、把代言人的記號搞反了?』
『......欸欸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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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唷,第二章生產中(?)會不會難產要看光明神的旨意(打死)
所以先發一下預告
或許會顛覆大家的想像力(就是你的超能力)(劃掉)
有興趣的人客瞄一下,沒興趣的人客也別丟垃圾啊。(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