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見我

標題: 對於廢除死刑 [打印本頁]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5 18:27
標題: 對於廢除死刑
本帖最後由 夜緒o琳 於 2010-3-12 21:57 編輯

嗯   前幾天在噗浪上,有個好友提出了關於廢除死刑的討論
然後,這幾天下來,我就一直在想這個問題

這個問題  其實可以拿風動鳴來比較XDD
反對廢除死刑   應該是比較偏向於緹依
贊成廢除死刑   則是比較偏向於稜

為何這麼說呢?
因為你竟然犯了錯,就該為自己的錯承擔責任
尤其又是殺人這種罪,你毀了別人的生命,就該為此付出代價,賠上自己的性命或者權利

先舉活囚來當例子吧,聽說最近有些監獄竟然開放冷氣這類的設備,囚犯還可以抱怨食物不好這類的
讓我的心中起了疑問  法律保障的究竟是被害人的權益,還是罪者的權利?

一個人犯了錯,被送往監獄服刑,要為他的錯付出代價,失去一段時間的權利(如自由等)
沒有犯罪的窮人,都不見得可以吃好的過好的了,為何一個應該被剝奪權利的犯人可以享有這些?



再來談談贊成廢除死刑部份吧
從經濟學上的比較利益原則等來看
一個殺了人的罪犯,不應該被殺死,應該給予他機會改過自新
之後,再讓他到社會上服務,彌補自己犯的錯
這樣看來,在得失方面來看,選擇廢除死刑似乎是個比較合宜的選擇
不過這也是有風險的,如果這名罪犯不肯改過自新,甚至只是假裝改過自新,被放出來後還死性不改,又殺了人,那得到的傷害是不是又更嚴重了呢?
所以這個選擇,可以說是給我們一個"賭"的機會,就有點類似創業的風險了

另外之所以說這是接近稜的看法
是因為同人本"回生稜"

在回生稜中,稜就是要緹依活著,不應該選擇自殺來逃避自己所犯的錯誤,應該盡力去彌補,彌補活著的那些人
作者: 雪o夜    時間: 2010-3-5 19:15
我不曉得我算邊....(以下指的是蓄意殺人那種

我贊成廢除死刑 但 理由是...如果殺了人後懲罰只是死亡那未免太便宜那些罪犯了!(邪笑
作者: 緹蒂希雅    時間: 2010-3-5 19:30
我贊成死刑。

以惡意殺人的兇手來說,要他重新改過自新應該是困難的,
我認為把兇手重新放到社會上(無論是服務什麼)對於其他人是有危險性的。

另外,嚴刑峻罰有助於社會安定,尤其是在道德感越來越薄弱的現在。如果犯人在監獄的待遇越來越好,我相信有些在經濟上有困難的人很可能會因此去犯罪,然後去吃免費的牢飯。
作者: 御我迷    時間: 2010-3-5 19:46
那那些殺了人的人就可以悠悠哉哉的活下去嗎?!
作者: sea99900    時間: 2010-3-5 19:53
惡意殺人的人可以在獄中吹冷氣......
這不對吧.....?
我覺得立法的人也該想想,
如果今天被殺的人事你的親友呢?
作者: ☆~櫻~☆    時間: 2010-3-5 21:54
贊成風動鳴~~~((XD...
都害別人家庭破滅了...
那個人還能在世界上嗎?!
殺人就是壞!!除非真正理由~
作者: FUNO    時間: 2010-3-5 21:55
我反對廢除死刑
其實今天上課才剛好聽到類似的話題
有的人犯了滔天大罪剝奪了他人的生命
說什麼犯人有人權但被害人也有人權啊
應該要付出代價吧...
況且判個無期徒刑國家還要養他(還是人民繳的稅...)
作者: 空冥望    時間: 2010-3-5 22:08
我要說的都被說完了。

是說忘記誰說過一句很經典的話:「那些反對廢除死刑的人,是因為他們身邊的人沒有被殺死過。」

死刑有他存在的必要。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6 10:00
XDD
正方的好像比較多呢

我原則上也是反對廢除死刑
那些破壞別人幸福的人  有何幸福的權利?

不過....最近又想到尼弗西瑟的帝王論(詳見煦光夢迴一)
法律是用來保護弱者的   如果自己有實力  是不是就不會發生悲劇了呢?


好吧上面大家可以視而不見

只是 我發現標準有時候也是要看的> <
如上面所說的   我支持死刑
可是....看回生稜時又覺得稜說的有道理
可能是私心吧   不想讓緹依死掉
(所以這就是雙重標準?)(被打死)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6 11:22
本帖最後由 夜緒o琳 於 2010-3-7 13:13 編輯

11# mimi22303


前篇出時可以考慮看看唷XD 超級好看



嗯,儒家一直說要以禮教化  可是這真的有可能嗎?
法家的....其實真的比較有效
作者: summer12070809    時間: 2010-3-6 11:40
我也贊成死刑!
怎麼能讓那些殺人犯逍遙?
自己犯的錯自己擔,
而且說反對死刑是對人權的尊重,
那些被殺的人就不是人嗎?
真的要效法以前的刑罰---已死謝罪!
管你是富家公子還是精神病患,
只要是殺了人就通通去死吧!!
過失殺人的話就再討論吧......
是無意的,應該可以免除死刑!
但活最難逃。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6 19:04
13# summer12070809


如果是自衛殺人   那還情有可原
畢竟只是自衛防禦而已
作者: 劍葉    時間: 2010-3-6 19:13
死刑別廢
傷害別人就是不對
作者: 夜晨    時間: 2010-3-6 22:00
之前我聽到有人說廢除死刑是尊重生命的行為
但那些殺人的人都不尊重別人的性命了
我們還有必要原諒他們嗎?
作者: 紫佐晶    時間: 2010-3-6 22:09
反對廢除死刑+1
任何人不論理由為何都沒有資格可以了結別人的生命
人的生命只有一個,也是世上僅有的一個
每個人僅能背負一個生命
當你殺了人時你的生命就會變的毫無價值
死刑是那些死在你手下的人所給予你的懲罰
而存在的理由便是懲罰你剝奪了別人無價的生命
作者: 空冥望    時間: 2010-3-6 23:09
墨家的是「兼愛非攻」耶。

你說的是法家吧?
作者: 封風    時間: 2010-3-6 23:13
有人就是會改不過來阿
殺了一個就不會有下一個受害者嗎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7 13:12
18# 空冥望


啊啊 我打錯了(被打死)
是法家才對  嚴行駿法的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7 13:14
16# 夜晨


好像有句話說到
要別人尊重你,你就要先尊重別人

殺人犯自己都不尊重別人的生命了,有何理由要別人尊重他的生命?
作者: 緹蒂希雅    時間: 2010-3-12 07:50
『只要活著,不應該選擇自殺來逃避自己所犯的錯誤,應該盡力去彌補,彌補活著的那些人。』
這種論調只是用在有悔意的人身上。

以台灣來說,被判死刑的一定是無悔意而且罪大惡極的兇手,
這種犯人直接斃了會比較好。
作者: 瘋狂御我迷    時間: 2010-3-12 11:48
本帖最後由 瘋狂御我迷 於 2010-3-12 11:50 編輯

俺雖然是善郎的狼,但俺主張有些人就是要

惡對惡、已暴治暴

有些時候用漢摩拉比法典才有效的管理某些人

漢摩拉比法典其中內容介紹

犯罪與處罰的條款有很多,共有30多條,其中包括侵犯人身罪、侵犯家庭罪、反判罪等等。罪人的刑罰方法很多,判死刑者有的處以溺死、燒死、刺死 ,有的則處以絞死。

輕者必須「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以命抵命」,這種賠償法對犯人雖無憐憫之情,但卻相當公平,其目的乃是為了要在社會上制止無謂的犯罪行為才不得不這樣制定的。


有時候法律要強硬點,才能使百姓得到安全、百姓才會信任政府.....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2 21:46
22# 緹蒂希雅


嗯呀,
如果沒有悔意,那就更不應該饒恕他們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2 21:53
2# 雪o夜


噗 意思是要對犯人用酷刑嗎XDD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2 22:10
4# 御我迷


嗯呀,他們有什麼享受的權利?

他們可以悠哉地過活、享受世界上的一切

而被他們所害的人,卻已經無法在感受到什麼了,被害者的家人,也一定十分痛苦.....造成許多人的傷痛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2 22:17
其實現在想想
要廢除死刑   會不會是因為擔心誤判呢?
如果有人是無辜的,卻被判刑........那不就造成了無法挽回的錯誤?
作者: 瘋狂御我迷    時間: 2010-3-12 22:49
其實現在想想
要廢除死刑   會不會是因為擔心誤判呢?
如果有人是無辜的,卻被判刑........那不就造成了無法挽回的錯誤?
夜緒o琳 發表於 2010-3-12 22:17




誤判....對、是會有,但那並不是多數的,雖然有些冷酷,但法律不可能完整

法律制度的功能是,去散布與維繫社會所認為正確之價值分配,而且賦與這種分配行為某種公正感;這便是通常所稱之正義(justice)

社會指的就是多數人,我們要為了少數的誤判而讓多數的罪犯逍遙法外?......不管是誰都知道要選什麼......

可能以後會有很好的制度出現,但不是現在.....


說的難聽點現在只能讓"死刑"這種如同雙面利刃的武器來制止犯罪這敵人,誤傷自己(無辜)是難免的.....

因沒有人(法官)所下的決定都不會出錯的!...我們只能努力降低誤判的事情發生....(越說越無奈.......
作者: 宵嵐    時間: 2010-3-12 22:53
殺人償命!這是一種天理!
沒人可議接滅別人生存的權利後還可以消遙!
死刑這個法則.他們應得的!
作者: Zerolife120219    時間: 2010-3-12 23:17
哼哼,沒看到這帖啦。辯論看起來就專業多了(什
我去另一帖貼都沒什麼人要跟我好好討論可惡。(惡毒臉((誤
所以我直接把那邊的複製過來哦XDDD
可能有點小偏激請大家跟我理性溝通哦(你才理性一點吧)

------------------------------------------------------------------------------------(以下皆為複製)

我是站在廢除死刑這邊的。
事實上看大家講的洋洋灑灑害我也想大作文章了(你住口)

基本上,決定一個死刑犯本來就不是件簡單的事。
我之所以贊成廢除死刑是因為殺人犯雖然很多但冤獄的也不少
要知道,人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
再者就是,要判死刑其實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假設這期間我們設他40年好了。
就像前面幾位說的,他們用的是人民所繳交的稅金,也就是說我們養他養了40年。
既然這樣,那我養他40年跟養80年其實差別不大。

說實在的,就我的觀點來說我寧願養一個死刑犯讓他在監牢裡度過他的剩餘人生,
我也不願意養一條貪污狗讓他爽歪歪的過他的剩餘人生說不定還順便丟了幾個無辜人民小命。


簡言之,我寧願花錢多蓋幾座監獄,每間都是單人套房,但是當然不是什麼五星級六星級。
我願意讓他們不愁吃穿,但是我要讓他們剩下的人生都只有他自己一個人。
我相信再怎麼兇殘的殺人犯,獨自一個人關在什麼都沒有的房間,一天24小時只能面對白淨的牆壁。
也會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受。

曾經,在歷史我們都上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在當時,成效是蠻大的。
但是現在還能夠多大?
我殺了一個人,是一個死刑。我殺了十個人,還是一個死刑。
試問:你們對於死刑這個名詞是否抱持著太多憧憬?
難道各位真的以為這樣子一個不負責任的死刑能夠改變多少?




但是清楓師姐說的話是真的讓我感到莫名奇妙。
「我願代替44位死刑犯下地獄。」啊、那他要為受害者家屬下到哪裡去?
好的,不過這篇算是對事不對人,所以對於清楓師姐的話我就不多提。




但是我還是想說,不管怎麼樣。
廢不廢除和執不執行完全是兩碼子事。
作者: Zerolife120219    時間: 2010-3-12 23:24
說實在一點,不管廢死或不廢死其實對「台灣」的差別也只是意念上的差別罷了。
縱使有這麼多死刑犯但是真正被處死的有幾個?國國有國法,國法必有疏漏。

『有多數人的把關以及認同之下,難道殺人真的不用償命嗎?』

說的官腔一點,殺人償命這回事是不合邏輯的。
如果我們把對象放大、放大再放大,那人類都通通去死吧。


『他殺了多少人?1x多人,皆是無辜的孩童。放他出去,或者讓他活著。』
『誰來對那些1x的家庭們,來跟他們說〝這世界上是有正義的〞?』


他殺了這麼多人,他用他的雙手制裁了那些無辜的孩子們。那麼,難道所謂的正義就是以正義的口號制裁了他的生命?何來正義?一命抵一命的方式就是正義?難道中華民國的正義就是以死刑來裁決?

誰都希望可以活久一點、誰都希望可以快樂的繼續生活下去、誰會希望有死刑犯的存在?那麼,所謂的死刑犯之所以人格扭曲追根究底到底是為了什麼?為什麼「死刑」的存在這樣的強大他們卻還是選擇殺人?並不是怪罪到所謂的教育體制問題,畢竟當大多數的人都在同樣教育體制下,大家雖然覺得「啊、公車上跑跳的小孩真是吵。」但是也沒有因為這樣的憤恨而去裁決那些公車上了孩子。但是他們為什麼?這個為什麼因為沒有解答而一而再、再而三的衍生。直到現在。

『並沒有人會對死刑這個詞彙感到憧憬,有的只有對死刑二字感到沉重以及無比的憎恨!』

在我目前所見,這麼多人的回覆當中這樣的一個不客觀的方式只讓我感覺到,對於「死刑」的認知,難道就只能到這種程度?

『不論任何宗教經典都寫著,做壞事死後會下地獄,既然如此要他們服刑的話,不如讓他們早一點去地獄服刑吧!還比較有意義一點!』

意義何在?誰也不知道人死了會怎麼樣,但至少可以確定人死了之後可能除了路邊阿婆觀落陰看得到靈界來的朋友之外,一般人是看不到也感覺不到。宗教經典循循善誘的結果?相信的會相信、不相信的還是不相信。與其讓他們到我看不到的地方服刑我還不如讓他在我存在的地方過完他的下半輩子,折磨到死。

『死刑存在一定有他的必要性,為什麼?為了不讓下一個家庭再度因為〝被人殺害〞而哭泣,這理由就是他存在的意義!』

理由很冠冕堂皇,但是也很愚蠢。
那麼發起人民群結活動把無期徒刑變成真正的無期徒刑不也是同樣效果?
受害人的家屬悲慟,加害人的家屬也悲慟。大家都悲慟。
因為無法顧及到所有人,所以它才是法律。
既然閣下也覺得對死刑二字感到沉重和憎恨那又何以要動用死刑來裁決所謂的殺人犯?
難道就只是為了所謂法律的正義?



#35
『人就是太過於理性了�導致一些政策都無法實施�我還是認為應該執行死刑�人殺人就是不對�無論有甚麼原因。』

假設我今天拿著一把木製刀柄的水果刀,刺傷你家人,而你家人為了自衛搶過我的水果刀不慎將我刺死。如果當時在場都沒有人的話,木製刀柄也找不到我的指紋,那麼你家人因此被判死刑你會不會不甘心?
當然這只是假設,畢竟被殺死的人無法反駁,再加上這至多就是有期徒刑。
你就是太過於感性了才會導致有這樣子的一個回覆出現。





-------附註:
這是全部複製,斜體部分是引用另一篇的另一位的話,算是有點半回覆狀況啦XDDD
粗體的則是我想表達的。

至於下面#35的回覆純粹只是我想回的。
這裡我所打的#35也是目前在熱門榜的那帖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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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瘋狂御我迷    時間: 2010-3-12 23:55
本帖最後由 瘋狂御我迷 於 2010-3-14 18:36 編輯
哼哼,沒看到這帖啦。辯論看起來就專業多了(什
我去另一帖貼都沒什麼人要跟我好好討論可惡。(惡毒臉((誤
所以我直接把那邊的複製過來哦XDDD
可能有點小偏激請大家跟我理性溝通哦(你才理性一點吧)

------------ ...
Zerolife120219 發表於 2010-3-12 23:17




痾~~不知該如何稱呼所以就稱您為19大大吧~


首先決定一個死刑犯本來就不是件簡單的事。

既然大大都知道不簡單了,那麼就更該知道會被判死刑的人都是經過專業的審核、蒐證,經過層層把關初審、二審.....至最高法院

殺人犯雖然很多但冤獄的也不少

對很多!但如同之前所講的,會被判死刑都是經過嚴密的審核冤獄只有少部分!!,所以你要把這些多數犯罪者都減刑嗎?就不過是關的二、三十年能抵掉多少人命?

人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

對!死了就什麼都沒了,所以被害家屬的痛才會這麼痛阿!!!

養他40年跟養80年其實差別不大


差很大!!!假設一個人一天要花100那麼40年就要花1460000,80年叫要花2920000耶!!!!(還不包含醫療用資耶!!

如果把那些建設的錢拿來推廣教育,教導孩兒們建立知識、良知不是更好!?

而且世界資源嚴重不足了,與其為了逞罰罪犯而花錢,我比較希望為了預防犯罪花錢..


寧願花錢多蓋幾座監獄,每間都是單人套房

....19大大您以為台灣有是多大??連水庫、垃圾掩埋場這些東西都沒地方蓋還一人一間!!!!


你們對於死刑這個名詞是否抱持著太多憧憬?
難道各位真的以為這樣子一個不負責任的死刑能夠改變多少?



........誰說有撞憬了!?會想要支持死刑那是因為被害家屬的痛有些是只能用這樣來減輕的......

再著有些殺人者還說過:『見一個殺一個』、『我會回來!』

那些家屬每天是活在什麼恐懼中!?每天都要怕會不會哪天那"人"回來破壞好不容易平和的日子.......

有句話是『牛牽到北京還是牛』,有些犯罪者可能會懺悔但沒有懺悔的呢?

誰又能保證那些人不會逃獄,或是因啥啥事情減刑出獄!?

那些出獄的犯罪者如果出來殺人誰該來負責!?

到那時候又被殺的人,不就沒有能從來的機會了?

歷史我們都上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在當時,成效是蠻大的。
但是現在還能夠多大?



大家也一定知道在台灣的日治時期,大門沒有深鎖也能安心睡覺。

為什麼!?那是因為他們管的嚴、對罪者不留情!!

當然隨著時代的變遷我們人也要跟著進步,但有些古方法還是可以拿來變更改近來用的!!
作者: 拉拉哩拉拉    時間: 2010-3-13 15:59
"我贊成廢除死刑。每個人都有改過自新的可能。"

很單純很天真的想法我知道。
但我也不打算做改變。

PS.就算他殺我一家我還是一樣。但這不代表我不在乎我的生命、我不愛我的家人。
PS.要回復要冷靜噢(眨
作者: 緹蒂希雅    時間: 2010-3-13 19:48
本帖最後由 緹蒂希雅 於 2010-3-14 19:40 編輯

31# Zerolife120219

『』的文字為Zerolife120219所寫。

『說實在的,就我的觀點來說我寧願養一個死刑犯讓他在監牢裡度過他的剩餘人生,
我也不願意養一條貪污狗讓他爽歪歪的過他的剩餘人生說不定還順便丟了幾個無辜人民小命。』

有犯罪者則有罪,沒有比較性的問題。
目前似乎只有殺人致死才會判為死刑,
但我覺得把重大貪污要犯也加入死刑的範圍為佳。


『我相信再怎麼兇殘的殺人犯,獨自一個人關在什麼都沒有的房間,
一天24小時只能面對白淨的牆壁。也會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受。』

他們還是有很多活動可以做的,並不是只能待在監獄房間。
剛剛去官方監獄看了之後,他們有課可以上,例如:音樂、舞蹈、繪畫等才藝班。
真的能讓有他們求生不能求死不能的感覺恐怕很難。


『難道各位真的以為這樣子一個不負責任的死刑能夠改變多少?』

至少可以安撫受害人的心靈,讓家屬能了結一項怨念,
使他們可以過他們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每天為了打官司而奔波。


『何來正義?一命抵一命的方式就是正義?』

「正義」一詞是給人有藉口把自己的行為正當化而已。
「正義」這個詞根本沒有定義、標準規範,擺著好看當裝飾用。

以下是維基百科的說法。同態報復法就是一種應報正義理論,
認為適當的懲罰是等同所受到的不正當損害:
「以命還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傷還傷、以打還打。」
如果照維基百科的說法來講,一命抵一命即是正義。
如果一位罪犯殺了多人,多條命要如何抵多條命呢?
把犯人打得快死然後救活,然後再繼續打嗎?
(重複N次,看他殺了N個人) XD
(至於株連九族我是認為不公平啦,所以不考慮。)


『所謂的死刑犯之所以人格扭曲追根究底到底是為了什麼?為什麼「死刑」的存在這樣的強大他們卻還是選擇殺人?』

大部分的死刑犯多為情、為財、為色,在氣憤或者是精蟲上腦後的所作所為。那時的他們早已把理性(或者原來就有精神不正常)拋在腦後,根本不會把作案的後果給考慮進去,所以事後才開始湮滅證據。一般人平常不要衝動過頭,有經過腦袋思考冷靜過後多半不會做出這種行為的。
作者: 夜×【弒】    時間: 2010-3-13 20:09
31# Zerolife120219


『說實在的,就我的觀點來說我寧願養一個死刑犯讓他在監牢裡度過他的剩餘人生,
我也不願意養一條貪污狗讓他爽歪歪的過他的剩餘人生說不定還順便丟了幾個無辜人民小命。』

有犯罪者則 ...
緹蒂希雅 發表於 2010-3-13 19:48

你還是不了解
因為被殺的不是你的家人親友
你說的這麼容易啊~
處處為犯人說人權
請問?被害人有人權?
你扯到政治
你說貪污的人也該被處死刑?
跟你說~現在的政府沒就了,你去問10個年輕人
你以後會不會去參加競選或投票
有九個會跟你說不會,連投票都不會參加
政治已經腐敗到無可救藥的地步了
貪污?抓的到判死刑我覺得也無妨
但是,抓的到嗎?官官相衛啊~想想現實吧
連法官判案都不公平了,還在想貪污的問題~
我笑了...
作者: 夜×【弒】    時間: 2010-3-13 20:26
說實在一點,不管廢死或不廢死其實對「台灣」的差別也只是意念上的差別罷了。
縱使有這麼多死刑犯但是真正被處死的有幾個?國國有國法,國法必有疏漏。

『有多數人的把關以及認同之下,難道殺人真的不用償命嗎?』 ...
Zerolife120219 發表於 2010-3-12 23:24

請問殺人犯,背的起人命這種東西嗎?
我還是只能說,你不是被害人的家屬
你無法體會如此的傷痛
你沒有去報復他就算對他好了
假如廢除死刑
他被判無期徒刑
結果過了20年,他因為表現良好
被提早假釋,你問?你能接受嗎?
假如他在你的折磨下死去,請問你這樣跟他有什麼分別?
你跟殺人犯有什麼分別?
假使你生了一個孩子,一路養他養到大了,但他卻在一場事件中被殺害了,你要怎麼接受?
別跟我講什麼有的沒的,那都只是你現在的理性想法
------我是分格線-----------------------我是分格線--------------
為什麼有死刑還要殺人?
因為意氣用事,等殺了人以後才來後悔
當快被處死了才知道不該殺人
不過說到底,我還是站在我自己的立場
我無法接受你的立場,你沒想過被害人的家屬
你別說你可以理解,你不是當事人,你永遠無法理解
作者: 愛看小說ㄉ狗    時間: 2010-3-13 20:28
本帖最後由 愛看小說ㄉ狗 於 2010-3-13 20:36 編輯

贊成死刑~
廢除了死刑,那些犯人根本就不怕了呀
反正又不會死,還有人免費養我們........
說廢除死刑是因為什麼不能剝奪犯人活下去的權利
那,那些死者呢?這樣就矛盾了吧?
總之我無法理解為什麼要廢除死刑?= =

如果那些被害人是自己的家人的話
我不相信還有人願意再給他們一次機會
這根本就是拿被害人的生存權去換他們的活著呀
只要他 們沒死,就永遠有假釋出獄的機會
這種錯誤是會繼續下去的
而且一次就可能是一條,趁至多條人命!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3 21:28
28# 瘋狂御我迷


嗯....
大大這麼說,其實從某地方來看也是對的考量
不過,少數人也是人呀
聽說誤判的機率是8/1000
看起來數目很小,但卻牽扯到了八個人的生命(一千人中)

而那些被誤判的無辜民眾
是否就白白賠上他們的一條命了?

這樣說起來,判決的法官,是否也算是過失殺人呢?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3 21:35
我是站在廢除死刑這邊的。
事實上看大家講的洋洋灑灑害我也想大作文章了(你住口)

基本上,決定一個死刑犯本來就不是件簡單的事。
我之所以贊成廢除死刑是因為殺人犯雖然很多但冤獄的也不少,
要知道,人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
再者就是,要判死刑其實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假設這期間我們設他40年好了。
就像前面幾位說的,他們用的是人民所繳交的稅金,也就是說我們養他養了40年。
既然這樣,那我養他40年跟養80年其實差別不大。

說實在的,就我的觀點來說我寧願養一個死刑犯讓他在監牢裡度過他的剩餘人生,
我也不願意養一條貪污狗讓他爽歪歪的過他的剩餘人生說不定還順便丟了幾個無辜人民小命。

簡言之,我寧願花錢多蓋幾座監獄,每間都是單人套房,但是當然不是什麼五星級六星級。
我願意讓他們不愁吃穿,但是我要讓他們剩下的人生都只有他自己一個人。
我相信再怎麼兇殘的殺人犯,獨自一個人關在什麼都沒有的房間,一天24小時只能面對白淨的牆壁。
也會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受。

曾經,在歷史我們都上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在當時,成效是蠻大的。
但是現在還能夠多大?
我殺了一個人,是一個死刑。我殺了十個人,還是一個死刑。
試問:你們對於死刑這個名詞是否抱持著太多憧憬?
難道各位真的以為這樣子一個不負責任的死刑能夠改變多少?

但是清楓師姐說的話是真的讓我感到莫名奇妙。
「我願代替44位死刑犯下地獄。」啊、那他要為受害者家屬下到哪裡去?
好的,不過這篇算是對事不對人,所以對於清楓師姐的話我就不多提。

但是我還是想說,不管怎麼樣。
廢不廢除和執不執行完全是兩碼子事。 ...
Zerolife120219 發表於 2010-3-12 23:17



這樣說起來,死亡的確也是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因為死亡後,就不能讓他受苦了

嗯....聽完阿葉說的後,我覺得,對於某些罪犯,與其讓他乾脆地死,不如讓他過得生不如死(邪笑)
(小聲)凌遲、梳理、宮刑....什麼都來吧XDD 盡情地虐待他,只要不要讓他死(大誤)

咳,好吧我說認真的
就讓他活著,可是每天都要做苦工,而且是一個人做
也不要讓他有和人接觸的機會
嗯.....不曉得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時間到了乖乖到外面去搬運東西這些
然後時間到了就把他關回房間,
然後通過一個小孔,把飯菜送進去給他
但就是不要給他讓人接觸的機會

之前讀後感好像有提到   人是群體的動物(忘了原句是什麼)
讓他不要和人接觸  久而久之 相信他會瘋掉吧XDD


不過阿葉提到的  寧可花錢把他關起來也不要讓他死
這我就不太認同了> <(被打)

很多人,沒有做壞事,可是卻沒有錢過活,有一餐沒一餐的
而犯人卻可以有食物吃呢??
人民的納稅錢 有很多也是來自貧苦人家的.....
難道不能拿來救濟貧困的人呢?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3 21:41
『有多數人的把關以及認同之下,難道殺人真的不用償命嗎?』

說的官腔一點,殺人償命這回事是不合邏輯的。
如果我們把對象放大、放大再放大,那人類都通通去死吧。

『他殺了多少人?1x多人,皆是無辜的孩童。放他出去,或者讓他活著。』
『誰來對那些1x的家庭們,來跟他們說〝這世界上是有正義的〞?』

他殺了這麼多人,他用他的雙手制裁了那些無辜的孩子們。那麼,難道所謂的正義就是以正義的口號制裁了他的生命?何來正義?一命抵一命的方式就是正義?難道中華民國的正義就是以死刑來裁決?

誰都希望可以活久一點、誰都希望可以快樂的繼續生活下去、誰會希望有死刑犯的存在?那麼,所謂的死刑犯之所以人格扭曲追根究底到底是為了什麼?為什麼「死刑」的存在這樣的強大他們卻還是選擇殺人?並不是怪罪到所謂的教育體制問題,畢竟當大多數的人都在同樣教育體制下,大家雖然覺得「啊、公車上跑跳的小孩真是吵。」但是也沒有因為這樣的憤恨而去裁決那些公車上了孩子。但是他們為什麼?這個為什麼因為沒有解答而一而再、再而三的衍生。直到現在。

『並沒有人會對死刑這個詞彙感到憧憬,有的只有對死刑二字感到沉重以及無比的憎恨!』

在我目前所見,這麼多人的回覆當中這樣的一個不客觀的方式只讓我感覺到,對於「死刑」的認知,難道就只能到這種程度?

『不論任何宗教經典都寫著,做壞事死後會下地獄,既然如此要他們服刑的話,不如讓他們早一點去地獄服刑吧!還比較有意義一點!』

意義何在?誰也不知道人死了會怎麼樣,但至少可以確定人死了之後可能除了路邊阿婆觀落陰看得到靈界來的朋友之外,一般人是看不到也感覺不到。宗教經典循循善誘的結果?相信的會相信、不相信的還是不相信。與其讓他們到我看不到的地方服刑我還不如讓他在我存在的地方過完他的下半輩子,折磨到死。

『死刑存在一定有他的必要性,為什麼?為了不讓下一個家庭再度因為〝被人殺害〞而哭泣,這理由就是他存在的意義!』

理由很冠冕堂皇,但是也很愚蠢。
那麼發起人民群結活動把無期徒刑變成真正的無期徒刑不也是同樣效果?
受害人的家屬悲慟,加害人的家屬也悲慟。大家都悲慟。
因為無法顧及到所有人,所以它才是法律。
既然閣下也覺得對死刑二字感到沉重和憎恨那又何以要動用死刑來裁決所謂的殺人犯?
難道就只是為了所謂法律的正義?


#35
『人就是太過於理性了�導致一些政策都無法實施�我還是認為應該執行死刑�人殺人就是不對�無論有甚麼原因。』

假設我今天拿著一把木製刀柄的水果刀,刺傷你家人,而你家人為了自衛搶過我的水果刀不慎將我刺死。如果當時在場都沒有人的話,木製刀柄也找不到我的指紋,那麼你家人因此被判死刑你會不會不甘心?
當然這只是假設,畢竟被殺死的人無法反駁,再加上這至多就是有期徒刑。
你就是太過於感性了才會導致有這樣子的一個回覆出現。

Zerolife120219 發表於 2010-3-12 23:24


世界上本來就沒有絕對的公平吧XD

嗯,從正義上看來,死刑的確不能算是正義
會實施死刑,應該算是給被害人一個交代吧


然後說到會殺人的原因......
如果是自衛殺人,那我想這應該要從寬


好像曾在某部動畫看到   復仇只會延續痛苦,只有放棄復仇,世界才有可能走向幸福
但有時候,人就是常會為了執著,去做一些不會讓自己高興、不會讓任何人幸福的事
嗯...風動鳴的西優席文就是這種狀況,他曾說過"做了不會快樂,但不做卻會痛苦"
相信想要讓犯人被處死的受害人的家屬就是這種心情吧?
明明知道,就算這麼做了,家人也不會回來,但沒有讓那名犯人吃到苦頭,他們就會感到痛苦,認為對不起自己的家人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3 21:49
34# 緹蒂希雅

小雅不好意思喔> <  今天評分的額度好像到了   所以沒辦法給你加分> <
明天我再補回來

----------------------------------

在監獄中還讓他們有課可上
這對他們會不會太好了啊??> <

如果是活囚那還好,可以訓練他們,回到社會上後做個有用的人
不過死囚我就不建議給他們上課了


然後說到的被害人的痛


然後說到報復   天哪真的讓我想到風動鳴前篇提到的復仇了(被打死)
嗯,說來死刑的確是無法讓任何人幸福快樂的決定
被害者痛、犯人的家人也痛
這樣真的是最好的結局嗎? 沒有認何人得到幸福..... (對不起我風動鳴真的中毒太深了)

只能說  死刑其實是被害人的"執唸"吧
被害者的家屬應該也知道   即使判了那名犯人死刑  自己的家人也會不來了
他們也不會感到比較快樂
但不做卻會痛苦.... 被害人的家屬,活在世界上,就會有種無形的"責任" 認為自己要替家人復仇  所以才會這麼堅持死刑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3 21:51
那個.....
不好意思提醒一下大家
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是因個人價值觀而異的
會開這個辯論,只是想聽聽大家的想法
希望大家能注意一下喔,別因此引發筆戰> < (很怕會引起筆戰)

作者: 夜×【弒】    時間: 2010-3-13 21:54
哇勒~= =
你回了好多次喔......
克制一點吧= =''
你說的也沒錯((只有最後一個認同
因人而異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3 22:28
43# 夜×【弒】


哈哈  我今天回來  看到一堆回帖
想說大家都打這麼多  不回覆對大家也不好意思XD
所以就慢慢回了>ˇ<
作者: 康丁    時間: 2010-3-14 14:36
標題: 我是認真的。W。還有我是拉拉哩拉拉。
昨天腦袋壞掉了標題正方內容反方,抱歉。
結果我投票也站錯邊了阿!所以我開另一個帳號去說。。
我今天很明確的說,我站在反方的這邊。

一定要廢除死刑。
(所以是反方吧?

我認為,人會有點僥倖心理。
覺得犯罪,警察不會抓到自己,只要自己做的乾淨的話。

例如:下載盜版音樂。可能有種心態:並不覺得自己是錯的,就算認為自己是錯的也會覺得自己不會被抓到。

我知道這只是比較輕微的例子,但一樣犯法,而在殺人的時候可能也會有這樣的心理。

甚至,有可能抱持的必死的心態犯罪。

死刑,威嚇的能力有限。而我也不覺得一顆子彈對事情的原因有任何幫助,我到覺得,讓他懺悔並做一些對社會有幫助的事情比一顆子彈解決他的生命還要好。

畢竟他做的事情,不是一顆子彈可以彌補的,也不是做一大堆對社會有用的事情能夠彌補的。永遠無法彌補,但還是要盡力做彌補。
但我相信後者遠比前者更好。
而去啟發他的良心、出獄後的追蹤,我想這是政府要做的事情。

放眼看所有嬰兒,他們之中真的有人天生就是罪犯嘛?
而成為的原因,會不會是社會、環境、教育、司法矯正制度出了什麼問題?
我曉得不可能完美,可是也要盡力去做改善。

對於死刑,我抱持懷疑的心態,因為可能會錯殺無辜的人、也可能讓一些良心發現的人,沒辦法對社會做付出。

而且,我不認為我們有任何權力去殺死刑犯,以名為司法的正義去殺。

說到這裡,我沒有為他們的罪行做任何的辯護。
錯就是錯,怎麼讓人知道錯而不去犯錯、以及錯了之後的後續動作,都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以上我常常說"可能",因為我沒有把握任何人的心底想法。

對不起我打的有點多,然後有點自以為的口氣,抱歉==
但,我是真的想要讓社會更好,而發表言論的。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4 16:52
拉拉說的也很有道理呢,而這也算是比較樂觀的想法吧XD 如果大家都能秉持這種信念,不要有想報復的心態,那這世界應該能步向大同與幸福吧XD  鋼練中好像就有提到,要以包容的心去看待一切,不要一直想著復仇,這樣才能終結仇恨
作者: 夜×【弒】    時間: 2010-3-14 17:16
46# 夜緒o琳


我想說~
大同?你以為這麼容易嗎?
這麼簡單就大同,需要法律?需要戰爭?

為什麼要報仇?為什麼不廢死刑?
或許像某些人講的
死刑,是給受害人親屬一個交代
但是,這樣有錯嗎?
你說放棄報仇,報仇才不會延續下去
你說的真容易啊~
被殺的是你兒子、女兒、老婆、丈夫、好朋友
我死都不會信你可以什麼都不追究
當你老婆女兒被先姦後殺被分屍丟棄在荒郊野外
請問,你會不追究?你會不想殺了她
她毀了一切的美滿,毀了一切的幸福
除非你就是那個殺人犯。
如果是我
我一定把對方綁起來
從她口中強灌100度C的熱水
然後從她身上一刀一刀的慢慢割
當她快死了在做CPR讓她復活
繼續虐待,到死了以後
分屍然後用王水把她的屍體跟骨頭都融掉
讓她連死了都沒屍體
作者: 瘋狂御我迷    時間: 2010-3-14 18:07
本帖最後由 瘋狂御我迷 於 2010-3-14 19:40 編輯
28# 瘋狂御我迷


嗯....
大大這麼說,其實從某地方來看也是對的考量
不過,少數人也是人呀
聽說誤判的機率是8/1000
看起來數目很小,但卻牽扯到了八個人的生命(一千人中)

而那些被誤判的無辜民眾
是否 ...
夜緒o琳 發表於 2010-3-13 21:28




恩~~所以俺才說會有誤判是難免的....

但!是少數,有些要從根本做起。

如教育孩子們正確的法律知識,哪些事情是正確、哪些事情是錯誤的觀念。

如果把19大說的要建造多些監獄的錢,拿來用來推廣教育不是更好!?這樣不就沒有那麼多的犯罪!

或是用來提升法律人員的素質,減少冤獄的情形發生!那樣還比較能治本....


如果沒有那些因(犯罪),就不會有果(冤獄)了.....


PS:俺在第四頁的發表變更嘿~~有空可去看看
作者: 愛看小說ㄉ狗    時間: 2010-3-14 18:48
47# 夜×【弒】
呃啊.....
好恐怖~
不過如果是我的話應該也會跟大大差不多吧.....
沒了死刑
那世界就亂啦,
某人殺了人
死者的家屬也可以去拿槍幹掉他呀
反正不會死咩~~~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4 19:39
47# 夜×【弒】


所以我才說,要大家都做得到呀@@
這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就是因為困難,所以真正實行後,才會有美好的結果


然後.....
我也知道  大部分的被害者都還是會希望實施死刑
(其實我也是贊成死刑派的)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4 19:40
然後還有    我並沒有說要放棄復仇很容易呀.......

我的觀感只是認為,這是件很困難的事,但如果大家都能做到,那事情就能步向美好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4 19:41
然而就是因為這無法做到,所以才會需要法律去約束人民,需要法律去實施公平與正義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4 19:51
嗯,看了大家的那麼多看法   我也決定來發表一下我的看法
我是正方的,但我也贊同反方某些可行性的地方

我會贊成死刑,主要是因為要給被害人的家屬一個交代
如果從最美好、最樂觀的解決方式來看,
人應該被寬恕,要給死刑犯一個機會。
因為復仇並不能給大家帶來什麼好處,只是加深傷害。
被害人家屬痛、犯人的家屬也痛

但有時候,並不是能帶來幸福的選項才是人會選擇的。
被害人的家屬,會選擇復仇,是因為唯有那樣,自己才不會那麼痛苦。

風動鳴中,西優席文的一句話令我印象挺深刻的
「做了不會快樂,但不做卻會痛苦呢?」
西優席文的立場和被害人的家屬其實是一樣的
他的親人、朋友、全部的族人都被殺了,所以他選擇復仇
明明知道就算復仇了,親人也不會活過來,復仇了也只是加深傷害,對自己沒有任何好處
但不做就是會感到痛苦呀........

被遺留在世間的人,也就是活下來的人
在無形間,會有種"責任感"和"壓力"
認為自己應該替死去的親人復仇,這樣才對得起他們
就是因為這樣地"責任"與"壓力",產生了執著。

再來,毀了別人的幸福和未來,本來就該受到懲罰。
所以綜合這幾點,我認為應該實施死刑。

只是希望能盡量達到不要有"誤判"的可能
而如果是"自衛殺人" 那也該另外討論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4 19:55
另外其實還有個想說的
世上沒有完美的選擇,任何事情都無法達到盡善盡美的程度
不管是廢除死刑,還是不廢除死刑,其中都有益處和壞處的地方
所以我會說,我也贊同反方的一些觀感,就是這個意思

廢除死刑,對我們正方的來說,固然不太能接受,但其中必也有他的好處。

而如果要廢除死刑,我認為那也要所有人都能做到寬恕,如果死者的家屬願意寬恕,而犯人也願意悔改,那自然而然就不需要實施死刑啦,世界也會步向美好與大同
作者: 緹蒂希雅    時間: 2010-3-14 20:15
35# 夜×【弒】


我之前所發得那一篇『(括弧內)』的內文字為Zerolife120219所寫喔,
我沒有標示清楚,不好意思。

另外,建議貪汙判死刑的部分是指的是『重大的貪污要犯』(如前總統),
並不是所有貪汙者都判死刑,其他貪汙案也是建議加重刑罰。

在法律上列上重大貪汙要犯判處死刑和抓不抓貪汙是兩回事喔,
至少增加後,日後抓到貪汙要犯才有法源可以定罪,
而不是關個幾年或是繳罰金就沒有事情了。

要抓貪汙還是抓得到的,特別是比較大件的案子,
新聞是有報導的,並不是都抓不到。

P.S. 至古以來,就一直有紅包文化,這是無法根除的。
而選舉的費用一向都很高,當他們當選之後的薪水根本補不回來,
所以就走向貪汙一途囉。


38# 夜緒o琳


『這樣說起來,判決的法官,是否也算是過失殺人呢?』

法官只是依照法律來判刑,這是法律給予他的權力,
在法律上他不構成過失或蓄意殺人喔。
如果撇除法律的話,那他是職業性殺人。XD
作者: 緹蒂希雅    時間: 2010-3-14 21:13
引述 #45康丁:
『死刑,威嚇的能力有限。』
『放眼看所有嬰兒,他們之中真的有人天生就是罪犯嘛?
成為的原因,會不會是社會、環境、教育、司法矯正制度出了什麼問題?』


我覺得有標竿(死刑)立在那邊會比較好,雖然威嚇能力有限,但總比沒有好。
畢竟要改善社會、環境、教育、司法制度是有困難的,
若有朝一日能有一個完整的配套措施時再來商議廢除死刑也不晚。

P.S. 社會環境會改變,因此教育與司法制度需要因時制宜。
但是我總覺得有越改越爛的趨勢。XD


引述:#53 夜緒o琳:
『被害人的家屬,會選擇復仇,是因為唯有那樣,自己才不會那麼痛苦。』
『而如果是「自衛殺人」那也該另外討論。』


如果至親被兇手剁個稀巴爛的話,當知道兇手是誰時,
我的復仇可能會是把他剁個稀巴爛,而不是選擇把他交由法律來處置。
(有看過被抓到警察局的兇手被家屬暴打的畫面嗎?(新聞))
選擇法律途徑是正當且理性的方式,也是唯一能還給家屬一個公道與安慰的機會。
要求法官判處兇手死刑應該是為了一個對等的報償吧?(以命還命)
至於死刑能不能當作家屬的復仇要看個人的想法囉。

「自衛殺人」不會判處死刑的。應該是判為防衛過當的過失殺人。
至於罰則我就不太清楚了。
作者: 夜×【弒】    時間: 2010-3-15 08:32
其實,我不是不贊成廢死刑的
只是現在的治安太差,沒有那個條件去廢
以目前的狀況來講,現在廢掉的話...治安會變的大亂的
我也不是想說,殺人犯就該死
但是,他們殺的人就該死?
我主要想講的是
死刑,是警告犯罪者還有法律可以制她,赫阻她不要犯罪以維持治安
不然這個國家看起來根本就像在內戰...
民眾殺民眾
被殺的民眾殺光殺人犯的全家
這樣,台灣不就沒救了?
我目前是不贊成廢掉的
為什麼有些國家會廢掉呢?
因為他們有那個條件阿
而我們沒有的
他們國家治安好,犯罪率低所以廢掉也無妨
但是我們國家治安真的很差,我上次去吃飯((下雨天
吃完飯從餐廳出來時'
我的雨傘被偷了,台灣人去飯店把飯店的東西拿光光就算了
連別人放的傘也給她偷,以為愛心傘啊?
所以啊~治安差阿((沒有條件去廢掉阿
難道你想看廢掉死刑隔天的新聞?
那一定是一堆殺人犯在殺人,不然就是犯罪率大大暴增
我們是防範於未然,難道希望殺人犯殺了人以後
希望受害者親屬原諒她嗎?
我只是這麼想的,我希望他們不要殺人
就不會有仇恨,沒有仇恨就不會一直惡性循環
但是,以現在的社會風氣來看,能做到嗎?
今天的新聞,
一個因為女朋友被巴了一掌,她跑去砍死對方
被抓到的時候,說:我太衝動了
這樣有意義嗎?他們克制不了自己
所以我才說,我們沒有條件去廢掉死刑
作者: 霧•伊瓦拉    時間: 2010-3-15 08:46
反對廢除
殺了人就應該償命
破壞別人的家庭就要付出代價!
作者: 康丁    時間: 2010-3-15 17:57
標題: 要心平氣和噢W
拉拉說的也很有道理呢,而這也算是比較樂觀的想法吧XD 如果大家都能秉持這種信念,不要有想報復的心態,那這世界應該能步向大同與幸福吧XD  鋼練中好像就有提到,要以包容的心去看待一切,不要一直想著復仇,這樣才能 ...
夜緒o琳 發表於 2010-3-14 16:52

我也不知道欸。(聳

其實我的意思大略是這樣
我只是覺得 他既然做錯事情了 要盡力贖罪 不是一死了之
而報復性的把他的殺了 

當然 包容與原諒感覺讓犯罪合理化了
所以我覺得是先做好預防以及事後的矯正很重要

是因為殺人是錯的才不殺人,還是有死刑?

一定要教育到,雖然殺人以後沒有死刑,但我還是不能殺人。
而不是殺人之後會被判死刑,人生會完蛋,所以我不殺人。
從最基礎的做起 而懺悔後也要有地方讓他為社會效力。

難道要為一個人的責任感跟壓力,讓他殺人嗎?(回53
我真的認為沒有人有權力罪犯。就算他犯了多重的罪。
而給讓那個人去處決罪犯的,卻是我們。
作者: 康丁    時間: 2010-3-15 17:57
56# 緹蒂希雅

我覺得阿 不是威嚇 不是因為死刑 而是這件事情本來就是錯的
我始終覺得要讓錯的人有效力的地方,也覺得沒有權力去殺罪犯。
我也希望能夠立出完善的配套措施,希望立法委員加油。。
不會越改越爛啦,下一個改法律的人們,就是我們這一代的。
作者: 夜×【弒】    時間: 2010-3-16 11:34
60# 康丁


我們對法律,對政府深感失望
以我來說,我就算長大了
有投票權了,可以參加政治性參與了
我也不會去投票,也不會去參與
因為,政治,政府,法律,等等都讓我太失望了
每個長輩都口口聲聲說,你們是下一代的希望
口口聲聲希望希望有什麼意義呢?他們自己都做這麼爛了..憑什麼說我們是希望?((我笑了

你說要廢除死刑
因為死刑本身就是一個錯誤
我不否認,但是我也不認同
你當過被害人嗎?你當過被害人親屬嗎?((沒有你就別說的這麼高尚
你說要被教育成不殺人
不殺人?每天新聞報紙都在殺人.請問你要什麼時候開始教育?什麼時候完成教育?
難道之前都沒教育?所以我們都認為殺人是對的?
法律本身的存在有兩點
第一,維持人權...別說殺人犯有人權,難道被殺的人沒有人權?就該死?
第二,維持國家安定
刑法,勸戒人民不要犯罪,以達到維持治安
誰希望被判死刑?死刑,是刑法的最後一到界限
死刑,不是我們說判就判的

刑法說,有行為違反法律文獻規定,才構成犯罪
所以,是殺人犯!自己要判自己死刑的!

我也回應過,台灣,該廢嗎?不該廢嗎?

該廢,對,不要這麼不人道了..但是,你可以叫殺人犯不殺人嗎?叫強姦犯不強姦嗎?你做得到,就廢阿,幹麻不廢呢?
你每天看新聞阿,自殺的自殺,被殺的被殺,被強暴的被強暴
治安這麼差,該廢嗎?你自己說阿
講的這麼高尚,你有看看實際條件嗎?
你以為說廢就可以廢嗎?
作者: 愛看小說ㄉ狗    時間: 2010-3-16 17:52
61# 夜×【弒】
嗯嗯~
台灣的政治的確不好~

廢除死刑這種決定也得考慮非常多
不過我覺得是不大可能廢除啦
畢竟,那些死者的家屬都希望法律能夠制裁那些奪走他們家人生命的壞人
但像某樓的大大說有人可能是不小心誤殺的呀
檢察官當然也會蒐證再決定
並不是每個殺人犯都一定得死
或許那些家屬會不服,可是如果真的肯改就有機會啊~(前提是他真的肯改)
而那些毫無悔過之心的人,當然要給他死啊
殺了人還不認錯,這種人死了也好......
作者: winnie8270    時間: 2010-3-16 18:43
我反對廢除死刑...
如果廢除了 那對現在的台灣來講
不但是一種負擔 還會是一種陰影
因為現在的台灣社會還沒有那麼進步
如果廢除了 難保不會又衍生出什麼社會問題
況且你殺了那個人 本來就是不對的行為
如果是真正想要改過自新的犯人
是不會介意他是不是被判死刑
而是介意被他殺了的家屬吧??
而且也會想要盡可能的彌補自己犯下的錯才對吧∼∼
作者: 夜×【弒】    時間: 2010-3-17 08:32
62# 愛看小說ㄉ狗


誤殺那種是特例,我們不講
但是明知犯法還去殺人呢?那種該死了吧?
作者: 康丁    時間: 2010-3-17 17:50
標題: 我能懂你們的想法,我曾經也是贊成死刑。
60# 康丁


我們對法律,對政府深感失望
以我來說,我就算長大了
有投票權了,可以參加政治性參與了
我也不會去投票,也不會去參與
因為,政治,政府,法律,等等都讓我太失望了
每個長輩都口口聲聲說,你 ...
夜×【弒】 發表於 2010-3-16 11:34


請冷靜w

摁,暫時拋開這一切的問題,個人覺得你講話挺激動的。
我希望能夠理性與尊重的討論。
否則會有相當情緒性的言論。

我不是你的長輩,甚至年紀比你小很多。
但為什麼我要說,我們是下一代的希望?
就因為我處於下一代。我是希望。我們都是希望。而且命運掌握在我們手中,如果只是不斷的看著前人的事情,我們將無法前進。

他們做什麼是他們的事情,你自己不投票也是你的事情。
我不會讓別人的事情影響我。如此罷了。

我從頭都沒有說過我很高尚吧?
說真的,我是覺得我這種想法對於目前的環境來說,是相當沒有道德的。

什麼時候問我,這我會知道嗎?如果是我來執政的話,我會先擬出一套措施,然後請很多人來討論,老師學生大眾專家,盡量把這個教育計畫達到完善,並且確實實施。越快越好,但也要兼顧其完善性。

我想,我從來都沒說過誰該死或之類的東西。也從來所以請你把你的問題先仔細思考過,再發問。

我懂死刑一定是經過很多程序,最終的決定。
但憑什麼可以判處一個人死刑?正義?還是被害人家屬的傷痛?
連他自己都不能判自己死刑,因為社會已經付出的夠多了,他必須要回報。

為什麼不去盡力開導他盡力教他盡力?而死刑犯難道就只能被殺然後不能為社會出點力量?

他的錯早就不是死可以解決的,他必須付出力量去對社會付出。我並不高尚,這只是利益論以及我對人心的看法。

不是我做不到做不到的問題,而是我連嘗試的機會都沒有死刑犯就要被處決了。
而且我對政治沒有興趣,我有我自己的夢想。

該廢。

然後這跟我是不是被害人的家屬沒有關係,不會影響我的看法,我說過很多次了。這是肯定句,沒有什麼可能,這是我的把握。

注意你的用詞。再想一次。

再說一次,是因為死刑而不殺人,還是殺人本身就是錯的?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7 22:35
嗯........
請大家別發生筆戰
這純粹討論而已
如我有意見不同之處,請也盡量以雅量包含。
但不要針對此,做些人身攻擊。

拉拉的想法,在我看來是樂觀的,也是光明面的
我認為他並沒有裝高尚,只是他這麼認為。

而弒所說的,你沒有親身經歷,所以不了解家屬的感受。
我想,任何事情的確都需要親身經歷,但也的確有人親身經歷後,還是選擇了寬恕。
當然也有人親身經歷後,選擇了相反的選項。

這真的只是價值觀上的問題,沒有孰對孰錯。
任何方法都有可行性與其益處,當然也有其壞處。
我認為不該完全針對其壞處來否定這個想法。

另外我也覺得,我們要反向思考(?)
嗯....好像也不算反向思考,我忘了那個詞是什麼
總之就是,從另一個角度去想,同時也試著去體會看看,那人的想法

「假如,今天的殺人犯是我們的親友,而且你感覺得出來,他已經悔改了,也很努力地在彌補。那麼,你會希望他被處死嗎?」

這說實在或許是個比較自私的問題,但贊同死刑的被害人家屬不也是如此嗎?
牽扯到我們身邊的人事物,我們總比較會偏向偏袒。這其實也和以前曾談過的主觀問題有關。

「人因主觀而自私,卻也因主觀而燦爛……」這是我們御論的一名會員,審判,在當時的討論帖中發表的看法。

而現今,我們或許算是以「主觀上的客觀」來評定這件事情的,但主觀上的客觀,其實也是建置在主觀上。雖然我們和被害人家屬與犯人都沒有任何關係,但我們可能會受到個性、價值觀等的影響,變得比較偏向其中一方。

我們正方的,應該就是比較偏向於同情被害者家屬;而反方的,可能就會偏向於同情犯人。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7 22:41
然後也希望,能盡量理性,心平氣和地去談論這個話題

不管是贊同死刑,抑或是反對死刑
這兩者都有益處也有壞處
我們正方今天看到的是贊同死刑的好處,然後也可能會因此忽略或者選擇無視它的壞處,也有可能文過飾非將它合理化。
而反方的也是如此,他們可能看到了反對死刑的好處,但卻沒看到其壞處。
今天開這個討論,就是想來了解,這兩方的好處和壞處,而不是要讓大家一直去合理化自己所支持那方的壞處
這樣不就變成了為反對而反對、為支持而支持嗎?

然後也請對於不同方的給予尊敬,要提出不同看法可以,但請別就那點攻擊。
作者: 流戒    時間: 2010-3-17 22:42
現在我們班也在討論...
但是贊成的比較多,反對的很少,
我個人是贊成的,可是,某同學卻說贊成的人頭腦壞去啊...
當然他這番言論也有引起爭議,可是到後面,好像就...無疾而終。(欸?
作者: 夜×【弒】    時間: 2010-3-18 08:43
65# 康丁


感覺你說起來...好像殺人犯根本沒有錯殺的理所當然
哀~我無法理解你的想法
開導她?哀~說的這麼簡單....她要是有辦法被開導,他會殺人嗎?(嘆
你說開導她、教育她、導正她然後讓她為社會作補償
請問,在監獄不就是為了開導她、導正她、教育她嗎?
在監獄裡他們一樣被教育、被導正
但是,那些強盜犯、強姦犯
出獄以後,一樣姦淫擄掠,最後又回到監獄
請問,他們有被開導嗎?有為社會貢獻嗎?
出來後,姦淫擄掠,受害者呢?變多了耶?((我笑了
你說教育她,國家沒教育嗎?哀~((嘆
都有阿,她有為社會貢獻嗎?沒有阿
反而增加受害者你知道嗎?
1.浪費國家資源
2.增加受害者
那幹麻不花一顆子彈,讓她走個痛快?(哀~
這個論點就此打住
怎麼感覺你說起來.....
好像他們殺人正當化了
我只能說,被綁票的不是你、被殺的也不是你
你不懂得,死前的恐懼
我一直強調,你不是當事人,你沒有任何資格講這種話
受害者就該死嗎?請問一下?
你說殺人犯,該導正、教導...等等
那...他殺的人呢?
真的就該死嗎?
社會要講求公平性的
法律講求比例原則的
依照比例原則來看
被害人被殺
那殺人犯也該被殺
被害人被殺
殺人犯沒事
請問,這樣有公平嗎?
這樣有比例原則性嗎?
那需要法律嗎?哀~
法律都不遵守原則了
幹麻要法律呢?全部廢掉就好啦
我只是就事論事,感覺上你的觀點,全都在包庇死刑犯
你的論點,講起來就我的感覺上來看,好像真的就像那些受害者本來就該死
我不想講什麼國家棟樑...未來的希望什麼的= ='''
那種東西...連個屁都不是...連殺人都合理化了....哀~((嘆
我激動,哀~沒辦法阿~
誰叫你給人的感覺就是一直在說,殺人犯無罪啦~被害人該死啦~這種感覺
作者: 康丁    時間: 2010-3-18 17:50
阿悅。

我並沒有發生筆戰,都是因為想要讓這個社會更好來說的。或許他或我的措詞激烈,但我根本沒有想要傷害對方。
台灣加油(很突兀的感覺xD(被踹死

然後我有做人身攻擊嘛?如果有請告訴我是哪句,我願意道歉。
也很抱歉讓你感到不舒服了,真的對不起"(跪著

我兩邊的心情都有去深深想過,去同理被害家屬或者被害者的心情,這傷口很痛我懂。我也做過反向思考,去想想別人的話,去反觀自己的話。或許無法完善,但我有做。

夜(我先暫時這樣叫了)
你對我的誤解很深。
請你先再看一次我的話,再做評論或意見。
如果我有哪些話在你眼裡看起來像是人身攻擊的,請立即告知,我願意道歉。

我跟你所見過的反對死刑者有些不同。
我並不認為要給予寬恕,因為那些東西不能被寬恕。
我覺得被害者家屬有資格責備犯人,但不能辱罵;能要求犯人接受懲罰,但不能要他死。更不能因為罪犯本身的罪就讓自己有復仇的罪。
我認為死刑犯沒有人權,這就是他為他自己所做的行為的負責。

而我覺得死並不能解決問題,他們除了死以外,還要懂得自己是錯的,還是要留下這個性命為社會付出。

我沒有要為那些人辯護,錯就是錯,這還是不能被寬恕的罪。

現在的教育以及社會沒用,但我認為能夠改革,有更好的教育。我真的認為死刑犯若是想要為社會付出,要給他們空間去付出。之後的追蹤是政府要管理好的。
並不要求馬上弄出來,因為快出來的東西缺漏容易多,能夠日積月累的慢慢改革,等有一天比較完善了,就是廢除死刑的那天。

沒有人是該死的,殺人是罪。

我面對過死前的恐懼,而且我死前我的家人還沒打算救我。

殺人犯殺人是錯的,那殺殺人犯是對的嗎?
是因為死刑而不殺人,還是殺人本身就是錯的?

我明白廢除死刑有壞處的點,就是不太被社會以及被害者家屬接受,也不符合中國傳統以來的道德。但我希望能夠以不同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情,事情不完全是大家想的。好處還請參閱我前面說的話。

我也明白執行死刑的好處,就是不讓他繼續危害社會以及要他為過去所做的事情負責。但是,如何不讓他危害社會和要如何負責這其實還可以討論,也不是說多快就要廢除死刑。壞處請參閱我前面說的話。


好吧∼最後問個問題:你願意心平氣和的跟我討論嗎?不願意我絕對不勉強,我不會回應你你也不必回應我。


還有一點,常常有人一說要廢除死刑,就被大家抨擊,被大家罵。
這樣不太理性,也不能討論。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8 22:17
70# 康丁


拉拉不必在意  我不是怪你喔^^
拉拉的言論從頭到尾 我都覺得很心平氣和,對於相反意見也很包容XD


然後其實....
夜,我建議你再把大家的言論都看一次
感覺妳似乎是跳著看,所以會有些地方是斷章取義,感覺妳好像有點誤會拉拉了> <
作者: 夜×【弒】    時間: 2010-3-19 10:09
70# 康丁


我覺得喔~
我並不想因為怎麼善後而吵起來...
不管是殺人的殺人犯,還是殺殺人犯的劊子手
都是錯的,誰希望被殺?誰希望殺人?誰希望有死刑?
當然,我也不例外
我並不是要討論死刑的好壞為死刑作辯論
誰不希望這個社會沒有犯罪?沒有殺人呢?
如果~真的有辦法做到這樣,其實就算沒有死刑也無妨
但是講真的,我每天看報紙,都覺得很悲哀
今天報紙寫,因為女友(傳播妹)被騷擾,男友繞人砍對方
還有一個,一個男人在稻田裡,殺小孩,被抓了,他說吃小孩子的腦袋,可以治癲癇
還有一個,同居男女朋友,男方趁女方不在家的時候,打算性侵她的妹妹還是小孩我忘記了,後來女方及時回到家,沒有讓男方得逞,但男方卻拿菜刀砍女方
所以阿~覺得很悲哀.....殺人,什麼理由都有....真的....很悲哀
還有,之前報的有毒蠻牛案,最近那個嫌犯,被判無期徒刑,之前一直都判死刑,最後還是判無期徒刑
我深深的認為不管是法律,還是政治,還是教育(做人處世)...台灣都沒救了
有沒有死刑....我發覺似乎沒差了
反正,被判死刑的人....幾乎都沒行刑
有的還從死刑變無期徒刑
真的....很爛
目標:等我有錢了,我要移民.......
可能你沒有我這麼偏激吧~不過我想大家都會這麼想,台灣....真的很亂
很多方面我真的很有意見
交通
教育
法律
衛生
價值觀
還有很多異常偏差的觀念
真的跟別的國家比起來
台灣真的很亂

抱歉...我離題了
不過我不想在吵這個話題了
一點意義也沒有
也不會因為哪方吵贏了
就可以決定廢不廢死刑
甚至於死刑到底有沒有他的用處,都是個問號
康丁,如果要繼續吵下去....那...我投降.....停止吧...我累了...打好多字....很辛苦....
作者: 康丁    時間: 2010-3-19 17:45
我沒有要吵。。
也絕對有意義。
在辯論的過程中,我能明白我的信念中的缺失,也能增進說話技巧。
謝謝你來跟我辯論。

以下為個人跟你說的話,不喜歡我說話可以略過。
如果你只看到社會的黑暗,就不可能前進。到哪裡都一樣,美國加拿大各地都是有類似的狀況發生,其中還更血腥殘酷變態。我們都是臺灣人,上一代的人是上一代的事情。每個地方都有他不完全的地方,而我在臺灣,我是臺灣,只要大家有心,一定會更好。
我了解你的善良與失望,但事情終究有解決辦法的。

不用回覆。
作者: 康丁    時間: 2010-3-19 17:46
71# 夜緒o琳
請別這麼說,我也有錯。(認真

然後在這當中我也學到很多WWWW所以很感謝。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19 23:09
72# 夜×【弒】


嗯....

所以說我在前面的帖子中有提到

"這問題的答案是因人價值觀而異的"

"沒有孰對孰錯"

"不管是哪個選項都不能做到盡善盡美"

你的價值觀比較偏向正方,所以你的價值觀中會認為拉拉把事情想得太簡單

不過同樣地,拉拉也有可能會認為不應該著墨於你所執著的點上

只能說每個人個性不同吧     我們看起來似乎都是站在客觀的角度  但時則上都是主觀的

心理學上來講是"客觀的主觀"   我們雖然站在旁觀者的位置,但實則上,我們的思考會因生活經驗、價值觀、教育等而偏向其中一方
作者: 夜×【弒】    時間: 2010-3-20 13:06
本帖最後由 夜×【弒】 於 2010-3-20 20:20 編輯

73# 康丁


空白~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20 16:58
76# 夜×【弒】


感覺你真的沒聽進我們的話
我不希望有筆戰的情形發生

你從幾天前,言論就一直很過分,好像只有自己的看法是對的別人都是錯的
請你尊重大家

你不喜歡別人的言論可以,但請別做人身攻擊
作者: 夜×【弒】    時間: 2010-3-20 20:19
本帖最後由 夜×【弒】 於 2010-3-20 20:25 編輯

77# 夜緒o琳


抱歉抱歉.....XMAX

因為從頭到尾
他講了一堆什麼政策什麼的....

還不都只是用講的
這樣,我也會阿,誰都會阿~

況且...我只是想跟他說,他的思考模式太天真了
有算是人身攻擊嗎?= =''((我還誇獎他單純耶
作者: 柯南    時間: 2010-3-20 20:41
不應該廢除
那被犯人殺死的人不就白死了嗎?
那對死者和死者的家屬太不公平了
犯人有人權
難道被殺的人就沒有?
他就應該白白被殺掉?
換作你是被害者的家屬 你會想廢除死刑嗎??
你一定很不得把他剁成肉醬丟到海裡餵鯊魚
太民主的國家總有一天未走上滅亡的
作者: 夜×【弒】    時間: 2010-3-20 20:52
79# 柯南


哈哈哈~

柯南就是柯南

這麼正義~
作者: 夜緒o琳    時間: 2010-3-20 22:25
78# 夜×【弒】


那不算這句
你之前的帖中,很多態度都挺差的
好像認為跟你抱持相反意見的都很差、不會想一樣
前面你也說到什麼不要假高尚這些
我前幾帖就已經先暗示過了,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看法
某位先賢有云:「我不贊成你說的話,但我尊重你說話的權利」
不管他們的意見和你相同或是不同,都應該要予以尊重(我想這我說很多次了,大家應該也不會想再聽我廢話)

你可以再聽過後,仍然保有自己的意見,也可以提出你認為不對的地方
但態度請改正!不要用一附好像跟你相反意見就是錯的態度來對別人說話。
從你的留言中,我感覺你好像一直在輕視、鄙視反方的意見,認為只有自己的意見是好的
作者: 走在異界的神貓    時間: 2010-3-20 22:55
本帖最後由 走在異界的神貓 於 2010-3-20 23:13 編輯

贊成廢除死刑
分為2個方向想吧.一個是死刑者的角度.一個是受害者的角度

仔細去查詢死刑者的家庭背景.可以發現很多都是家庭有問題.或是遭受不幸的人.既然一生下來.就遭受不平的對待.走偏了人生的道路.而"人"卻要給他死罪.就好像"人"把自己當做上帝.要他死一樣.生死是自然的現象.一個正常的人.奪去一個一生下來遭受不幸的人的性命.就好像給了死刑者一道走回正途的阻礙.評甚麼呢?
從受害者的家屬角度來看.當然想要對方死掉.可是我們並不是活在古代.不是活在"翰摩拉比法典"的時代."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大家都應該知道那是錯誤的觀念吧?!當現代法律規定"搶奪罪-刑罰.或罰金、偷竊罪-刑罰或罰金".並不是制定"A被搶.A可以搶回去"或"B被偷.B可以偷回去".由以上觀念延伸下來."A殺人.A要被殺".不覺得一比較下來.相差很多嗎?
就好像"復仇"一樣的想法.幽關人性的衝突點.
翻開國中公民課本,刑法的章節講到了處罰的原因是訂定在"給罪犯改過的機會".判死刑只是治標不治本.大家寫考卷也都寫"給罪犯改過的機會".既然這是基本原則.那位甚麼死刑會不同呢?把人殺死了他怎麼改過?連改過的機會也沒有嗎?衣錠要用這麼消極的手法嗎?
作者: 走在異界的神貓    時間: 2010-3-21 00:21
從社會學角度來看
每個人都是這個社會的一份子.
當大家說治安和社會變差時.應該想想是誰讓社會變成這樣?
大家都是社會的一根螺絲釘.是因為社會產生了"不要管閒事".這樣的想法(當別人有難時.很多人冷眼旁觀.而造就了犯罪的扭曲心態.當大家說治安差時.是否有想到自己對社會的冷漠?).而造就了這樣的社會.出現了這樣的社會體制.而社會造出了死刑犯.難道不是每個社會上的人都應該負責嗎?
其實死刑犯背後的社會議題很大.是怎樣的社會創造了怎樣的罪犯.這是跟社會大眾息息相關的.
從一小部份就能窺見整個大社會體制
---------------------------------------
我說的很"嚴肅"喔
只是發表想法.沒有貶低他人或其他負面意思喔!
作者: 曉楓    時間: 2010-3-21 13:58
廢除死刑的話
我看一個人不順眼是不是也可以把他宰了
反著被關幾年而以啊!!
所以我反對,廢除死刑,廢除的話就社會大亂啦!
黑道可以正大光明的在路邊殺人,看人不爽也直接殺
以後每走幾步就看到屍體阿
作者: 走在異界的神貓    時間: 2010-3-21 16:02
有"無期徒刑"這種東西......不是被關幾年就能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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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是否廢除死刑.不是只是單一直線向的思考"殺人者到底該不該死".應該連背後牽連的一連串社會意義都一起思考.他的意義不單單只是"處罰".而是社會現象的更新.現代社會的人性思維...等等
作者: 走在異界的神貓    時間: 2010-3-21 17:21
殺人並不是想像中的那麼簡單
不是想殺就自在的殺
殺人本身就違反生物本能.再拿刀刺下的一剎那.是本能與思維的衝突.((殺人者在殺人的那一瞬間也抹殺了自己的人格))不是開心殺就能殺
在動物世界中沒有法律.但普通動物是不會輕易殺了自己的同類的
殺人的人.是內心生了病.站在醫生的角度.生病的人就該治療他.幫助他...不是殺了他就了事
作者: 倉刀    時間: 2010-3-22 09:15
據說今天白冰冰要來我們學校講死刑的事...
作者: 夜×【弒】    時間: 2010-3-23 08:26
81# 夜緒o琳


在你眼中,正義是依個人而定的?好吧這是你的定義
我也沒辦法說什麼....
我只是很看不貫他們把殺人講的這麼理所當然
難道這社會已經這麼悲哀了喔?哀~如果是真的...那....我也不能怎樣..只能感嘆吧
新聞也常報阿~你看過殺人犯的手段有多兇殘嗎?
還把它殺人這件事情講的這麼理所當然,哀~(嘆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看法,所以說他們把殺人當作理所當然,是合理的囉?
哀~真的墮落了嗎?算了...如果你認為這樣也沒錯...那我還能說什麼?
只希望你不要是下個被殺的人....或殺人的人
作者: 康丁    時間: 2010-3-23 17:50
標題: 這是態度問題WWW
88# 夜×【弒】

這跟您是反方或正方,您是對或錯都無關。
就算不認同對方說的話,也要尊重。

請回去看看您的帖子,看看您說話的語氣和語調。
譬如說,您在88樓回的最後一句。

要理性討論,如果做不到這點,還煩請您離開。我們不要筆戰。
作者: chses9441625    時間: 2010-7-24 13:12
如果廢除死刑.這個世界就會動盪不安.沒有一個準則
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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