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夜緒o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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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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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發表於 2010-3-13 15:59:33 | 只看該作者
"我贊成廢除死刑。每個人都有改過自新的可能。"

很單純很天真的想法我知道。
但我也不打算做改變。

PS.就算他殺我一家我還是一樣。但這不代表我不在乎我的生命、我不愛我的家人。
PS.要回復要冷靜噢(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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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2010-3-13 19:48:3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緹蒂希雅 於 2010-3-14 19:40 編輯

31# Zerolife120219

『』的文字為Zerolife120219所寫。

『說實在的,就我的觀點來說我寧願養一個死刑犯讓他在監牢裡度過他的剩餘人生,
我也不願意養一條貪污狗讓他爽歪歪的過他的剩餘人生說不定還順便丟了幾個無辜人民小命。』

有犯罪者則有罪,沒有比較性的問題。
目前似乎只有殺人致死才會判為死刑,
但我覺得把重大貪污要犯也加入死刑的範圍為佳。


『我相信再怎麼兇殘的殺人犯,獨自一個人關在什麼都沒有的房間,
一天24小時只能面對白淨的牆壁。也會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受。』

他們還是有很多活動可以做的,並不是只能待在監獄房間。
剛剛去官方監獄看了之後,他們有課可以上,例如:音樂、舞蹈、繪畫等才藝班。
真的能讓有他們求生不能求死不能的感覺恐怕很難。


『難道各位真的以為這樣子一個不負責任的死刑能夠改變多少?』

至少可以安撫受害人的心靈,讓家屬能了結一項怨念,
使他們可以過他們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每天為了打官司而奔波。


『何來正義?一命抵一命的方式就是正義?』

「正義」一詞是給人有藉口把自己的行為正當化而已。
「正義」這個詞根本沒有定義、標準規範,擺著好看當裝飾用。

以下是維基百科的說法。同態報復法就是一種應報正義理論,
認為適當的懲罰是等同所受到的不正當損害:
「以命還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傷還傷、以打還打。」
如果照維基百科的說法來講,一命抵一命即是正義。
如果一位罪犯殺了多人,多條命要如何抵多條命呢?
把犯人打得快死然後救活,然後再繼續打嗎?
(重複N次,看他殺了N個人) XD
(至於株連九族我是認為不公平啦,所以不考慮。)


『所謂的死刑犯之所以人格扭曲追根究底到底是為了什麼?為什麼「死刑」的存在這樣的強大他們卻還是選擇殺人?』

大部分的死刑犯多為情、為財、為色,在氣憤或者是精蟲上腦後的所作所為。那時的他們早已把理性(或者原來就有精神不正常)拋在腦後,根本不會把作案的後果給考慮進去,所以事後才開始湮滅證據。一般人平常不要衝動過頭,有經過腦袋思考冷靜過後多半不會做出這種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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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發表於 2010-3-13 20:09:54 | 只看該作者
31# Zerolife120219


『說實在的,就我的觀點來說我寧願養一個死刑犯讓他在監牢裡度過他的剩餘人生,
我也不願意養一條貪污狗讓他爽歪歪的過他的剩餘人生說不定還順便丟了幾個無辜人民小命。』

有犯罪者則 ...
緹蒂希雅 發表於 2010-3-13 19:48

你還是不了解
因為被殺的不是你的家人親友
你說的這麼容易啊~
處處為犯人說人權
請問?被害人有人權?
你扯到政治
你說貪污的人也該被處死刑?
跟你說~現在的政府沒就了,你去問10個年輕人
你以後會不會去參加競選或投票
有九個會跟你說不會,連投票都不會參加
政治已經腐敗到無可救藥的地步了
貪污?抓的到判死刑我覺得也無妨
但是,抓的到嗎?官官相衛啊~想想現實吧
連法官判案都不公平了,還在想貪污的問題~
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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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發表於 2010-3-13 20:26:19 | 只看該作者
說實在一點,不管廢死或不廢死其實對「台灣」的差別也只是意念上的差別罷了。
縱使有這麼多死刑犯但是真正被處死的有幾個?國國有國法,國法必有疏漏。

『有多數人的把關以及認同之下,難道殺人真的不用償命嗎?』 ...
Zerolife120219 發表於 2010-3-12 23:24

請問殺人犯,背的起人命這種東西嗎?
我還是只能說,你不是被害人的家屬
你無法體會如此的傷痛
你沒有去報復他就算對他好了
假如廢除死刑
他被判無期徒刑
結果過了20年,他因為表現良好
被提早假釋,你問?你能接受嗎?
假如他在你的折磨下死去,請問你這樣跟他有什麼分別?
你跟殺人犯有什麼分別?
假使你生了一個孩子,一路養他養到大了,但他卻在一場事件中被殺害了,你要怎麼接受?
別跟我講什麼有的沒的,那都只是你現在的理性想法
------我是分格線-----------------------我是分格線--------------
為什麼有死刑還要殺人?
因為意氣用事,等殺了人以後才來後悔
當快被處死了才知道不該殺人
不過說到底,我還是站在我自己的立場
我無法接受你的立場,你沒想過被害人的家屬
你別說你可以理解,你不是當事人,你永遠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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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發表於 2010-3-13 20:28:1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愛看小說ㄉ狗 於 2010-3-13 20:36 編輯

贊成死刑~
廢除了死刑,那些犯人根本就不怕了呀
反正又不會死,還有人免費養我們........
說廢除死刑是因為什麼不能剝奪犯人活下去的權利
那,那些死者呢?這樣就矛盾了吧?
總之我無法理解為什麼要廢除死刑?= =

如果那些被害人是自己的家人的話
我不相信還有人願意再給他們一次機會
這根本就是拿被害人的生存權去換他們的活著呀
只要他 們沒死,就永遠有假釋出獄的機會
這種錯誤是會繼續下去的
而且一次就可能是一條,趁至多條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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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樓主| 發表於 2010-3-13 21:28:13 | 只看該作者
28# 瘋狂御我迷


嗯....
大大這麼說,其實從某地方來看也是對的考量
不過,少數人也是人呀
聽說誤判的機率是8/1000
看起來數目很小,但卻牽扯到了八個人的生命(一千人中)

而那些被誤判的無辜民眾
是否就白白賠上他們的一條命了?

這樣說起來,判決的法官,是否也算是過失殺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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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樓主| 發表於 2010-3-13 21:35:42 | 只看該作者
我是站在廢除死刑這邊的。
事實上看大家講的洋洋灑灑害我也想大作文章了(你住口)

基本上,決定一個死刑犯本來就不是件簡單的事。
我之所以贊成廢除死刑是因為殺人犯雖然很多但冤獄的也不少,
要知道,人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
再者就是,要判死刑其實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假設這期間我們設他40年好了。
就像前面幾位說的,他們用的是人民所繳交的稅金,也就是說我們養他養了40年。
既然這樣,那我養他40年跟養80年其實差別不大。

說實在的,就我的觀點來說我寧願養一個死刑犯讓他在監牢裡度過他的剩餘人生,
我也不願意養一條貪污狗讓他爽歪歪的過他的剩餘人生說不定還順便丟了幾個無辜人民小命。

簡言之,我寧願花錢多蓋幾座監獄,每間都是單人套房,但是當然不是什麼五星級六星級。
我願意讓他們不愁吃穿,但是我要讓他們剩下的人生都只有他自己一個人。
我相信再怎麼兇殘的殺人犯,獨自一個人關在什麼都沒有的房間,一天24小時只能面對白淨的牆壁。
也會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受。

曾經,在歷史我們都上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在當時,成效是蠻大的。
但是現在還能夠多大?
我殺了一個人,是一個死刑。我殺了十個人,還是一個死刑。
試問:你們對於死刑這個名詞是否抱持著太多憧憬?
難道各位真的以為這樣子一個不負責任的死刑能夠改變多少?

但是清楓師姐說的話是真的讓我感到莫名奇妙。
「我願代替44位死刑犯下地獄。」啊、那他要為受害者家屬下到哪裡去?
好的,不過這篇算是對事不對人,所以對於清楓師姐的話我就不多提。

但是我還是想說,不管怎麼樣。
廢不廢除和執不執行完全是兩碼子事。 ...
Zerolife120219 發表於 2010-3-12 23:17



這樣說起來,死亡的確也是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因為死亡後,就不能讓他受苦了

嗯....聽完阿葉說的後,我覺得,對於某些罪犯,與其讓他乾脆地死,不如讓他過得生不如死(邪笑)
(小聲)凌遲、梳理、宮刑....什麼都來吧XDD 盡情地虐待他,只要不要讓他死(大誤)

咳,好吧我說認真的
就讓他活著,可是每天都要做苦工,而且是一個人做
也不要讓他有和人接觸的機會
嗯.....不曉得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時間到了乖乖到外面去搬運東西這些
然後時間到了就把他關回房間,
然後通過一個小孔,把飯菜送進去給他
但就是不要給他讓人接觸的機會

之前讀後感好像有提到   人是群體的動物(忘了原句是什麼)
讓他不要和人接觸  久而久之 相信他會瘋掉吧XDD


不過阿葉提到的  寧可花錢把他關起來也不要讓他死
這我就不太認同了> <(被打)

很多人,沒有做壞事,可是卻沒有錢過活,有一餐沒一餐的
而犯人卻可以有食物吃呢??
人民的納稅錢 有很多也是來自貧苦人家的.....
難道不能拿來救濟貧困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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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樓主| 發表於 2010-3-13 21:41:55 | 只看該作者
『有多數人的把關以及認同之下,難道殺人真的不用償命嗎?』

說的官腔一點,殺人償命這回事是不合邏輯的。
如果我們把對象放大、放大再放大,那人類都通通去死吧。

『他殺了多少人?1x多人,皆是無辜的孩童。放他出去,或者讓他活著。』
『誰來對那些1x的家庭們,來跟他們說〝這世界上是有正義的〞?』

他殺了這麼多人,他用他的雙手制裁了那些無辜的孩子們。那麼,難道所謂的正義就是以正義的口號制裁了他的生命?何來正義?一命抵一命的方式就是正義?難道中華民國的正義就是以死刑來裁決?

誰都希望可以活久一點、誰都希望可以快樂的繼續生活下去、誰會希望有死刑犯的存在?那麼,所謂的死刑犯之所以人格扭曲追根究底到底是為了什麼?為什麼「死刑」的存在這樣的強大他們卻還是選擇殺人?並不是怪罪到所謂的教育體制問題,畢竟當大多數的人都在同樣教育體制下,大家雖然覺得「啊、公車上跑跳的小孩真是吵。」但是也沒有因為這樣的憤恨而去裁決那些公車上了孩子。但是他們為什麼?這個為什麼因為沒有解答而一而再、再而三的衍生。直到現在。

『並沒有人會對死刑這個詞彙感到憧憬,有的只有對死刑二字感到沉重以及無比的憎恨!』

在我目前所見,這麼多人的回覆當中這樣的一個不客觀的方式只讓我感覺到,對於「死刑」的認知,難道就只能到這種程度?

『不論任何宗教經典都寫著,做壞事死後會下地獄,既然如此要他們服刑的話,不如讓他們早一點去地獄服刑吧!還比較有意義一點!』

意義何在?誰也不知道人死了會怎麼樣,但至少可以確定人死了之後可能除了路邊阿婆觀落陰看得到靈界來的朋友之外,一般人是看不到也感覺不到。宗教經典循循善誘的結果?相信的會相信、不相信的還是不相信。與其讓他們到我看不到的地方服刑我還不如讓他在我存在的地方過完他的下半輩子,折磨到死。

『死刑存在一定有他的必要性,為什麼?為了不讓下一個家庭再度因為〝被人殺害〞而哭泣,這理由就是他存在的意義!』

理由很冠冕堂皇,但是也很愚蠢。
那麼發起人民群結活動把無期徒刑變成真正的無期徒刑不也是同樣效果?
受害人的家屬悲慟,加害人的家屬也悲慟。大家都悲慟。
因為無法顧及到所有人,所以它才是法律。
既然閣下也覺得對死刑二字感到沉重和憎恨那又何以要動用死刑來裁決所謂的殺人犯?
難道就只是為了所謂法律的正義?


#35
『人就是太過於理性了�導致一些政策都無法實施�我還是認為應該執行死刑�人殺人就是不對�無論有甚麼原因。』

假設我今天拿著一把木製刀柄的水果刀,刺傷你家人,而你家人為了自衛搶過我的水果刀不慎將我刺死。如果當時在場都沒有人的話,木製刀柄也找不到我的指紋,那麼你家人因此被判死刑你會不會不甘心?
當然這只是假設,畢竟被殺死的人無法反駁,再加上這至多就是有期徒刑。
你就是太過於感性了才會導致有這樣子的一個回覆出現。

Zerolife120219 發表於 2010-3-12 23:24


世界上本來就沒有絕對的公平吧XD

嗯,從正義上看來,死刑的確不能算是正義
會實施死刑,應該算是給被害人一個交代吧


然後說到會殺人的原因......
如果是自衛殺人,那我想這應該要從寬


好像曾在某部動畫看到   復仇只會延續痛苦,只有放棄復仇,世界才有可能走向幸福
但有時候,人就是常會為了執著,去做一些不會讓自己高興、不會讓任何人幸福的事
嗯...風動鳴的西優席文就是這種狀況,他曾說過"做了不會快樂,但不做卻會痛苦"
相信想要讓犯人被處死的受害人的家屬就是這種心情吧?
明明知道,就算這麼做了,家人也不會回來,但沒有讓那名犯人吃到苦頭,他們就會感到痛苦,認為對不起自己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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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樓主| 發表於 2010-3-13 21:49:05 | 只看該作者
34# 緹蒂希雅

小雅不好意思喔> <  今天評分的額度好像到了   所以沒辦法給你加分> <
明天我再補回來

----------------------------------

在監獄中還讓他們有課可上
這對他們會不會太好了啊??> <

如果是活囚那還好,可以訓練他們,回到社會上後做個有用的人
不過死囚我就不建議給他們上課了


然後說到的被害人的痛


然後說到報復   天哪真的讓我想到風動鳴前篇提到的復仇了(被打死)
嗯,說來死刑的確是無法讓任何人幸福快樂的決定
被害者痛、犯人的家人也痛
這樣真的是最好的結局嗎? 沒有認何人得到幸福..... (對不起我風動鳴真的中毒太深了)

只能說  死刑其實是被害人的"執唸"吧
被害者的家屬應該也知道   即使判了那名犯人死刑  自己的家人也會不來了
他們也不會感到比較快樂
但不做卻會痛苦.... 被害人的家屬,活在世界上,就會有種無形的"責任" 認為自己要替家人復仇  所以才會這麼堅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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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樓主| 發表於 2010-3-13 21:51:59 | 只看該作者
那個.....
不好意思提醒一下大家
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是因個人價值觀而異的
會開這個辯論,只是想聽聽大家的想法
希望大家能注意一下喔,別因此引發筆戰> < (很怕會引起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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