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緹蒂希雅 於 2010-3-14 19:40 編輯
31# Zerolife120219
『』的文字為Zerolife120219所寫。
『說實在的,就我的觀點來說我寧願養一個死刑犯讓他在監牢裡度過他的剩餘人生,
我也不願意養一條貪污狗讓他爽歪歪的過他的剩餘人生說不定還順便丟了幾個無辜人民小命。』
有犯罪者則有罪,沒有比較性的問題。
目前似乎只有殺人致死才會判為死刑,
但我覺得把重大貪污要犯也加入死刑的範圍為佳。
『我相信再怎麼兇殘的殺人犯,獨自一個人關在什麼都沒有的房間,
一天24小時只能面對白淨的牆壁。也會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受。』
他們還是有很多活動可以做的,並不是只能待在監獄房間。
剛剛去官方監獄看了之後,他們有課可以上,例如:音樂、舞蹈、繪畫等才藝班。
真的能讓有他們求生不能求死不能的感覺恐怕很難。
『難道各位真的以為這樣子一個不負責任的死刑能夠改變多少?』
至少可以安撫受害人的心靈,讓家屬能了結一項怨念,
使他們可以過他們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每天為了打官司而奔波。
『何來正義?一命抵一命的方式就是正義?』
「正義」一詞是給人有藉口把自己的行為正當化而已。
「正義」這個詞根本沒有定義、標準規範,擺著好看當裝飾用。
以下是維基百科的說法。同態報復法就是一種應報正義理論,
認為適當的懲罰是等同所受到的不正當損害:
「以命還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傷還傷、以打還打。」
如果照維基百科的說法來講,一命抵一命即是正義。
如果一位罪犯殺了多人,多條命要如何抵多條命呢?
把犯人打得快死然後救活,然後再繼續打嗎?
(重複N次,看他殺了N個人) XD
(至於株連九族我是認為不公平啦,所以不考慮。)
『所謂的死刑犯之所以人格扭曲追根究底到底是為了什麼?為什麼「死刑」的存在這樣的強大他們卻還是選擇殺人?』
大部分的死刑犯多為情、為財、為色,在氣憤或者是精蟲上腦後的所作所為。那時的他們早已把理性(或者原來就有精神不正常)拋在腦後,根本不會把作案的後果給考慮進去,所以事後才開始湮滅證據。一般人平常不要衝動過頭,有經過腦袋思考冷靜過後多半不會做出這種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