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kelly0218 於 2016-7-17 21:51 編輯
整理結果:
(第一輪)
夜店女郎是被兇手推下樓
然後兇手不認識夜店女郎(僅打過照面)
兇手沒有殺錯人
(提示:建議先從人開始提問。)
(第二輪)
造成腳傷、槍傷的為不同人(重要)
凶手不是因為夜店女郎要逃走所以殺人
推下樓的和造成槍傷的為不同人(重要)
推她下樓的人和砍掉腳的是同一個人(重要)
(提示:搞清楚人物關係。)
(第三輪)
開槍的人無意打中酒店小姐(重要)
兩個兇手認識且同夥(重要)
夜店女郎先被砍斷雙腳 , 要被推下樓後才被槍打中(重要)
(第四輪)
酒店小姐造成精神攻擊,所以被砍腳(重要)
酒店小姐沒說不該說沒看到不該看的。
酒店小節不是因為要被滅口才被殺的。
兇手手不是女性。
開槍的是無意識但是是不論對象就開槍。
(第五輪)
是由酒店小姐身上的某物件造成精神攻擊的。(重要)
沒有幻象、幻聽或被控制。
女郎與兇手並無言語交流。
開槍部分是兇手間的感情糾紛造成。(微重要)
女郎身上對兇手造成精神攻擊的東西在腳上(高跟鞋)(重要)
(第六輪)
精神干擾和聲音有關(重要)
因夜店女踩著高跟鞋走路太吵 , 長時間下造成砍腳的精神崩潰 , 決定砍斷她的雙腳並推下樓(重要)
砍腳的長期受高跟鞋聲打擾(重要)
(提示:B和A同居,猜什麼樣的人會有槍?)
(第七輪)
開槍的人為男性
槍不是長程射擊
(第八輪)
開槍的人不是警察
只有一個凶手在現場(重要)
(第九輪)
兇手b和兇手是歹徒(一群歹徒 )(重要)
兇手開槍不是以為會有警察出現
兇手起內鬨了(重要)
(第十輪)
兇手將夜店女郎推下樓的舉動沒意義
兇手原本沒打算開槍
內訌的歹徒不是砍掉腿的兇手和開槍的兇手,且還有其他人(微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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