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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記得我有問過國文老師,如果引號前面有動作的話,應該用逗號還是冒號。
她給我的答案居然是「應該不用吧」,害我愣了蠻久的。
然後突然想到之前聽過一點關於刪節號的用法。
如果刪節號後面沒有接任何文句、好像是要加上句號的樣子,像是這樣「……。」
另外補出一些對於標點符號的感覺。
其實我覺得如果不是太離譜的錯誤,可以按著作者感覺用啦……畢竟、標點符號某種程度上是代表語氣,作者最清楚他想表達的東西。
像是如果是「A、B、C……等等」我就會覺得後面應該還有,但是如果是「A、B、C(,)等等」的話,我會覺得說話的人只是舉例,後面沒有了的感覺吧。
大概這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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