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小黎我最近遇到了一些困難⋯有點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事情是這樣的⋯
小黎我目前是熱舞社社長。
以前熱舞社沒有自己的社團教室、所以都是在戶外的空地練習。
之後我們和學校爭取到了一間教室。
但自稱是那間教室擁有者的老師非常不滿。(打自稱是因為後來證實那間教室不是他的)
而那位老師是我的英文老師⋯(我的英文應該被當定了QAQ
在熱舞社開始使用那間教室後出現了非常多問題⋯
他總是說髒亂是我們製造的、東西是我們弄不見的。
他說的這些儘管不是事實但我都忍了。
每次上完課我都一定把教室整理乾淨並拍照存證。
使用完教室我也確定門窗都鎖好了才離開。
但是今天要去練習時我發現門用感應卡打不開、所以我去找他拿鑰匙。
而他卻一口咬定他把鑰匙給我了、是我弄丟了。
說真的我連鑰匙長怎樣都記不清楚。 我只拿過它一次、而且馬上就還他了。
那一堂英文課我覺得我是含著眼淚上完的、他不停的在全班面前說鑰匙是我拿走的、弄丟的是我⋯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如果教室裡又有東西丟了、是不是我要負責呢?
可我明明什麼都沒做阿⋯
到底⋯我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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