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紫璃·櫻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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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師公會★ 驀然回首,九週年翩然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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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61#
發表於 2015-8-15 23:17:10 | 只看該作者
qwe23510862 發表於 2015-8-15 22:57
看到他對我那篇的感覺我很想說出口

但是不能公布自己的作品啊!

我也滿想吐槽的XDD

只是改了世界觀就叫架空而已XD
不過角色性格是否崩角的問題還是因人而異啦
就像我沒辦法看見學長撒嬌之類的啊哈哈#

的確就是隨人掰啊,同人文就是為了滿足原著看不見的劇情而望想出來的啊ODO

沒關係,剛看見的時候我也頗激動就是

那吾命呢OAO???

懂了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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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62#
發表於 2015-8-15 23:23:36 | 只看該作者
月薇亞 發表於 2015-8-15 23:17
我也滿想吐槽的XDD

只是改了世界觀就叫架空而已XD

我覺得同人文不一定要被原作給限定住呢!

限定住寫個屁呀!(不

基本上除了沒看過的看不懂外

吾命有好幾個我是真的無法理解劇情在做什麼呢!
有點混亂,但是基本上可以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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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63#
發表於 2015-8-16 11:19:27 | 只看該作者
我都說了別打我啦(畫圈圈)因為之前有看過和御我文法幾乎一樣的文,所以就認為其實同人也是可以做到的嘛!我們看同人不是因為喜歡原作從而希望了解他們的後續嗎,那麼崩掉的人物就已經脫離了原作,那和原創不過就隔了一點名詞和設定了,那樣的話,真的很無聊。
這雖然是強人所難,但我們要向那目標前進啊!我對我自己的文也吐槽過了欸!就是覺得不滿意但就是不知道怎麼改的這種情況啦。
我沒有惡意啊!真的!(更何況光明神也因為我的高眼光懲罰我文荒了一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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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64#
發表於 2015-8-16 12:22:05 | 只看該作者
依珊娜 發表於 2015-8-16 11:19
我都說了別打我啦(畫圈圈)因為之前有看過和御我文法幾乎一樣的文,所以就認為其實同人也是可以做到的嘛! ...

不好意思,我知道昨天我的反應是激烈了點就是(抓頭
不過,我們也只是對我們的想法做出討論,也同樣沒有惡意。

我認為,每個人寫作的文風本來就不一樣,不是寫同人文就一定要模仿人家,文風本來就是一種個人特色,為什麼非得要模仿原著不可?
而且其實比起瞭解後續,我覺得滿足自己妄想佔大多數(比如說配對,那難道是原著的後續會出現的嗎?
那種個性崩的很厲害的我也無力(通常就是不看而已),可是我覺得直接說人家角色崩了,卻沒有指出是什麼問題,應該不算是評論。
順便一提,我完全沒興趣朝著與原作一樣的風格努力,我雖然會想努力維持原著角色的性格,但是我不會想把自己的文風也變得一模一樣。
我曾經嘗試過學習水泉大的文風,結果整個文章寫得超級奇怪的(躺了
與其模仿,不如把自己的文風練得更好一點,讓文章感覺更好不是比較好嗎?
而且我並不想要成為和某個作家一樣的寫手,何況我寫同人文除了滿足自己的慾望(?)之外,也是為了訓練自己的文筆,已經有設定的文章比較容易寫長篇,相信這點大家都知道。
如果完全跟原著一樣的話,那不就沒有意義了嗎?
我不想要永遠當一個同人文寫手啊!!(撞牆
就算同人文因為跟原著很像而出名我也不會高興的!(誰問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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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65#
發表於 2015-8-16 16:57:07 | 只看該作者
月薇亞 發表於 2015-8-16 12:22
不好意思,我知道昨天我的反應是激烈了點就是(抓頭
不過,我們也只是對我們的想法做出討論,也同樣沒有 ...

文風的問題⋯⋯我這邊可能極端了點,因為我只喜歡御我大的文風(特傳除外),所以其他文我無法接受。其實在看到很多cp的時候,我是非常,非常不高興的。御我的書是友情啊!喜歡愛情的又為什麼來,還要寫出來,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那種同人文還有更大的讀者群。純粹的友誼不好嗎?為什麼一定要安上那麼多愛恨情仇,明明就只是守護啊⋯⋯
我可能太極端了⋯⋯但是身邊都沒有人可以吐訴,為了不憋壞自己我才來網上吐槽的。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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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66#
發表於 2015-8-16 17:18:45 | 只看該作者
依珊娜 發表於 2015-8-16 16:57
文風的問題⋯⋯我這邊可能極端了點,因為我只喜歡御我大的文風(特傳除外),所以其他文我無法接受。其實 ...

\捕獲御我大的粉絲一枚/(欸

同人文這種東西就是因為對這本書有很大的愛才寫出來的,CP的話可能是身為腐女補腦的小小私心#
很多東西不能用主觀去想,那樣的範圍太小,而且也很容易忽略其他人的想法。

純純的友誼當然好,我自己有時候也會去找有沒有無CP的同人來看ww
如果仔細看,其實很多作者都不會完整的寫出結局,那也是為了讓讀者有更多想像空間。

歡迎來找我啊ww張開雙手歡迎(警察伯伯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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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67#
發表於 2015-8-16 17:40:38 | 只看該作者
哎唷雖然說熱鬧很好啦但怎麼有種劍拔弩張的感覺呢wwwww
兩週年快到啦人快回來啊-----(#

然後歡迎新人!哈囉我是換日!!

其實也不知道回來要講什麼耶反正我就廢話吧(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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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68#
發表於 2015-8-16 17:54:30 | 只看該作者
依珊娜 發表於 2015-8-16 11:19
我都說了別打我啦(畫圈圈)因為之前有看過和御我文法幾乎一樣的文,所以就認為其實同人也是可以做到的嘛! ...

唔...我會這樣說,是你有一句話刺激到我了。
看得出來你對御我的小說很執著,但是我想問你,當你照著原作,堅持照著原作寫下去的同人文,你覺得會寫得好嗎?
有些人寫得出來,有些人是寫不出來!
特傳不也很多同人文脫離了原作的執著,但通常一篇好的文章,人物不代表一定要跟原作一樣,如果是時間過了幾年,或者人物遭遇了某些事件,改變個性也會是理所當然的,但是通常很多都有把該人物真正存在的意義寫出來,只是寫的好寫不好罷了。
這種感覺就像科幻小說依照著邏輯下去寫一樣。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文風,每個人都想找出屬於自己的文風,寫同人文只是個找出文風的過程,甚至是練習自己的文筆!
這只是看你喜不喜歡那篇文那位作者的文風。

然而我的想法跟薇亞差不多!

很高興能知道你的想法!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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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69#
發表於 2015-8-16 22:43:54 | 只看該作者
依珊娜 發表於 2015-8-16 11:19
我都說了別打我啦(畫圈圈)因為之前有看過和御我文法幾乎一樣的文,所以就認為其實同人也是可以做到的嘛! ...

哈囉這是因為你沒有碰到知心的文手吧
有句話中肯
越能看的文,脫離死忠粉就越久了
若眼光高,建議尋覓原創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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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70#
發表於 2015-8-16 22:45:3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米可雅 於 2015-8-16 22:49 編輯

恩總之,我回來了誰給我抱一個QQ(欸你)

我好像註冊叫安吧##



點評

現在還能給個抱抱嗎?(撲上,硬要抱抱)  (天音:你誰呀!快走開(扔  發表於 2015-8-17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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