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紫璃·櫻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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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師公會★ 驀然回首,九週年翩然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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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91#
發表於 2014-1-11 14:39:38 | 只看該作者
23588# 若染

呵呵呵。何止糟蹋呢?(異常燦爛的微笑
根本就是詆毀基督教教義!(默默帶著笑容並且釘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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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92#
發表於 2014-1-11 14:40:18 | 只看該作者
23590# 稜星

色情的呀OAO

沒關係我的尺度很大的(拍胸

看小星要不要放上來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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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93#
發表於 2014-1-11 14:40:19 | 只看該作者
23588# 若染


對啊!
我們對同性戀是採取包容接納
並希望他們能回到正常的異性戀

基督教對同性戀立場書(節錄)

聖經對同性戀的立場

聖經清楚地指出,同性性行為並不合乎神的心意,是一種性罪(sexual sin) 。首先,在創世記中可看到一個指導性原則(創一26-28),就是一夫一妻制屬於創世秩序一部分,在婚姻以外的性行為都不符合神的心意,當然同性性行為也不是例外。(在新約,這個規範得到主耶穌的重新肯定。) 再者,聖經多處指出同性性行為違反神的律法(利十八22;林前六9;提前一10) ,而且是「逆性」的行為(羅馬書一26-27) 。最後,聖經記載的一些事件也顯出同性的淫亂行為是嚴重的罪行(創十九4-11;士十九22-26)。


近年出現的同志神學否定以上解釋,認為聖經所反對的不是同性戀本身(如兩情相悅的同性愛),而是一些不合理的同性性行為(如孌童和濫交) ;好像是將同性戀定罪的經文都有時代限制,不能應用於今時,就如一些好像貶低女性或支持奴隸制度的經文。我們認為,將同性戀問題比喻為女性、奴隸等問題並不正確,因為聖經無論在創造和救贖上都肯定男女的平等,也在不同地方從根本顛覆奴隸制度的精神(如舊約律法和阿尼西母的例子),加拉太書3章28節更清楚宣告在基督裡再沒有男女、自主為奴之別。然而關於同性性行為,由舊約到新約只有一律的譴責,從來沒有暗示同性性行為是無傷大雅的。其他同志神學的論據不能在這裡一一討論,但我們相信同志釋經並不正確,只是受時代精神洗腦之後一廂情願的解釋。[2](當然,以上看法會被很多社會人士視為極度落伍的立場,他們認為有很多論據支持同性戀是完全正常的,下面我們會批評這些論據。)


雖然聖經對同性性行為的否定是難以抹殺的,但將同性戀單獨地視為彌天大罪也不對。第一,聖經論到同性戀行為,都只是將它列為眾多罪行之一,異性戀者也同樣有犯罪傾向,如婚外情。(所多瑪和俄摩拉的罪行,聖經說得最清楚的,反而是社會的不公義。) 第二,要區別同性戀傾向與同性戀行為,前者縱然是後天,也往往不是同性戀者刻意去選擇的。同性戀傾向並不符合上帝的創造秩序,為同性戀信徒帶來同性情慾的試探,但若有同性戀傾向的信徒堅拒誘惑,不進行同性性行為,那他仍可避免陷於罪中,追求過聖潔的生活。


總結而言,聖經的訊息的確包含律法和審判,但其核心卻是信望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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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94#
發表於 2014-1-11 14:40:54 | 只看該作者
23589# 若染


牆壁君能夠幫到你
我怎也不及他惡,還是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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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95#
發表於 2014-1-11 14:41:00 | 只看該作者
23592# 糖果音

嗨嗨,糖果大來了啊!(用力揮手
((是說你不是很生氣地在釘稻草人嗎剛剛!怎麼變臉變這麼快跑來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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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96#
發表於 2014-1-11 14:41:36 | 只看該作者
23592# 糖果音

你好噢!

我是若染OAO

想要怎麼稱呼都可以的!

可以叫我若、染、小若、小染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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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97#
發表於 2014-1-11 14:42:05 | 只看該作者
23591# 若染


菜菜子比較誇張
另一個的在線時間和積分的比率才正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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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98#
發表於 2014-1-11 14:42:13 | 只看該作者
23594# 稜星

阿、小星不要生氣啦QAQ

他是被洗腦了(認真

不然就是狂熱份子(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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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99#
發表於 2014-1-11 14:42:39 | 只看該作者
23595# 若染

嗯.......好吧,那小星去找。
不要怪我傳染色東東給你(掩面
呃,不會太晚看到啦,反正沒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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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00#
發表於 2014-1-11 14:42:44 | 只看該作者
小星
嗨 ˊˇˋ ((挥手
你们在说宗教和同性恋的问题吗ww
好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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