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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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龜湯】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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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發表於 2013-7-25 20:46:43 | 只看該作者
我試試歸納一下情況吧。首先,
女子在工作回家後,看到犯人犯案。
因為犯人知道被目賭就有可能被報案,
所以馬上徒手殺死那個女子。
因為女子是在自己家裡死亡的,所以別人很難發現。
↑這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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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樓主| 發表於 2013-7-25 22:29:54 | 只看該作者
湯底:
犯人在女子的住處連續觀察幾天確認女子的工作時間,
決定入室行竊,不料當天女子提早回家,
犯人被女子撞見並看見臉部,
故將女子勒弊並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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