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於某 於 2013-1-31 21:52 編輯
夜很深,天空烏沉沉的,不見一絲月光。裡外皆是一片靜寂。
屋內只剩我和兒子──鳳宇。約莫一個小時前,我才和他送走那些前來參加派對的少年。一張張稚氣未脫的笑顏在我腦裡播映,對比著眼前清秀臉蛋的沉靜及乖巧。
今天是鳳宇生日,亦為我摯愛之人的忌日。鳳宇的母親於十五年前過世,難產而死。那夜,我一度勸她放棄這孩子,然而她哭著告訴我:「我一定要生下孩子,生下你跟我的孩子!」
我沒想到這孩子對我的妻子而言,具有如此重大的意義。我感到在焦急、心疼、無奈與難過這些情緒中,又添入份量不輕的羞愧──我竟然勸心愛之人放棄她的親骨肉!倘若這事給爸媽發現,鐵定拿「枉為人父」四字來摑我一掌。
我被妻子的決心震懾,決定不再勸她,只在旁陪她生產、度過這一關。產房不時傳來妻子疼痛的叫喊,我坐立難安,幾度都想朝著聲源處探去,再給妻子打打氣,卻總被醫護人員以「情況緊急」為由攔下。
結果,我摯愛的妻沒能熬過那關;倒是我的骨肉順利誕生。
抱著溫軟而嬌小的身體的當下,我幾乎沒有任何喜悅,甚至連聽見其啼哭聲時亦然。那天地變色的一夜,我所感覺到的,只有無限的痛苦與自責。
倘若我態度再強硬些就好了,這樣妻子便不會走了。至今我依然是這麼想的。
縱使我知道,這對同樣曾在死門關前徘徊的兒子,並不公平,且非常自私。
但我難以克制。
※
我沿用妻子名中的「鳳」字,替孩子起名鳳宇。為的便是紀念我的妻。鳳宇七歲時,曾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地來找過我,說他的同學笑那鳳字是女生在用的,罵他是個娘娘腔。
我氣得差點沒殺去學校,找那乳臭未乾的小毛頭理論。誰敢批評妻子的名!誰敢!但我忍了下來,只是擦去鳳宇頰上的淚痕,微笑告訴他:「古有鳳凰,鳳男凰女,鳳怎麼會是女孩子專用的呢?」
鳳宇依舊不信,嚷說沒有證據,要他如何信服?我想想也是,於是替他買了本字典,翻到鳳字一頁,證明我的說法無誤。
翌日,鳳宇很早便去了學校。當晚聽他說,他在班上拿出字典給同學看,同學不但心服口服,甚至因他的「博學」,而爭相與他為友、視他為領袖。
鳳宇因為一本字典,奠定在同儕間的地位。國小六年,再沒人拿他的名字開玩笑。然而,鳳宇的性子終究傾於沉靜,他雖然一開始給孩子們稱兄,似乎領導了這群小鬼,但出頭的日子並沒有太久。數個月後,他又回歸過往那種低調平凡的生活,與團體靜靜共存。
這樣就好。我對兒子的做法很是讚賞,不需多麼出色,但至少別淪為他者欺凌的對象。要懂得如何在平凡中求生存。
而顯然,我的孩子於這方面的能力是及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