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387|回復: 29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大家黑白講】版規,開帖字數須達50個字,回復須滿15個字。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2-9-3 16:01:1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夜孤寒 於 2013-7-4 14:45 編輯

由於黑白講跟小遊戲合併了所以關於小遊戲的部分也可在這裡做開帖。


第一條 嚴禁發表個人心情之文章
    論壇為公開場合,大家沒有義務接受個人的情緒,請各位自重。
    違者給予警告乙支,屢勸不聽者則直接刪文並禁言七日

第二條 嚴禁發表18禁圖文
    (1)過當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竊盜、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
    (2)過當描述自殺、自殘等傷害自己之過程。
    (3)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
    (4)以語言、文字、對白、聲音、圖畫、攝影描繪性行為、淫穢情節或裸露人體性器官。
    若發現會直接刪除並給予警告乙支

第三條 禁止使用注音、火星文
    範例:把拔、瑪麻、葛格、姐接 / 姊接、88、ㄖ、ㄉ、偶、滴、ㄌ、粉多、醬
            是否為火星文之參考←點入
            特別註明:『ㄚ』這個字通常是在結尾,一般不會特地用這個當注音文,所以沒有違規。
    違者先口頭警告,修改時間為七日;若未更正則給予警告乙支,屢勸不聽者禁言七日

第四條 嚴禁惡意罵髒話、挑釁之言語、洗版等行為
    挑釁定義:蓄意挑起事端、企圖引起衝突的行為。
    洗版定義:在特定論壇或留言板上重複發出文章,或是重複留言,造成空間上的浪費,即是洗版。
    違者先口頭警告,修改時間為七日;若未更正則給予警告乙支,屢勸不聽者禁言七日

第五條 禁止無意義字詞、湊字、灌水、重復字詞的行為發生
    範例:『頭香』、『第一個』、『請問您認不認識我?』、『離別/請假帖』、『補字』、『字字字』等。
    近期發現不少人使用湊字灌水等方式補字至十五個中文字,此舉動一律皆算違規;
    若發現皆會進行勸導並比照此項規定辦理;此為御我大2012-9-23短消之內容,即日起(2012-9-24)生效。

    違者先口頭警告,修改時間為七日;若未更正則給予警告乙支,屢勸不聽者禁言七日

第六條 嚴禁筆戰情形出現
    筆戰定義:雙方文字因理念不合而論戰,使用不堪文字和會傷及身心靈之詞彙,互相對戰、辱罵之行為。
    筆戰文會立即刪除,發起者將禁言七日,回覆偏激的文章則給予警告乙支

第七條 聊天字數淺短之對話請勿發表、回覆
    開帖字數須達50個字,回復須滿15個字。
    *15個字並不包含標點符號,英文的部分則是要超過15個英文單字
            因過多人反應不同版塊規定不同,因此所有區塊統一限定為十五個中文字以上,此為御我大2012-9-14短消內容
    違者先口頭警告,修改時間為七日;若未更正則給予警告乙支,屢勸不聽者禁言七日

第八條 每人每天最多發三帖
    此為御我大(2010-8-6)短消內容。
    違者直接刪除多餘的帖子,若是累犯則禁言七日

第九條 投票帖需設置天數
    發佈投票帖請一定要設置天數,最高上限為30天。
    違規者給予警告乙支並於七日內更正,若未更正則直接刪除

第十條 投票帖選項禁止含有『沖積分』等無意義選項。
    違規者將警告乙次,警告後一週未改善則刪除。
            因近期發現不少投票帖含有『沖積分』等無意義選項,並有不少會員皆向版主們反應此狀況,因此由版主們討論出適當之懲處方式後向御我報告。
            討論過後版主們皆決定懲處方式為警告乙次,此結果已向御我報告並取得同意之答覆,因此版主們將聯合公告並更新版規,還請各位會員們多多配合。

第十一條 開帖時請注意勿發錯版或發重複帖
    發錯版例如:
    (1)御我作品的討論請至書書討論區發帖。
    (2)新人可到御我大的新人報到區報到,或者到小窩區進行交流。
    (3)祝賀生日等針對特定人物的主題帖請發於同一帖內。
    如有其他發錯版情形也是用這項規則。
    違規者給予警告乙支並於七日內更正(請自行買悔悟卡刪除或買移動卡移動至正確的區塊),若未更正則直接刪除

第十二條 請勿發規勸帖
    御我-【公告】請勿再發規勸帖 於(2011-10-15)發布之消息。
           規勸帖定義:針對論壇現象以及會員個人行為提出糾正、不滿或警告等等,此規定僅針對發帖而非回應。
    若發現會立即刪除,累犯的話則給予警告乙支



◎ 若發現違規請善用「檢舉」之功能,勿直接留言引起爭吵等行為。

◎ 請善用 樓主帖內回覆 之功能。

● 沉積帖若是言之有物,則不需要砍。

● 不定期掃除沉積帖。
(多半是發了但是沒有人回覆的帖)


附註:累積三次警告禁言三日。


對於版規有問題有意見的請於這裡(此帖)直接發問,或者短消給版主們。

版主管裡留言皆使用帖內回覆,此為口頭警告,若未更正或再犯則會實行上述之懲罰。

若對於版主的口頭警告之留言有疑問請短消詢問留言給您的版主。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
 樓主| 發表於 2012-9-3 16:01:2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夜孤寒 於 2012-11-20 20:50 編輯

補充說明:
生日帖的規範是這樣的,慶祝某人生日就請在已經開過的帖裡面發。如果是不同人則可以另外發。

每當開帖的同時,如果有人回覆帖主也要盡到管理好自己帖子的職責。
如果看到有人在自己帖子上違規可立刻糾正對方,若不聽則舉報給版主進行勸導,
這樣可以省下版主的些許責任也可讓自己的帖子看起來完善。

並沒有規定說黑白講的帖子不能聊天,但是聊的內容要有關帖子的主題!
如果只是單純的看到某人到聲早安之類的就請到小窩區聊天。

以下為可可小雨和大家為不會使用論壇的新手們所製作的使用教學;
若有不懂之處請多利用,也可以到此發問或短消版主們。
新手使用說明←請點入

還有︴璃櫻〃在板規下方教大家怎麼編輯、刪除以及舉報如何使用
大家的小窩版規←請點入

養寵物,有不懂可以參考
寵物基本介紹←請點入

關於論壇功能的一些小說明
論壇使用小手冊←請點入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
發表於 2012-9-13 14:19:0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夜孤寒 於 2012-12-20 19:03 編輯

關於黑白講,常見問題說明:(隨時更新)



(1)  Q:黑白講的簡介不是說可以談論很多東西,那我為什麼會被警告,還被要求移動帖子?

         A:介紹雖然是【什麼都可以聊的地方唷,包含其他創作者的作品~
        但由於御論的書書討論區的規定是僅可發表御我作品相關話題
        所以遇到相關帖子,版主會留言請你購買移動卡移動帖子
        另外,廣告區也是只可發御我作品相關的。

(2)Q:為什麼我明明跟XXX犯一樣的錯,為什麼我被警告,但他卻沒有?
  
        A:那是因為版規的公佈日是2012.9.3號,所以在9/3號之前的帖子是以舊版規處理
            9/3號以後的帖子則按照現任版規所規定的事項處理

          P.S.如果發現自己的帖子是在2012.9.3之前的,卻被版主以現任版規處理時,請見諒,因為版主是用人工巡帖,所以有時會有疏忽

(3)  Q:我想買道具,為什麼不能買?
   
        A:一定可以買,除非你負重量已滿,或是不夠
             另外,【負重量】的增加與你的用戶組&權限有關

(4)  Q:為什麼我在黑白講的帖,被版主留言『請勿在此帖繼續聊天,會看成聊天帖。之後還是繼續聊的話,請移動到大家的小窩。』呢?

        A:大家黑白講是有【主題性】的討論,
             大家的小窩是可以給大家聊天的地方,
             兩者是不同的,當你收到此留言後,代表你的帖被管理群認為快變聊天帖了,
             那請你要盡到管理好自己帖子的職責,
             如果你在大家的小窩已經有聊天帖了,那你更要徹底肩負起你身為帖主的責任,
             如果沒有在大家的小窩的帖,而你又已經把這帖當作聊天帖,那歡迎你購買移動卡,移動你的帖子

(5)Q:我想刪帖,但不想被扣積分,因為我的帖有被其他會員加分,我該怎麼做?

        A:如果可以是建議自己買悔悟卡自行刪帖,
             因為由版主刪那所有人(有回覆的人,包刮你),就會被扣除系統給予的回覆/發帖積分,
             反之,由你買道具刪的話,所有人(有回覆的人,包刮你)都不會被扣積分

(6)Q:好奇怪喔,我的一些舊帖怎麼都不見了阿?

        A:你進入你的我的資料頁面(點網頁左上角自己的名子),點選搜索帖子就會看到你所有發的帖子了

(7)Q:想問說精華.積分 .才華 . 話神 . 貢獻 這些是要怎麼變多??

        A:  發帖為發新主題(也就是開帖),回帖為回復

             精華是由版主所給的
             積分 = 發帖數(發帖+回帖)
             才華、話神、貢獻:被版主加分可以得到
             話神、貢獻:可以從娛樂場、發帖、回帖、投票而得到
             才華:發帖、在推薦版回帖 和 帖子被版主加入精華 或 其他方法 都可以得到

                以下引用新手使用說明 ←點進去可以看更多使用說明,有問題也可以在那理發問。

            用戶級別:見習聖騎士、聖騎士、12聖騎士小隊員、12聖騎士副隊長等。
            依發帖量(開帖、回帖都算)來分級。
             用戶級別說明 ←可以點進去查看。

(6)Q:"光明神的管家"的稱號是怎麼來的,有什麼作用嗎?

        A:光明神的管家是各版版主的稱號,
             精華:版主、管理員 都可以給。
             給的依據就是寫得很不錯,圖文區的文章或圖、書書的讀後感、推薦版的推薦帖
             如果版主、管理員 認為很不錯的話,可以把那帖加入精華(設置精華)。
             精華有一到三來分,顏色也有所不同。

(7)Q:為什麼我的一些舊帖都不見了,而且搜尋後完全沒有找到呢?

        A:因為論壇會每半年進行大量刪帖,刪除一些沉積帖、過期帖.....等
             在大刪帖時,被扣積分是沒辦法避免的,
             向版主反應的話,我們只能說我們也沒有辦法避免,就連刪到有我們回復過的帖,我們也照樣被扣積分的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
發表於 2012-9-15 18:27:19 | 只看該作者
在這裡問一下/

結婚類型的帖子跟生日類型的帖子應該算相同類型的吧OXO?
所以應該也是在已經發過的帖子內發言...是嗎OAO?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
 樓主| 發表於 2012-9-15 20:04:28 | 只看該作者
4# 小珞☆


針對不同人的話當然是可以開新帖慶祝

EX:我開帖慶祝夜孤寒生日的話,其他要幫夜孤寒慶祝的人就通通得到我發的帖去慶祝
如果是我幫夜孤寒慶祝同時你幫另外一個人慶祝的話則可以再開一帖

結婚帖的話就是我開新帖慶祝OO跟XX結婚的話,其他人就必須到這帖來不得另外發帖
同時有兩組人馬結婚的話就可以分開新帖來慶祝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6#
發表於 2012-9-18 16:48:25 | 只看該作者
請問,花黑噴可以講嗎?(←是發生什麼事的英文
那花生省魔術呢?
以及顏文字,如下:
(・∀・)っ
ヽ( ^∀^)ノ
(o`・ω・)ノ
(o゚ω゚o)
(ゝ∀・)
這樣算違反版規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7#
 樓主| 發表於 2012-9-18 22:54:3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大魚 於 2012-9-19 11:30 編輯

6# 研兒


花黑噴 嚴格來說算是火星文喔~請不要去使用以免誤觸版規

至於下面那些表情符號並沒有違反版規喔所以可以使用的


更正:
花黑噴經過討論也問過御我大,認定算是幽默用語所以是可以用的


造成困擾非常抱歉。
至於上面未刪掉是怕避免誤會,因此還是留著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8#
發表於 2012-9-28 18:35:53 | 只看該作者
版主大大
可不可以問一下
如果是要拉票的話可以在這裡發帖拉人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9#
 樓主| 發表於 2012-9-29 21:43:00 | 只看該作者
8# 夜語殤楓


當然是沒問題。

但基於時效性所以過段時間就會以沉積帖刪除這樣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0#
發表於 2012-9-30 09:55:13 | 只看該作者
請問移動卡是在哪買啊???
> W <  其實我不確定我的帖子到底是哪種類型
不過樓主說要移到小窩那裏去,所以.....移動卡是哪買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复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