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佩斯是南方島國的語言,我沒有去過那個國家,聽魯佩斯說,那裡的陽光放肆得無法無天,擁有揮霍不完的朝氣。
「你知道麼,那裡幾乎不下雨的。」
魯佩斯說的時候,臉上是略狡黠的笑容,眼睛裡閃爍著光亮。
「可是你現在回到了這裡,這裡幾乎下雨。」
我說。
他的故鄉,我的故鄉,天天是陰雨綿綿的。
魯佩斯去了一年,然後回到這裡。
「當你被雨水堆起來,就會不習慣那麼灼熱的地方,儘管那裡令你覺得很耀眼。」
魯佩斯是很愛那裡的,他的房內掛的畫,都是陽光明媚的風景畫,桌上的像框裡放著的,是他在那裡的照片。
跟窗外的陰暗成了很強烈的對比。
我認識魯佩斯很久的時間,他總是以孤獨的姿態走在雨裡,我看到他的時候,他的眼睛是漆黑的,是寧靜的,可是我看見他寧靜後面波濤的潮水。魯佩斯跟我說過,我是第一個看到他的孤獨的人。
當時我們還是學生,都住校,他的室友是個很拉遢的人,過沒了多久,魯佩斯受不了就一個人搬出去住。
他住在一棟很老舊的房子裡,下雨的時候還會漏水,我看著他房裡的紅色水桶張揚地在我的眼前的時候,問他:
「你這樣住還舒適?」
他看著畫家的畫冊,頭也不抬的說:
「比起滿地的衣物,這水不算什麼。」
早上我們聽課,他跟我不同主修,看他的書包永遠都是扁的,看上去很輕,魯佩斯手插口袋的進去教室,而我總是揹著放滿厚重的書轉上樓。
無聊的課就不上,有時候我下課,會看到魯佩斯坐在樹旁的長倚上,聽音樂等我。
「你真是悠哉。」
魯佩斯聽完聳聳肩,滿不在乎的說:
「沒興趣的課就別聽,那是浪費生命的事情。」
「可你在外頭聽音樂發呆也很浪費不是?」
「那不同的,而且我是在你快下課才到的,剛剛我在對面書店看了你一節課時間的書。」
看他的樣子,真叫我狠狠的羨慕。
畢業後魯佩斯就到南方的島國去了,他是畢業當天就搭飛機去的,我到機場送行,他揹著大包包,難得的鼓得大的,他依舊手插在口袋,只是他的眼睛是亮的,他對我說:
「到了寫信給你。」
我說好,然後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登機門裡。
不久我就收到他的信,他說那裡的陽光很好,人們的笑容很健康,我應該也要去看看的。
他的文字都是南方的溫暖的陽光,我滑過粗糙的信紙,停在他的署名那裡。
魯佩斯。
那是他以魯佩斯為名字的開始。
一年後他回來了。
他說那裡很好,可是不習慣的。
雨在他的生命中已堆砌起他的魂魄,所以那裡的陽光雖然是嚮往,卻是不能久留。
很多年過去了,魯佩斯在故鄉找到了工作,也搬到更好的房子,不會漏水,有著很大的落地窗。
他早上以孤獨的姿態走在上班的路上,有時候雨水會落到他的肩上,臉上。
然後有一天,他再度揹起他的背包,他說:
「雖然雨水堆砌了我的靈魂,可是南方的陽光卻是堆砌了我的生命。我懷念南方的陽光。」
我看著魯佩斯的臉,在陰雨綿綿的故鄉,他的眼睛裡光澤熠熠。
我繼續收他的信,他的信封永遠是暖的,文字都有著南方鮮豔的顏色。
在這個雨城裡,魯佩斯是我的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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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魯佩斯是我想出來的一個名字,因故事鋪陳需要。若是真的有一個南方的島國,他們的人民有這個名字的語言,那麼就是巧合了。
再來,我想引用今天我在plurk發的一帖:
多種的跡象一遍遍的告訴我:「嘿,你的筆你的手又快不受控於你囉!」然後我一遍遍的回答:「唉,你知道這是常有的事兒。」其實腦袋也快了,心中這麼多上一句。這也是令人無奈的,生活這傢伙,要反也是可以反得很絕情,反到最後是反得它純高興的,而我總是處劣勢,只能不慍不火的軟言:「好傢伙,你乖,先別煩我,不,先別皮著,讓我歇歇,你快把我煩瘋了」它嘻嘻一笑,吐吐舌:「你以為我會理你麼?」看吧,多麼任性的傢伙。
發完這帖,我就開始寫〈魯佩斯的陽光〉,寫得一塌糊塗。
打這些,要說的是,我已經淪陷了。
我的城池,它已淪陷。
說得晦澀了點兒,簡單來說,我的手我的筆已經宣佈獨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