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454|回復: 6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同人文] 【吾命】無盡的感謝(請多多回應啊~謝謝)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2-2-18 15:39: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夜空幻想 於 2012-2-18 20:53 編輯

劍術爛到可以把劍甩出去、馬騎到一半會掉下來,我根本不是當騎士的料,其實這個事實我老早就知道了,只是不想退出,也『無法』退出,如果硬是要問『無法』的原因的話,我想理由就只有這個──

『因為我忘記選後補騎士了。』

從此,我開始了折磨老師心靈的課程。

即使如此,我還是不想放棄,因為有他們……

想當初,我看見了我的老師周圍的聖騎士時,心中又羨慕又忌妒,身為孤兒的我,根本無法享有如此優渥的待遇。

所以,我來參加太陽騎士的選拔。

以最爛的劍術、最好的神術脫穎而出,勉強擠進了前十強,然後又以非常奇怪的理由選上了太陽騎士。

『這個嘛,也許是因為你的金髮很漂亮。』

什麼爛理由啊!直到現在,我仍然在罵這個理由。

但是,我還是很感謝老師將我帶入聖殿,讓我認識了他們。

看到皮開肉綻的犯人會吐的雷瑟、愛找我麻煩的喬葛、喜歡稻草人的艾爾梅瑞、會做甜點的伊希嵐、對我的態度從厭惡變崇拜的奇克斯、總有一天會過勞死的希歐、愛看書的帝摩斯、喜歡被打的萊卡、脖子僵硬的維瓦爾、連狗都能做朋友的艾維斯、硬被我拉進來的羅蘭。

當然,我也不會忘記以前的魔獄騎士──伊力亞,即使成年了才與他相見。

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光,是我最快樂的時刻。

但是,我卻背叛了他們。

我沒有救受傷的奇克斯和伊希嵐,甚至還打算冷眼旁觀。

我砍了老師的手,明明有這麼多的疑點,我卻還是認定是紅詩做的。

我毀約成為魔王,明明當初已經說好了,但是,我卻無法克制自己。

什麼也做不到……

如此沒用的我不想再回去聖殿,只要讓他們絕望,我就可以被拋棄了……

遠離他們,我就不會再傷害到他們了。

這樣是最好的,沒錯,最好的……

但是,他們卻沒有照做。

拚了命也要將我帶回去……

我不懂,我實在不懂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堅持。

就因為我是他們的太陽騎士?

這一切的疑惑,全部都在我看見那幾具屍體時解開了。

我明白了,因為是『兄弟』。

如果換成是我,我也會奮不顧身的衝過來把人抓回去吧?

因為,對方是我無可取代的『兄弟』。即使沒有血緣關係,我和他們仍然是最要好的兄弟。

所以,不要死……

我看見雷瑟的手落下了。

不要死……

其他人一動也不動的倒在血海中。

不要死!

我想要復活他們,我想要再次看見他們,想要再次站在他們的身旁!即使數量龐大,我仍然想要試試看,不!是一定要成功!

但是,還沒施展復活術,我卻先看見了他們溫和的笑容。

沒死?他們沒死?

所以剛才只是在演戲?

有點被整的感覺……但是,心中的喜悅遠遠壓過被整的怒意。

他們還活著,他們仍然好好的站在我的面前。

我好高興……

即使喬葛仍然在嘴砲,我還是聽的很高興。

謝謝你們,將我帶回聖殿。

謝謝你們,對我的包容。

謝謝你們,把我從地獄中拉回來。

謝謝你們,當我的『兄弟』,讓我不會感到孤單。

謝謝……


***
我是新來的
看完吾命全部後突然想出的小短文
這還是我頭一次在御論上發文啊~
雖然以前也沒發過就是了
請各位多多指教了~

順帶一提!
http://blog.yam.com/moon7615
↑這是我的天空,幫我去衝人氣吧~
然後噗浪也歡迎加好友(應該在簽名上)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
發表於 2012-2-18 15:51:13 | 只看該作者
超好看的~根本看不出是第一次發文啊!

把兄弟情誼描寫的好深動~超讚的~

期待你下一部作品喔!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
發表於 2012-2-18 16:00:33 | 只看該作者
大大你寫得好厲害喔!
一點也不像新來的!
而且又好感人喔!讓我差點哭出來!(可能是是因為我摔倒?)
期待新的文喔!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
發表於 2012-2-18 16:12:14 | 只看該作者
哇哇哇
有一點小悲欸∼∼
總有一天會過勞死的希歐
那一段我笑了
說明的真好!
XD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
發表於 2012-2-18 16:42:15 | 只看該作者
写得好好哦!~
看的我那个感动啊啊!~
期待你下一篇文!~~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6#
發表於 2012-2-18 16:48:40 | 只看該作者
嗚喔喔喔~
難得的非BL文耶!
這種單純寫兄弟情誼的好久才出現一次啊!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7#
 樓主| 發表於 2012-2-18 20:49:15 | 只看該作者
上線時看見有五則回應
感覺挺高興的^^
謝謝大家的鼓勵~

p.s.這個帖是不會再有新文的喔!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复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