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仙仙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原創文] 雙族.(新) 02/28 增 停文公告.........停文.停文.停文.

[複製鏈接]
51#
發表於 2012-2-3 18:46:25 | 只看該作者
我來看文啦~

瑟風你終於交到女朋友啦!好欣慰啊....[迷:你欣慰個屁啊?

是說耀雲...你真是男女通吃的帥哥。好強!

順便評個圖圖~

第一張的食物看起來好可口的說.....OQO....好想吃~﹝對不起我很貪吃的說.....

人物因為是Q版的所以我就不評了﹝好不負責任....

第二張.....骨架跟衣服有些怪怪的

骨架是因為肩膀的高低有些不同......修一修就好了。

衣服的話我是覺得後面那兩條可以再改的自然一些,再不然就是擦掉。

就醬。仙仙你畫工進步超多的耶~好厲害~我都沒有一點進步的說。

繼續加油囉~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2#
發表於 2012-2-4 00:21:03 | 只看該作者
飛盟,你總有一天交的到女朋友的(拍肩)
是說金風在一瞬間煞到我了~(不你

啊啊金吉評的好多(望上)
個人覺得仙仙你好會設計衣服~(我好像畫來畫去都是哪幾件...
你真的進步超多的啊!(某雀縮到角落畫圈圈

是說,我也總是搞不懂骨架!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3#
 樓主| 發表於 2012-2-7 21:29:48 | 只看該作者
是說...
大家覺得幾章當一卷比較好呢?
開學加由阿各位~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4#
發表於 2012-2-7 22:19:54 | 只看該作者
53# 仙仙
嗯,就故事到一段落的時候吧~
我的幻歌預定二十章左右一卷的~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5#
發表於 2012-2-7 23:35:21 | 只看該作者
喔喔~~
飛盟有男粉絲了...(偷笑)
而且還是個冰雕師!(不知道會不會做一個飛盟的冰雕...?)
喔喔瑟風畫的不錯!很帥啊XD
(個人手殘不會畫圖所以也不會評圖)
(怎麼覺得這句話說過很多次了啊?)
小仙請繼續加油咯!
PS:維爾好可愛!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6#
 樓主| 發表於 2012-2-8 17:37:36 | 只看該作者
54# 雀兒


二十章?!
我...我不知道寫的了這麼多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7#
 樓主| 發表於 2012-2-12 12:22:10 | 只看該作者
雙族有了新的分支阿阿阿!♥
而且...是全bl的OAO
主角是...輕煙!
輕煙阿,在雙族裡那小小的殺手,居然是......

http://www.pinkcorpse.org/thread-25474-1-1.html

他,輕煙,身為銀夜組第一殺手,明明在眾人眼中都是理智勇敢的,卻只有在面對哥哥時才會展現那脆弱的另一面,脆弱的逞強,渴望卻疑惑。對於哥哥,那份感情,究竟是...?

他,陌上塵,銀夜組的暗尉,私底下卻是那疼弟弟的溫柔哥哥。早就清楚,對這弟弟的感情似已超過原本,但,他能怎辦?弟弟就是排斥他。

兩個人為同一養父所收,所以以兄弟相稱。

輕煙,身為殺手是該輕如煙。陌上塵,身為暗尉是該隱如塵。被忽視卻重要的存在。
兩個人,兩個名字,都是為了盡責,為了報答父親養育之恩,所以成為宮裡的部下。
哪知,將來,他們卻不能在是那隨時能為主人死的殺手與暗尉,因為,
有了羈絆,有了必須守住的人。



"弟弟就是拿來當抱枕的嘛!"

"如果你不愛我,為什麼要對我溫柔?!"

"明明,是不能愛的..."

"我喜歡你。"




也請大家多多支持!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8#
發表於 2012-2-12 17:00:55 | 只看該作者
小仙你寫文寫著寫著出了分部嗎?!
好的我會去看的XDD
小仙請繼續加油咯!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9#
 樓主| 發表於 2012-2-28 15:16:05 | 只看該作者
*****停文公告******
這算棄坑嗎?(不妳
//
是說,因為我很沒有信心.
看了自己的文,喜歡想到的劇情,卻覺得自己描述的功力好差QAQ
//
沒有愛過,所以瑟風和畔嵐那段詮釋的不好
//
似乎不是很有高潮起伏
//
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自己一直以作家為夢想前進
但卻......
//
功課很忙...沒時間打文
也許這是對我自己還有大家的藉口...
我也不知道
//
以後還是會繼續寫塵煙.貓迷情人可能近期會完坑.
現在停文
希望我可以釐清思緒繼續努力下去
畢竟我不想要放棄
//
謝謝ACE.雀兒.和金吉一直以來的支持><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60#
發表於 2012-2-28 15:47:08 | 只看該作者
疑?遇到瓶頸了嗎?
其實這只是興趣,不要給自己太大壓力喔(燦)
我有時候也會這樣,但是靈感來了不寫又難過= =
總之~~加油呢XD(摸頭)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复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