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Chelsea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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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文] 【吾命】靈魂對調的太陽與刃金 之 暴風外篇 (下)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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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發表於 2011-10-6 20:50:48 | 只看該作者
太陽。。。
你間接承認了你睚眥必報的個性?
我以為一直以來你都不承認的?
就像你不承認自己卑鄙無恥一樣==
審判說的對,這樣報復報復去要到什麼時候啊?
還會遭殃到其他人欸~~
唉~~
冤冤相報何時了?
月影請繼續加油咯!
PS:我有聽取你的意見寫出沉月的正常向文了唷~~
鏈接在下面的簽名~~(不要來這裡打廣告!!!)
哈哈抱歉啊~~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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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樓主| 發表於 2011-10-7 21:21:48 | 只看該作者

【吾命】靈魂對調的太陽與刃金 之 兇手

本帖最後由 Chelsea月影 於 2011-10-8 23:53 編輯

這篇故事寫完的話,大概會爆到十萬字吧(連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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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了兇手就是粉紅之後,我拋下了欲和我一起趕過去粉紅家的刃金和審判,用上飛行術,我以最快的速度搶先衝到粉紅的小屋子去。

      魔王事件之後,羅蘭就把粉紅的封印解開了——雖然說粉紅曾經操縱羅蘭殺了我,但最終我還是復活了,在我和羅蘭都已不再是魔王候選人的情況之下,我和粉紅可說是沒有任何的利益衝突關係,而羅蘭也不再需要擔心粉紅會對我不利,所以,在得到我的同意之後,羅蘭就把粉紅放出來了——,還在城郊找了一座房子讓她住。

      就如同剛才我所說的,在沒有利益衝突的情況之下,我在忽視掉粉紅曾經指示羅蘭把我殺了這件事之後,再度和粉紅回到了從前的那種合作關係——在我壓力過大需要宣洩的時候提供幾隻不死生物讓我轟成灰燼,當然,作為曾經殺死我的代價,這是免錢的,不過,公帳我還是照樣報上去。

      現在想想,也許是因為這樣所以才會導致這件事情的發生。

      一邊回想起一個星期之前在粉紅的家所發生過的事,我一邊加快了飛行的速度,原本要將近二十分鐘才會到達的小木屋在短短的十分鐘內就到達了。

      安全的落在木屋前的黃泥地上,我一腳踹開粉紅家裡的大門,殺氣騰騰的闖了進去。

      “死屍,給我滾出來!”

      聽見我混合著殺氣和怒氣的呼喊聲,粉紅慢悠悠的從她那間佈滿了粉紅色玩偶、粉紅色抱枕的粉紅色小房間裡走出來。

      “咦?刃金騎士?真少見呢,你來這裡有什麼事嗎?”微微瞪大了眼睛,粉紅那傢伙裝出一副驚訝的樣子,一邊吃著超大的草莓棒棒糖一邊問:“該不會是在找太陽吧?他不在這裡喔。”

      “你少給我裝了,你明明就知道我是誰!”

      看粉紅那副悠哉悠哉、事不關己的模樣,我的內心湧起了想用聖光把粉紅連屍體帶小屋子都轟成灰燼的衝動。

      “不就是刃金騎士嗎?”走過來在我身邊繞了兩圈,粉紅一面打量我一面說:“無論是從哪一個角度看,你都是實實在在的刃金騎士啊!”

      “粉、紅!”

      一把搶走粉紅手上的棒棒糖,我咬牙切齒的低吼:“我是刃金騎士還是太陽騎士難道你這個罪魁禍首還不知道嗎!我知道事情就是你搞出來的,少在這裡給我裝蒜!”

      一個星期前所發生的事情我可是都記得清清楚楚,若其他人忘記了還說的過去,但被我整得慘兮兮的粉紅不可能會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就把事情給忘得乾乾淨淨。

      “刃金騎士,為什麼你會這麼說呢?我什麼也不知道啊。”見自己的超大棒棒糖被我搶走了,粉紅非但沒有生氣,反而還笑嘻嘻的坐在椅子上,心情很好的和我聊了起來。

      可惡!

      既然你不願意承認,那就不要怪我使出非常手段了。

      走到粉紅平常藏棒棒糖的地方,我二話不說的就是一陣翻箱倒櫃,打算在她面前將她最愛的草莓棒棒糖砸成稀巴爛,就不信她不承認!

      “不用再找了,我換了另一個地方藏,你找不到的。”粉紅得意的聲音從我身後傳來。

      找到了……但指的並不是棒棒糖。

      停下翻找的動作轉過頭去,露出一個危險的微笑,我對粉紅說:“如果你不是知道我才是太陽的話,你怎麼會說出剛才的那句話?刃金根本不會知道你把棒棒糖放在哪裡。”

      無論粉紅有沒有換地方藏,素來與她沒有來往的刃金根本不會知道這一點。

      察覺自己在無意中透露了什麼,粉紅撇了撇嘴,換上與剛才完全不同的惡婆子模樣,跳到椅子上站著,她一隻手指著我大吼:“是我把你變成這樣子又怎麼樣?誰叫你要這樣對我,都是你的錯!”

      我才剛想厲聲反駁回去,隨後趕來的審判和刃金就闖了進來。

      “太陽,你對人家做了什麼?”什麼也不知道,只聽到最後一句的刃金在看了粉紅一眼之後這麼對我說。

      在此補充一下,粉紅現在所使用的身體有著一副頂呱呱的好身材,胸部大屁股翹不在話下,就連臉蛋也是一等一的姣好,除了皮膚顏色是粉紅色的這一點讓人覺得有點詭異之外,無論哪一個角度看都完美得無可挑剔。

      當然,我也是剛剛才發現這一點的,別忘了之前的我可是個瞎子,我根本感知不出美醜和顏色。

      就著我剛才的形容來推測,相信不用我多說,大家都應該猜得到刃金的想法了。

      “你看清楚一點她的皮膚顏色好不好?那根本不是活人該有的膚色,這傢伙根本只是在借屍還魂!誰要對一具屍體做出那種事情來啊!”事實上我唯一想對粉紅做的事情只有毀屍滅跡。

      “那她為什麼會這麼說?”皺著眉,審判掃視了我和粉紅一眼,等待我們的解釋。

      瞥了粉紅那俏麗的金色波浪短髮一眼,我輕描淡寫地說:“其實也沒什麼,我不過是把她吊起來,賞了一頓好打,順便把她剃成光頭而已。”

       “嘎?”聽到我的答案,審判和刃金都呆住了,而粉紅則是面目猙獰的瞪著我大叫:“什麼而已啊!說得這麼輕描淡寫,你難道不知道屍體是不會再長頭髮的嗎!頂著一顆大光頭,你叫我要怎麼出去見人啊!”

      “我管你要怎麼出去見人,反正你也很少出去,有沒有頭髮根本都沒差,而且……”我走過去,伸出一隻手故意揉亂粉紅的頭髮,“你現在不是找到解決的方法了嗎?還在這裡吵什麼吵啊。”

      與粉紅相交這麼多年,我大概知道她是用了什麼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如果我的推斷沒有錯誤的話,粉紅應該是跑到墳場找了具她看得順眼的新鮮女屍,把對方的頭皮整個剝下來,然後再把連著頭髮的頭皮粘到自己的頭上。

      雖然有點噁心,但對於粉紅來說,這也不失為一個好方法,至少她不用擔心自己無法出門見人了。

      一掌拍掉我作亂的手,粉紅高站在椅子上,惡狠狠的看著我說:“你話倒是說得簡單,你知道我為了這頭髮花了多少時間嗎?我不報復你一下我就不叫粉紅!”

      “去你的……”

      “等一下!”聽得一愣一愣的刃金突然大喊,打斷了我猶想反駁的話,“太陽你幹嘛把人家吊起來打啊?而且還剃光人家的頭髮?她對你做了什麼事嗎?”

       “我哪有對他做什麼事!不過是借了太陽五個金幣來買棒棒糖而已嘛,他居然因為這樣而打我,還把我剃成大光頭,你說他過不過分?!” 從桌子上跳下來,粉紅走到我的面前,一手指著我的鼻子大喊。

      借?說的還真好聽,根本是用搶的吧!

       “……等一下!所以現在的情況是,粉紅因為借了太陽五枚金幣買棒棒糖,而太陽發怒把粉紅的頭髮剃光了,所以粉紅才會報復太陽?” 在聽完粉紅的說辭之後,刃金瞪大了眼睛,嘴角微微抽搐地問。

      深了深呼吸,刃金忍無可忍的放聲朝粉紅大喊:“可是我並沒有得罪你啊!我甚至和你沒有交集,為什麼我會被牽連在內啊!”

      對刃金猙獰的臉毫無畏懼,粉紅站出來,理直氣壯地說:“那是因為太陽曾經對我說過很想整你啊,而且靈魂交換需要兩個人才能進行,就當作是順道替太陽完成一個小小的心願咯。”

      “太、陽!”聽完粉紅的敘說,刃金目露凶光地看著我,咬牙切齒地說:“原來罪魁禍首就是你!”

      我微微瑟縮了一下,對刃金感到有那麼一點的愧疚,但想想又覺得有些不妥,粉紅會採取什麼行動我可不知道啊!為什麼我要為此而感到愧疚啊?

      於是,我立刻反駁回去:“什麼啊!我怎麼知道粉紅會這麼做,要怪也應該怪她而不是怪我吧!”

      “不!應該怪你!你想整我這點也就算了,但如果不是你跑去惹她的話,事情也不會變成這樣子啊!不過是五枚金幣,你借給她是會怎樣?就因為你這麼小氣,所以才會害得事情演變到這種地步!”

       “對啊對啊!太陽如果你肯乖乖的把五枚金幣借給我的話,事情就不會發展到這種地步,而我也不會報復你啊,所以這一切都是你的錯!”

      粉紅和刃金兩人連成一線,同氣連枝的一起指責我。

      刃金不知情也就算了,但粉紅你這傢伙居然還有臉把話倒轉來說是嗎?       

      “到底是誰錯啊!你那種行為算是哪門子的借錢了,根本是搶錢才對吧!”

      “搶錢?”一直沉默不語的審判在聽見了關鍵字眼後突然開口問:“什麼搶錢?太陽你說清楚一點。”

      於是,我把粉紅是如何為了買草莓棒棒糖而將不肯借錢給她的我用黑暗鎖鏈縛鎖起來,再將我身上的財物搜刮一空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訴了審判。

      皺著眉思考了一下,審判走到了粉紅的面前,這麼對她說:“公然攫奪他人的財物,尤其還是攫奪太陽騎士的財物,作為光明神殿的審判騎士,我有權利要求你隨我回審判所一趟。”

      雖然我認為審判的主意很不錯,不過現在最為重要的是讓粉紅說出把我和刃金的身體換回來的方法,而不是追究粉紅罪狀的時候……但話雖如此,我相信審判這麼做必有他的用意,所以也就不多問了。

      果不其然,在說完以上那一段話之後,粉紅還來不及開口表示抗議,審判又繼續說:“但作為審判騎士,我也有權利決定是否要撤銷對你的控訴,作為條件交換,你必須說出如何讓太陽和刃金的靈魂回到他們原來的身體中。”

      “這是你說的哦!”沒怎麼多想,粉紅一口氣就答應了審判的條件交換。

      雖然表面上看來粉紅像是受制於審判,但實際上只有我知道,粉紅會這麼爽快答應的原因何在。記得以前粉紅曾經對我說過,她並不害怕我們光明神殿,以神殿來威脅她沒有用的。但話雖然是這麼說,作為不死生物之一的巫妖,即使粉紅再怎麼不把神殿放在眼裡,也不會想要和我們硬碰硬,畢竟對於一個巫妖來說,無論是被帶進或是獨自闖進聖騎士眾多、光明屬性也最為強烈的光明神殿,她都沒辦法佔上什麼好處。

      粉紅不是笨蛋,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她,經歷了無數的人、事與物,在面對選擇的時候應該作出什麼樣的決定,我想她很是清楚,這點從她那不怎麼需要考慮就脫口而出的回答就能得知了。

      審判點了點頭。

      不知打哪兒變出一根棒棒糖,粉紅坐在椅子上,一邊舔一邊說:“其實你們也用不著擔心,我所使用的不過是用來惡作劇的死靈魔法,只要七天期限一過,他們自然就會恢復原狀啦。”

      ……意思就是說,我和刃金還必須要多等一天嗎?這到底算是好事還是壞事……

      “七天?”聽完粉紅的解釋,刃金撫著下巴喃喃念著:“今天已經是第六天了,也就是說,只要過了明天,我們就可以把身體換回來了?太好了!”說到最後,刃金壓抑不住滿腔的興奮,興奮的在我耳邊大叫。

      刃金我知道你很高興,可是你不需要靠那麼近,我的耳朵快聾了。

      把刃金推開讓自己的耳朵得到解脫,我伸出一腳朝粉紅踹過去,惡聲惡氣的問:“死屍,你說的是真的嗎?”

       “真的啦,騙你幹什麼?”拍了拍印有我腳印的粉紅色裙子,粉紅對我回以惡狠狠的瞪視。

      “有什麼證據?”不是我的疑心病重,只是為了以防粉紅這傢伙騙我,自然還是謹慎點比較好。

       “就知道你會這麼說……太陽你的疑心病還真不是普通的重。”嘀咕了這麼一句,粉紅跑到房間裡去,出來的時候手上多了一本厚厚的黑皮書,上面寫著《適合惡作劇的死靈法術五百招》。

      ……

      把書丟給我,粉紅說:“你只要打開第四百五十三頁就會找到你想要的證據了。”

      聞言,立刻把書本翻到粉紅所說的頁數上,從數十行密密麻麻的字裡,我看見了這麼一段:


            『……此死靈法術的效用為七日,七日過後,一切將恢復原狀。
            此惡作劇性質的死靈法術並無任何不良副作用,請各位使用者安心使用。
                                                                                                                   祝 惡作劇愉快』


      幹!那個『並無任何不良副作用』也就算了,居然還敢給我 『惡作劇愉快』!

      爆出一個火球,我直接把粉紅的書燒掉,只是這樣並不足以讓我氣消。

      “啊!太陽你幹嘛把我的書燒掉!”

      遲了一步才反應過來,試圖挽救但無奈已經太遲,粉紅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書被我的火球徹底燒成一堆灰燼。

      “太陽你這傢伙還真是記恨,這本書很難找耶!”看著地板上儼然已成紙灰的書,粉紅瞪大了眼睛朝我哇哇大叫。

      “你以為我會讓你有再次惡整我的機會嗎?”

      話說完的同時,我的身上猛然爆出大量的聖光,整間小屋子頓時被一整片閃耀的光芒籠罩著,濃厚的聖光刺眼得讓身邊的人無法張開眼睛,當然,我自己除外。因此,我能夠看見粉紅在察覺到我的舉動的時候連忙奪窗而逃,面對不死生物的剋星——聖光,粉紅不可能還乖乖的留在這裡讓我順手將她給解決掉,所以爬窗逃走是很自然的事,而在離開之前,我還能清楚地看見她轉過頭來惡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當耀眼的光芒散去之後,粉紅的小屋子已經整個被我毀掉了,放眼看去,根本沒有一樣東西是完好的,唯一沒有被破壞的,大概就只有我、審判和刃金所站著的這塊地板吧。

      可別說我做得太絕,而是在不知道粉紅的屋子裡還有沒有相同種類的死靈法術大全的情況下,為了確保粉紅無法再用類似的方式報復我,斬草除根是必然的。

      環視著被我用聖光轟成稀巴爛的小木屋一眼,刃金嘖嘖有聲地說:“我說太陽,你這樣會不會太過火了?”

      “完全不會。”

      想當初,粉紅可是用魔法把我轟出去撞破了一整排的屋子呢,雖然之後我馬上跑回來用聖光將粉紅的小屋子連清潔屍轟得連灰也不剩……比起那次,這次算好了,至少還留下一堆殘骸和一塊完整的地板。

      皺著眉,審判淡淡的問:“難道你就不擔心粉紅會再次報復你嗎?”

      冷冷的哼了聲,我說:“她敢報復我我就再報復回去。”

      審判和刃金都靜默了,好半響過後,刃金才低聲的念了句『太陽果真是個睚眥必報的人啊』,而審判則是搖搖頭,無奈地說:“太陽你真是……唉。這種惡性循環關係對你對粉紅都沒有好處吧?”

      “是沒有好處。”只是有仇不報不是我的個性,否則怎麼叫作睚眥必報的太陽騎士啊?

      後面那句我自然是擺在心裡沒有說出來,只是以審判了解我的程度,他一定早就知道了我的想法。

      瞥了我一眼,審判的表情看起來就像是拿我沒辦法,他開口說:“我們回聖殿吧,你應該還有很多事情必須處理。”

      的確,在事情的真相與解決方式都已經掌握得一清二楚出、而仇也報了之後,留在這裡已經沒有任何的意義。

      點了點頭,我、審判和刃金一起離開了粉紅那已成廢墟的小木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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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舊是那一句,懶得抓錯字,有看見的人麻煩留個言吧,無限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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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發表於 2011-10-8 00:59:50 | 只看該作者
212# Chelsea月影


原來真的剃光頭了……彤霜真厲害……(佩服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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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發表於 2011-10-8 09:25:45 | 只看該作者
剃成光頭...........
太陽的法子 真多.......
不過話說刃金你不是也被整了嗎?
怎麼一起幫粉紅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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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發表於 2011-10-8 14:11:34 | 只看該作者
知道了兇手就是粉紅之後,我拋下了和我一起趕過去粉紅家的刃金和審判,用上飛行術,我以最快的速度搶先衝到粉紅的小屋子去。   與

看粉紅那副悠哉哉、事不關己的模樣,我的內心湧起了想用聖光把粉紅連屍體帶小屋子都轟成灰燼的衝動。   悠

太陽對粉紅說的你  應該是女字旁的妳= =
我懶的貼文了= =

大光頭...太陽真的好狠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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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發表於 2011-10-8 18:23:14 | 只看該作者
光頭!好狠喔太陽!
不過要是我的話我不會對太陽這麼好的~~!
要是他把我的頭髮用成短髮的話我可能會做和粉紅一樣的事!
要是用成光頭的話...我會讓你生不如死~~讓你永遠不能吃藍莓派(非常『危』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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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發表於 2011-10-8 22:41:3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太陽幫--星汪 於 2011-10-8 22:47 編輯

月影姊妳好~(可以這樣叫嗎?)我因為功課的關係,所以很久沒回復,真是對不起!> <
來抓錯字~
看粉紅那副悠哉游哉、事不關己的模樣,我的內心湧起了想用聖光把粉紅連屍體帶小屋子都轟成灰燼的衝動。
悠哉
一把搶走粉紅手上的棒棒糖,我咬牙切齒的低吼:“我是刃金騎士還是太陽騎士難道你這個罪魁禍首還不知道嗎!我知道事情就是你搞出來的,不要再在這裡給我裝蒜了!
改成"少在這裡給我裝蒜了!"比較能表現出太陽憤怒的感覺
“我哪有對他做什麼事!不過是借了太陽五個金幣來買棒棒糖而已嘛,他居然因為這樣而打我,還把我剃成大光頭,你說他過不過分
改成?!比較好
但話雖然是這麼說,作為不死生物之一的巫妖,即使粉紅再怎麼不把神殿放在眼裡,也不會想要和我們硬碰硬,畢竟對於一個巫妖來說,無論是被帶進或是獨自闖進聖騎士眾多、光明屬性也最為強烈的光明神殿,她都沒辦法上什麼好處。

“啊!太陽你幹嗎把我的書燒掉!”
幹麻
當耀眼的光芒散去之後,粉紅的小屋子已經整個被我毀掉了,放眼看去,根本沒有一樣東西是完好的,唯一沒有被破壞的,大概就只有我、審判和刃金所站住的這塊地板吧。
站著
---------我是分隔線----------
小格和粉紅都真的很會記仇啊...
我很好奇粉紅的長相呢~真的很漂亮嗎?(笑
小格,你被粉紅用黑暗鎖鏈綁住的時候,怎麼沒想到用聖光破除呢?
小格卑鄙無恥,十二聖騎和公主們一致認同呀~(點頭
雖然教皇臭老頭也好不到哪去就是了~(教皇:找死嗎妳?!((爆青筋
不知不覺佔了好多版面....(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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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發表於 2011-10-9 07:43:31 | 只看該作者
213# 夜京


我有想過染成五顏六色又或者來個爆炸頭(!?)
或是把粉紅的臉畫花(謎:你好狠)
但沒有想到光頭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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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發表於 2011-10-9 12:09:04 | 只看該作者
太陽你好狠。。。
竟然把人家的頭髮給。。。
突然有種粉紅好可憐的感覺?
所以很快就可以換回來咯!
那太好了以免其他人一直受到驚嚇。。。
啊暴風你又要可憐回去了~~
堅石應該很高興吧?
月影請繼續加油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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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發表於 2011-10-9 13:20:22 | 只看該作者
大大你好∼我一直都有在看你的文喔!!請多多指教!!
謎:粉紅你活該∼∼你不知道五枚金幣是多少嗎?!
(太陽:就是說嘛!!你趕再報復我我還是會報復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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