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047|回復: 8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同人文] 【沉月之鑰】奇蹟 (自創角,舞玥X范統)(增第一章)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1-6-23 09:50:2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寂空 於 2011-6-25 13:12 編輯

不──!我淚痕那個坑都還沒填好!怎麼又挖個坑給自己跳啦!?((這問你才對吧
我,難道終其一生都得在補坑了嗎?(也才兩個坑不然你是想怎樣?)
而且這次居然還是悲文坑─!我何必折磨自己呀呀呀呀!!!(喂)

好吧,總而言之,這篇劇情其實是幾乎完全仿照動漫“KANON”的澤渡真琴劇情。(因為我這個人沒有想像力!) (遭巴)
不曉得各位有沒有看過?



序章、緣起


「以為,能夠一直在一起的。」

……。

「能夠永遠永遠,一直在一起的。」

……。

……。

「我好想,再見他一面。」

……。



「吶,我能讓你再見他一面。」

「真的,可以嗎?」

「嗯。我可以替你,召喚奇蹟。」

「奇……蹟?」

「讓你能夠再次見到他,以人類的軀體。」

「我想再見到他!真的,好想。」

「儘管妳……你的生命會比其他人類來的短許多,你也願意嗎?」

「我願意。」

只要,能讓我再見到他,無論付出什麼代價,我都願意。

「那麼,我就幫你,召喚奇蹟吧。」

我終於,能夠再次見到你了嗎?

范統。




作者廢言:
好哩!
話說這個坑不曉得填不填的起來?因為我弟放暑假了的話就會跟我搶電腦了……。(望天)
那就這樣哩!請多指教!(蛤)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
發表於 2011-6-23 11:50:35 | 只看該作者
0ˇ0

我要催文......
停在重點地方真的很過分呀ˊˇˋ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
發表於 2011-6-23 13:15:55 | 只看該作者
奇蹟就是看到范統嗎?
好期待是以什麼樣子相遇呢!
大大下文呀!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
 樓主| 發表於 2011-6-25 11:37:27 | 只看該作者
第一章、初識



假日,東方城的街道總是人山人海,熱鬧的不得了,更不用說今天是新年過後的第一個大日子,元宵節。

沒想到東方城也有元宵節這個節日,范統忍不住要回憶一下過往。

以前小時候,他爸爸范池總會抱著他去廟前看花燈。小朋友看到五彩繽紛的花燈總是會非常開心吧,但他從小就不知道為什麼只對有獎品可拿的猜燈謎有興趣,該說是從小就很現實嗎?

望著被花燈妝點的明亮無比的街道,范統淺淺的勾起了嘴角。

「范統,我們一起去看花燈吧。」

月退看起來好像很興奮,大概是因為這是他第一次過元宵節吧。

「喔,不好啊。」

我是說好啊。詛咒這玩意兒真是麻煩透頂。

於是在準備好東西後,范統便和月退、硃砂一起出門去賞花燈了。

雖然說同樣是元宵節,但是會舉行的節目還是不太相同。例如說在范統原本的世界是猜燈謎,但在東方城就變成了盛大的抽獎大會,只要到服務處填好抽獎的單子,之後就是看自己運氣有沒有那麼好被抽中了。

范統並不是不喜歡這種不必花錢還能碰碰運氣搬好東西回家的活動,只是這抽獎大會的獎品未免也太不吸引人了吧!

什麼五位侍大人的簽名、最新時尚衣服,全都不是什麼實用的好東西啊!送個現金還比較划算!

不過范統還是去填了抽獎單。禮物爛歸爛,能抽獎不抽白不抽。說不定抽到綾侍大人的簽名還可以順便跟米蟲撈一筆。

填好了抽獎單,范統月退硃砂三人便隨處走走看看花燈等抽獎大會的時間到。

「范統,你看這一個燈!」

月退指著一個貓咪形狀的可愛花燈,臉上滿是欣喜。

「好不可愛啊!」

其實我是想說好可愛的,不過中文好像也有好不可愛這種用法?

「不曉得這個花燈是誰做的?」

范統仔細的觀察了一下這個做工細膩的花燈。

這個花燈做的是一隻有著綠色眼瞳的貓咪,綠色的漂亮眼睛閃閃發光的,真讓人不明白它是怎麼做的?

望著這隻貓,范統總覺得好像有件很重要的事被自己遺忘了,但那感覺只是一閃而過,所以范統也沒有太在意。

「做這個花燈的人真是不厲害。」

「咦?不厲害嗎?……喔,是反話。」

月退愣了一下才想起范統有詛咒這回事。

「月退─!」

嚇!硃砂你是什麼時候變成女性體的啊?

「月退!你看那邊好像有替情侶設計專屬花燈的地方欸!走吧走吧!」

「咦!我跟妳才、才不是什麼情侶!」

月退驚恐的後退了幾步,但硃砂眼明手快的纏了上來,絲毫不給月退逃走的機會。

「隨便啦!走嘛!」

硃砂完全忽視月退的意願,就這樣將他拖走了。

嗯。

所以他們是忘了我的存在是吧?我知道我的存在感一向很薄弱,但是這樣未免有些太過分了吧?

范統苦笑了一下,決定自己去逛逛。

硃砂跟月退是去那邊了吧?瞧那邊大排長龍的樣子如果在這邊等一定得等很久,倒不如自己隨便走走看看也好。

路上的人大概都跟家人朋友一起出來逛吧。看著街道上的人都有結伴同行,范統頓時覺得好寂寞。

啊啊!這就是我悲慘的寂寞人生啊!這種時候就特別希望有個能陪我一起度過各個節日的女友啊!可惡,你們這些女人就不能稍微容忍一下我的語障問題嗎!我這個人不論外表或個性應該都沒差到哪裡去吧!

正當范統站在路旁一個人生悶氣的時候,一個小小的身影出現在范統身後。

「咦?」

范統直覺性的往後看去。

「啊啊!」

一個嬌小的女孩子忽然敲了他的頭一下。

「噢!好痛!你幹麻啊!」

范統摀著痛處朝眼前人怒視過去。

「我是誰啊?你認識我嗎?」

噢,反話。

「不認識。但是不知道為什麼,看到你我就很想痛扁你一頓。」

蛤?

所以說我真的有這麼顧人怨到連不認識的路人都想跑來揍我了嗎?天啊,我的人生一定要悲慘成這樣嗎?

不過,眼前的這名女孩子還真不是普通的可愛啊。

漂亮的直長黑髮及腰,在末端用白色緞帶豎了起來,水靈靈的大眼睛是如同寶石般的漂亮綠色,個子小小的,大概只到范統的胸口而已吧。

「所以我只是想打妳而已?」

范統有點無奈。這是反話、反話啊。

「什麼?你一個大男人要打一個女孩子太過分了吧!」

啊……瞧她一臉憤怒又驚恐的表情,她不知道詛咒這種事吧?是說她真知道的話那才恐怖咧。

「不是啦,那是正常話,正常話。」

告非!所以說詛咒你打算把我塑造成一個神經病是嗎?

「唔?」

女孩不解的偏了偏頭,模樣好可愛啊。

「唉。」

范統絕望的嘆了口氣。難得能和這麼可愛的女孩子交談,可以替他解釋詛咒的月退卻不在身邊,這叫他該怎麼辦啊。錯失這樣的好機會,不曉得還有沒有機會跟別的女孩子搭上話咧。

不過范統大概忘了,這個女孩是想打他才出現的。

「赫啊!」

女孩再次朝范統出手,范統則順勢往旁邊閃去,朝女孩頭上輕敲了一下。

「好痛……你幹麻打我啊?」

「我能打妳妳就能打我啊?」

我的意思是「妳能打我我就不能打妳啊?」,似乎又被顛倒成很難理解的話了。

「所以……你要我打你?」

啥?妳是從哪裡做出這個結論的?

看著范統千變萬化的臉色,女孩輕輕的笑了出聲。

「你真是個怪人。」

看著女孩的笑容,范統也忽然覺得打從心底暖了起來。

這就是長的好看的人的力量嗎?

「妳是和朋友一起出來賞花燈嗎?」

喔喔!這句話都沒被顛倒欸!詛咒你要良心發現讓我正常的和女孩子交談了嗎?

「唔……我沒有朋友……。」

女孩小小聲的說道。

咦!我不小心戳到人家痛處了嗎?

「啊。那是和家人嗎?」

女孩微微蹙眉,然後搖搖頭。

「我不記得了。」

嗄?不……記得了?不會吧,她失憶了?

「妳失憶了?」

「不知道欸,或許吧。」

喔喔,所以我現在應該帶她去警察局嗎?不過東方城有警察局這種機構嗎?之前和月退在接上被搶劫雞皮,也沒有警察跑來救我們,所以應該沒有吧。

那現在要怎麼辦啊?去找有沒有尋人啟事?

「唔,造成你的困擾了嗎?」

「啊,沒有啦。那妳記得妳家在哪嗎?」

女孩如范統預料的搖了搖頭。

「我甚至不記得我有家。」

啊啊,這下可好,請問妳今天要住哪裡啊小姐?

「我想看花燈……」

咦?想看花燈嗎?

范統搔了搔頭,然後拉起女孩的手。

「想看花燈的話我們就一起去看吧。」

嗯,詛咒今天還真是識相啊。

「唔,嗯。」

「我叫范統。妳叫什麼名字?」

「……舞、舞玥。我叫舞玥。」

舞玥嗎?真是個漂亮的名字。



─<第一章完>─

作者廢言:
中途一度寫不出來了……(倒地)
這篇大概會兩日一更吧,請多指教。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
發表於 2011-6-25 13:43:24 | 只看該作者
喔我現在好像萌上自創文了ˇ(你竟然)
嗯發現一件微妙的事OAO
我的名字是月舞,她是舞玥OAOOAO(居然)
加油喔ˇ(拍肩)
俺直持妳ˊVˋ(咦)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6#
 樓主| 發表於 2011-6-28 11:14:40 | 只看該作者
呃,奇蹟這個坑可能暫時不會更文,因為想先把另一個坑填完。(其實是因為沒有靈感)(喂)
所以......如果有人在等文的話,在此先說聲抱歉啦((鞠躬)
我會趕緊把另一個坑填好然後來更文的!!○ △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7#
發表於 2011-6-28 13:41:05 | 只看該作者
好可愛的舞玥呀!
范統,你的春天來啦!
祝你可以跟他在一起!

大大打得好好看喔!
可是,范統說對的話蠻多的!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8#
 樓主| 發表於 2011-6-29 10:38:01 | 只看該作者
7# wryi963


謝謝大大的支持~
因為第一章想說給范統多一點福利,下一章他就可以都講反話了。(范:喂!)
舞玥妳好可愛啊~~~>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9#
發表於 2011-7-14 18:04:04 | 只看該作者
舞月妳時在太可愛了啊
快ㄧ點出啦好想看後面的發展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复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