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乙澄 於 2016-3-5 16:22 編輯
發布一下寫手可以如何選單的規定,更新版。
前提:係指每位寫手,並非每組
1.
自選,數量不限制,但希望是控制在1~3隻以內。如果有想選的孩子撞上,麻煩自行協調,最後告知我們結果。
寫手自填的單,如有兩張的話,最多僅能選一張自己的單來進行故事,其餘必須是其他人填的單。
不能有那種自己填的單全部都是自己來寫的這種情況。不過,如果你只有一個單,那就沒有差。
2.
比如可能有自己先內定兩人到三人的組別,選單時請注意。
假如AB兩人為一組,那麼這組僅能選擇兩人之中的一隻孩子,其餘須為他人的單,不可互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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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選B的孩子+B選A的孩子。
A選B的兩個孩子。
B選A的兩個孩子。
AB一組,A選C的孩子,B選AB各一孩子。(A:C,B:AB)
不可。
3.
關於腳色串場部分。
Q:
如果A選B的孩子,B選C的孩子,AB一組,那B另一個沒選到的孩子可以偶爾出來串場嗎?
A:
必須獲得認養此單的寫手同意。
畢竟可以合作,但也不能為了想讓這個孩子而影響其他作者的劇情(比如AB先寫了,然後到時候那位作者要進行劇情,卻要把某些東西改掉)
某方面來講串場等於是變相的要了這孩子啊。
所以兩方寫手雙向都必須要寫出這個劇情唷。
但番外不限制,不管你有沒有選到這孩子,前提一樣是不要影響到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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