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沁兒
發表於 2012-3-30 20:59:46
本帖最後由 水沁兒 於 2012-3-30 21:19 編輯
http://pinkcorpse.org/thread-23129-1-1.html
雖然您的帖非規勸帖,可是會延伸成為變成筆戰的文章,都會納入這個範疇中
我看到這個文章時,我沒有偏袒哪一方跟哪一方
只是我現下看到的是一個快變成筆戰的文章
請大家停止一切會變成筆戰的言論。
我是御論分區版主水沁兒
有甚麼問題請短消我,我能回答的我會盡量回答
謝謝大家的合作。
莞羽
發表於 2012-3-31 15:06:52
本帖最後由 莞羽 於 2012-3-31 15:08 編輯
21# 水沁兒
請問甚麼叫做筆戰文呢?
您的比例原則是否有差錯呢
甚麼叫做規勸帖和筆戰文?
版主,你比我們更熟知版規,請說明
於其說我們激動,為何我總感覺您比我們激動?
雷宴
發表於 2012-3-31 18:04:22
嘛、本人離開御論有一小段時間了
我沒看過那帖,不過大約可以從各位大大們的發言了解發生了什麼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說出來沒有什麼不好,我想這世界也是因此而多采多姿吧
若要為此命名的話,
我想,那就是「自由」吧!
不過呢,大家看過自由權的定義嗎?
要在不妨礙、傷害他人的情況下,那才叫自由喲!
「那只是我的想法,我只是說出來而已,有什麼錯?」
「有想法」沒有錯,但是一旦說出來
他就不再只是想法了。
舉個例子吧:
有菜刀,沒有錯。
但是一旦拿起來亂輝,他就不再只是
「這只是我的菜刀,我只是拿起來到公共場所朝人群揮一揮而已,有什麼錯?」
所以各為,謹言慎行可不是隨便說說的一句話喔
只是說出想法也能犯罪的
你覺得對方長的真像豬,這是你的想法,沒有錯
你說對方跟豬公沒兩樣,這是公開行為,有錯
別再拿只是想法當藉口了。
默雲
發表於 2012-3-31 19:44:58
我很支持樓主的論點
如果一定要分什麼輩分的
不覺得這樣太拘束了?
試想,你在學校看到學號上的顏色
你清楚的知道她是你的學長或著是學姊
但,有多少人遇到了會問好?
御論理有各種不同年齡的人
一個國小和一個高中
理所當然的會差很多
國小生學到的東西跟高中生甚至大學生比起來是小巫見大巫的
(我不是說國小生就很沒知識的意思喔!)
每個人都是基於喜歡那個帖
才去催文或著是說很好看之類的
即使只是很簡短或著是不斷重複一個詞(ex 真的超超超超級好看的!
我也會覺得很開心的
因為那代表那個人喜歡我的文啊!
只是比較不會表達不是嗎?
還有關於裝熟
我想請問相處多久才可以算上「熟」呢?
每個人都是因為喜歡那個人才會用比較親暱的文字去回復
都是沒有惡意的 只是剛好你比較不能接受
他又怎麼能知道那是你的地雷?
所以我認為 不能因為他沒有惡意的去與你他擅甚麼的
而去判定一個人是所謂的「小白」
以上,是我個人的觀點
如有冒犯,我很抱歉。
水沁兒
發表於 2012-3-31 21:56:51
22# 莞羽
我不曉得你說甚麼激動不激動
我不曉得你們在吵甚麼,我不管這種事情已經很久了
我只是看到類似這樣的文章會引起筆戰的
只是因為夜寒版主在忙,所以怕有繼續再吵這個議題的行為以及言論出去
也許我講話看起來很嚴格,所以你覺得我激動了,所以以上就是解釋
對於版規來說,會造成御論動亂的來說
就是不好的
請問要不要商請,御我姊在發一篇請你們不要再發類似文章的帖
這樣你們才會覺得,這樣會比較好?
我不想玩文字遊戲
所以我才直接了當地講
有甚麼問題,我不是請您短消我嗎?
為什麼要直接打在上面呢?
莞羽
發表於 2012-3-31 22:20:30
本帖最後由 莞羽 於 2012-3-31 22:25 編輯
25# 水沁兒
我只是詢問,就叫文字遊戲^^?
整體來說,你有沒有搞錯,這裡並沒有吵架,只是帖主語氣比較強硬,他想表達那個意思而已
言論自由保障的根本精神在於「言論價值預斷之禁止」上,蓋某些言論是否具有「價值」,應由「言論市場」決定,而非由公權力加以決定──出自李惠宗 憲法要義 p.179
補充:第八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
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無緲
發表於 2012-3-31 22:40:28
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沒錯,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御我姊很久以前就已經發公告請大家不要再發類似的規勸帖了。
而且公告上明明白白的寫出"新規勸帖將由版主直接刪除,不另行通知。"
如果說是針對網路上的尊重VS小白那請便,只要不會引發筆戰的話都可以啊,畢竟人都是要有言論自有的嘛。
在商言商,某位大哥說好的退出御論呢(深情
莞羽
發表於 2012-3-31 23:00:57
27# 無緲
哎呀,這就叫勸道帖?您把滴咕這個帖當作勸道帖了嗎。
先不論我為何回來,我覺得您這種話會讓發這帖的人感到生氣,明明就不是這樣
無緲
發表於 2012-3-31 23:13:25
本帖最後由 無緲 於 2012-3-31 23:33 編輯
真是對不起(掩面
如果造成什麼誤會的話還真是抱歉哪,我只是想說把重點貼出來以免有人不知道御我姊公告連結裡面的東西。
題外話,我對某位大哥回來的理由沒興趣,有興趣的只有說好的退出呢
水沁兒
發表於 2012-3-31 23:35:32
本帖最後由 水沁兒 於 2012-3-31 23:53 編輯
給在這邊的各位:
抱歉,
我想表達的意思在於不希望後面會延伸變成筆戰文,
我們都希望論壇變好,但是我們不希望以比較強硬的態度去講這些有爭議性的問題。
第一,論壇年齡層本來就介於國小生至大學生,甚至是以上,
我們會用比較婉轉的語氣來講這些事情是為了不要讓人容易誤解我們的意思。
第二,同樣來講每個人對於語氣給人的感覺是不一定的,
對我而言來看這後面或許會延伸成筆戰文,所以我才來請大家停止,
因為變成筆戰文的話,後面發生的問題並不是單一層面,
也會造成其他論壇會員的恐慌,可能會有人認為我這樣講會有問題,
但是這是我們版主所要顧慮的事情。
這是我對於在這邊問題的回覆,
僅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