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暮 發表於 2013-7-26 08:32:16

3879# 風.明.鏡


是啊。

童年啊,其實遺忘的很快。

話說被警告了,只能開分身來。(撐頰)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發文發太多,所以被當作是文章看待了。(沉默)

朝暮 發表於 2013-7-26 08:33:06

3880# 呀鳩


忘了也好。

拿手機畫畫?

有機會的話可以把作品貼上來看看。(笑)

呀鳩 發表於 2013-7-26 11:07:23

3882# 朝暮


(望上)
發文太多也會被警告呀OAO!

拿手機畫畫很好玩ww
只是沒觸控筆好難畫ˊAˋ
有空會拿出來發表發表��

朝暮 發表於 2013-7-26 13:03:33

3883# 呀鳩


不,只是發的問題太像文章了。(撐頰)

嗯,觸控筆好用嗎?

期待之後的作品。

風.明.鏡 發表於 2013-7-26 15:39:41

3881# 朝暮


但至少鮮明的還記得吧(淡笑)

怎麼了,難怪我要去看昔今時發現不見了
我昨天有被說我回帖字數不夠,哈哈居然忘了這回事(糟糕#)
又知道一個哥的分身了耶

(拍肩)

朝暮 發表於 2013-7-26 15:49:12

3885# 風.明.鏡


是啊。

我都不知道問對於過去的感覺可以被當作心情文。(思)

其實現在很多人都會湊字數,我覺得忘了還好些。

分身無敵。(#)

我只能表示無奈。

風.明.鏡 發表於 2013-7-26 15:58:08

3886# 朝暮


但我不知道版主是怎樣想,既然他要警告哥哥也不能說怎樣了(菸)

後來我有把句子在冗長點(?)

我其實也有兩個分身了,其中一個還在審核
對了,哥哥填註冊原因都填些什麼(好奇)
我都想了很久,第一個我還直接填分身

朝暮 發表於 2013-7-26 16:03:55

3887# 風.明.鏡


是啊,不過我有短消跟版主說。

其實應該會是無意義行為。(?)

從原本的句子變成了冗長的句子。(#)

「因為是御論。」、「朋友推薦的」或是「新來的」吧。

雖然都是亂掰的。

填分身也不會被拒絕吧?(笑)

風.明.鏡 發表於 2013-7-26 16:10:31

3888# 朝暮


那這樣應該就會沒事了(呼)
有可能,版主可能會這樣覺得

差不多啦XDD再增加幾個字看起來比較好看(?)

哦哦(筆記)

但我第一次填原因是分身還有點緊張的說
不知道會不會讓我通過

等了幾天就是了(撐)

朝暮 發表於 2013-7-26 16:13:39

3889# 風.明.鏡


晚上再看看吧。(聳肩)

其實沒有很在意。(?)

只是覺得禁言三天好久。

是啊。(笑)

其實我有幾個是幫別人弄的。(#)

原本是想說自己用,可是後來就把帳號給朋友了。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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