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暗塵風 於 2014-4-11 11:12 編輯
覆蓋的雙手,代表著我們不離不棄的誓言,而妳卻先離開了我,打破了這誓言,跟他走了。
現在,看著眼前正在放閃光的情侶,我忍不住翻白眼。
可惡!別在沒有女朋友還剛失戀的人面前放閃光啊混蛋!!
恨恨的坐在位子上,我環顧餐廳四周,才發現這裡有九成以上都是情侶!
狠狠的瞪了一眼對面的友人,用眼神問他為何挑這家餐廳。
而友人則是一臉無辜的回答道:"我哪知道會友那麼多情侶啊?"接著他拍了拍我的肩,欠扁的笑了。"別這樣嘛!你看這樣不是很好嗎?"好你個大頭!"你現在可以多多了解情侶的互動方是這樣以後交女朋友時就知道要幹嘛啦!這樣你就不會又被女人甩了,然後邊哭邊跑到我這裡說你失戀了,我也不會被煩死,這樣不是很好嗎?真是一舉兩得啊。。。"
。。。。。。。我能不能把這死傢伙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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