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晚安囉~我來對空氣吶喊一下好了想清楚在反白謝謝(戴眼鏡敲黑板)被洗腦中...如意圖騷擾,更進而乘人不及抗拒而為XX消音消音~、XX或XX其XX、XX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家庭暴力防治法是行政法嗎?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不能安全駕駛罪和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不是都是酒駕嗎?到底差在哪裡裡裡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如果因相戀而偷嘗XX或發生親密的XX行為,會分別觸犯刑法第227條之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罪(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或猥褻罪(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不能不慎。搶奪和強盜是有差?另外對於未滿14歲、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考量其身體、心智均未臻成熟,為保障其其其身心健全發展,規定即使未違反她(他)們的意願而為XX或XX行為,亦需加以處罰罰罰有沒有上了一課啦?(看了你的親情故事後我特別截選這段喔貼心吧)
我要去睡覺了(哈欠)路過的那位不要幸災樂禍搞不好你也要背(正色)
請把以上當作昨天貼的謝謝
昨天我在小w把這段打好(超多字(咬手帕))要貼上來時發現...系統已經好心的幫我登出了...
當時我懶得再登一次了...就今天再貼吧
以上都是很正經的法律條文,請大家以嚴肅的心情看它(正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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