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說過想寫的文~
貓咪的家-小櫻、夏戀
外面正下著傾盆大雨,可是櫻的前主人(不是夏!)不管到底天色如何,抓起櫻便把它拋出門外。
「臭貓咪!以後不要回來!」主人狠狠的說了這一句後用力的關上門,只留下櫻孤零零的坐在門前。
主人對櫻有時候挺壞,不乖的時候會打他,這次只不過是不小心打破了主人的香水瓶,嗯,好了,不小心打破了主人的香水瓶兩個、電視機一部、花瓶十個、杯子四隻,再加上不小心抓破了沙發,便被趕出門。
櫻低下頭,看著水潭裡自己的倒影。
記得小時候自己曾經是寵物店裡高高在上的那只貓咪,由於父母也是冠軍貓的關係讓他的價錢飄得超高,後來因為太貴的關係,店主大減價,只以原價三成的價錢賣出櫻,後來不用說,當然落得如斯田地。
嬌生慣養的櫻吃不慣家裡的淡飯,便常常發小姐脾氣,如上述的打破了香水瓶兩個、電視機一部、花瓶十個、杯子四隻,加上抓破沙發,氣得主人不輕。
沖進大雨中,櫻決定離開這個家,找新的生活去。
「媽咪!有貓咪阿!」是奶聲奶氣的童音。櫻抬起頭一看,是個可愛的小男孩,旁邊還有一個手上掛著CHANXX 皮包的女人。
「流浪貓很多跳蚤的!不要碰它!」大概是男孩的媽媽的女人尖聲說,馬上把男孩帶走。
即使女人走遠了,櫻還可以依稀聽見女人尖聲的說:「流浪貓當然不可以碰!真的是阿!乖,別哭,想要貓貓嗎?媽媽現在買一隻冠軍貓給你噢!」
冠軍貓……我以前也是。至少父母是。
櫻開始覺得肚子餓了,跑進了小路裡,希望找到食物,要知道那裡附近有很多食店,進去一看,裡面也有很多貓咪,不過每只看上來也好像餓了很久,而且……
好像想殺了櫻一般。
櫻退後了一步,可是為首的一隻貓咪撲上來,低聲說:「你不是流浪貓,而且不是我們的一分子! 不過既然姿色不錯,便讓本大爺試試吧!」
「放開我!」
「哦?是個潑辣的丫頭?本大爺更加喜歡!」那只壓在櫻身上的貓露出了淫笑,口中腐爛的魚臭味噴到了櫻面上,櫻不斷掙扎,希望能夠逃離魔掌。
「放手!」頭上傳來威嚴的聲音,是個人類女子。黑髮的她那猶如狩獵的獅子那麼精明的深藍瞳瞪著壓在櫻身上的貓,就算穿著細肩上衣牛仔短褲,在當時的櫻眼中根本是天使。
流浪貓落荒而逃,只留下櫻和女人一人一貓。
「貓咪,有沒有興趣當我的貓咪?」女子笑道「我可是個很好的主人,可愛的貓咪,放心來吧。」
櫻貌似明白的點點頭,然後很放心的跳進女子懷裡。
「貓咪,我叫夏戀,從今天開始,是你的主人噢!」夏撫摸著櫻柔軟的毛「你的脖子上掛著的名牌是不是櫻花?那麼,你便叫櫻櫻,好嗎?」
新的主人好像特別喜歡用疊字,不是嗎?
安心的窩在主人懷裡,櫻知道自己這一次應該遇上了一個好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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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后。
「櫻櫻!你跟我站住!我的平板電腦智慧手機全都被你抓花了!我要殺了你!」
「喵嗚~」
「不要露出可憐的神情!我會捨不得追殺你的!啊啊渾蛋!竟然令我心軟了!」
三天后。
「櫻櫻! 我新買的小說被你抓破了!你跟我站住!」
「喵~」歪頭看著主人。
「啊啊啊啊!長的那麼抵死的可愛幹嗎!令我又捨不得追殺你了!」
四五六七八九天后。
「渾蛋!不要抓我的面!」
「不要假扮你很可愛!我這次一定要追殺你的!」
櫻落荒而逃。
就算多溫柔的主人,大概會受不住櫻的破壞能力而抓狂,這點是肯定沒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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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好差......(默
是不是很奇怪?
雲彩和曦你們覺得怎麼樣?怎樣修改才好?下一個要寫的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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