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司馬欣亞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同人文] [非關]日與夜,永恆不變的循環.. 11/19 更第六章(我知道楔子很爛 可以直接跳過!)

[複製鏈接]
11#
 樓主| 發表於 2012-6-13 11:42:3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司馬欣亞 於 2012-6-13 12:44 編輯

第二章

-------------------------

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

在3秒鐘之內

我到了阿夜的住宅

才剛踏進來

就聽到了滿屋子的笑聲

我不知不覺感到一股莫名的氣憤

核對過指紋後

就用力推門進去

『呵呵∼好好玩喔!朝索你再做一次啦!』

阿夜開心的說著

『朝索啊..你之前是不是做小丑的啊..怎麼這麼搞笑..』

小谷笑嘻嘻的說著

『對嘛對嘛!要不要考慮改行啊?啊!不行!你改行我就沒飯吃了..』

岳剛咕噥著

『朝索不敢!』

他恭敬的鞠躬

但掩藏不住眼底的笑意

終於..

我憤怒了!

竟然無視於我日皇的存在!

而且還誘拐我的阿夜!(司某:這才是重點啦..

一瞬間..

所有人都靜下來

目瞪口呆的看著我..(司某:大概是感應的你的殺氣了吧..無奈..

我滿意的點了點頭

原本還面帶微笑的天茶馬上擺起專業的正經樣子

恭恭敬敬的鞠了90度大禮問道:

『不知日皇您前來有何事需要我們支援..』

『去!』

我不耐的擺擺手

『是!』

天茶馬上帶著所有人離開..

除了阿夜..



(所有人躲在門外聽壁角..

『喂!你說日皇是不是太想念咱們少爺才來的啊?』

小谷不知死活的說

『住嘴!我們這些下屬沒資格管..』

天茶喝道

還沒說完

一道掌心雷的雷射光就閃了過去

把門劈出一個大裂痕

還很整齊..

所有人立刻住嘴..)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
 樓主| 發表於 2012-6-13 12:46:46 | 只看該作者
都沒有人留言啊..(哭泣中..
快來個人啊..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
發表於 2012-6-13 18:45:52 | 只看該作者
我來了~~~~(飄<----你是白雲嗎??

好.....可怕的日皇喔???!!!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4#
發表於 2012-6-15 13:53:07 | 只看該作者
YA~久違的第二章~~>0<
@.@咦?岳剛?  怎麼會有他???
他應該只知朝索是管家
日向夜的真實身分不能的說吧?
期待下一篇~(別再是久違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5#
發表於 2012-6-15 14:08:05 | 只看該作者
嘿~其實我很喜歡日向炎和玄日的冷酷無情ㄟ!!
我覺得他們倆超、超、超帥的啦~
另外,日向夜的天真無邪也讓我超迷的!!
以上三人我超~喜歡的!!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6#
發表於 2012-6-17 15:48:16 | 只看該作者
等好久><
終於有第二張哩~讚!
日皇......(被煞到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
發表於 2012-6-19 19:09:33 | 只看該作者
終於更文了><
等好久喔~
大大加油~我好想看下一篇^_^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8#
發表於 2012-6-29 20:31:49 | 只看該作者
我是新讀者...
很高興有這個緣份
能和大大的文相遇
是說...
那下一章呢....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1:52:25 | 只看該作者
第三章

------------------------

"阿夜!我已經警告過你了 別跟你那個管家混太近 會影響到你的!"

死管家

不要把我家阿夜帶壞!

"為什麼?他們都對我很好啊!"

阿夜氣嘟嘟的說著

很好!

阿夜之前都很聽我的話

臭管家!

你死定了

我陰森森的笑著(司某:你有察覺到嗎?我強烈懷疑..

"哥哥 不要殺他們 他們是我的朋友 向伊塞特一樣"

他生氣的說著

"毆 ~ 我不會的 ~ ~ "

我面帶笑容安撫他

實際心理邪惡的想著

要把那幫人折磨致死

再碎屍萬段

然後絞成肉泥

最後..

"哥哥!"

阿夜打斷我美好的思緒大喊

眼睛周圍紅紅的

牙齒緊緊的咬住下唇

眼眶積滿了淚水

似乎下一秒就即將要落下..

"阿夜?"

我著急的用手捧住他秀緻的臉



"哥哥每次都騙人!"

他的淚水終於從眼眶掉落

一滴..

我心中抽痛著

伸出手想要輕輕的拭去他的淚珠

但他卻馬上後退一步

淚水如注

接著..

轉過身跑出門外..

只留下..

我僵硬的手..

及冷卻的心..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1:55:03 | 只看該作者
簡單來說 這一篇就是兄弟再鬧彆扭 就這樣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复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