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夢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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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帖★(190209首頁更新)舊雨新知歡迎進來聊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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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
發表於 2011-8-17 12:00:28 | 只看該作者
為什麼我那麼久沒上線剛上來就看到這聊天話題......?
這氣氛好向也不是挺好。

如果說字數很困難那乾脆別聊天直接短消互聊不是更快嗎=  =
短消版主又管不到也不會有違規問題=   =

585# ☆喵★

規定不是早就有了?
版規寫成那樣清楚明白還是有大堆人再補字=    =
還是有人不到十個字。

就算沒東西好講多講一些詞也可以捕到十個字,
十個字真的很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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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
 樓主| 發表於 2011-8-17 12:04:41 | 只看該作者
591# 幽殿


短消會扣話神啊

而且用這個事來充積分的

不高興你可以走人

抱歉

我的語氣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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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
發表於 2011-8-17 12:05:48 | 只看該作者
582# ☆喵★
唔......
那個......
語法不算字數,這樓頂多算四個字而已。

其實小颯也只是勸告而已,
我想應該有比字數先生或補字更好的辦法......

就算說現在在做的事也好,像這樣:
有人在嗎?
大家都不在我要去看小說了喔!
這樣不就十個字了嗎?其實也可以改成大家都不在我很無聊欸!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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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
發表於 2011-8-17 12:07:19 | 只看該作者
592# ★夢蝶☆


話神有那麼重要?  積分是怎樣?

我們在這裡兩三年都平安無事不會用什麼字數先生一二三

然後就不能學學在這裡的版規還有遵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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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
發表於 2011-8-17 12:08:59 | 只看該作者
短消息要很多人一起聊也很麻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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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
發表於 2011-8-17 12:10:38 | 只看該作者
版規

第六條:請勿發表『頭香!』、『第一個。』等萬用無意義文字。
    也請勿發表『請問您認不認識我?』『離別/請假帖』等無意義帖卅投票帖。且發帖內容達三十字。
    違者將給予警告乙次。 
第九條:聊天字數淺短之對話請勿發表、回覆。每一帖限十個中文字以上。
    例:『掰掰』、『嗨』、『恩...』。   
    違反者,不聽勸告警告乙次,次數過多者則禁言7日。

其實我很想問,積分是什麼?能吃嗎?

家有家規,國有國法,既然你在御論裡就請遵守御論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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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
 樓主| 發表於 2011-8-17 12:10:40 | 只看該作者
594# 羽颯


真是抱歉

我們這樣也不會怎樣

我說過

看不下去大可不要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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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
發表於 2011-8-17 12:11:30 | 只看該作者
592# ★夢蝶☆


積分到底有哪裡重要?
可以的話請你告訴我好嗎?

而且你剛剛回覆我的時候不是很輕易就可以達到十個字了嗎?
證明了十個字真的不困難啊不是嗎=  =

我不高興當然可以走人,但連版規都無法遵守,
你在這裡怎麼跟其他人相處下去怎麼混下去以後又有什麼立足之地?


語氣重不重目前不是問題,我知道我的口氣也沒好到哪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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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
發表於 2011-8-17 12:12:00 | 只看該作者
595# ☆喵★
那即時通呢?
不是可以開多人會議,
如果怕家裡電腦lag可以開plurk,
噗浪的速度未必比即時慢,
而且也比較不會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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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發表於 2011-8-17 12:14:58 | 只看該作者
599# 渟婷
那個...PLURK是什麼
(非常抱歉我是電腦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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