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小潁 於 2011-6-19 20:31 編輯
回天夢大:
這位客倌您喜歡小店的貨色真是太好了,喔呵呵呵∼(媽媽桑狀((誤很大
跟御我大姊商量是因為某潁希望能尊重原創,我其實不太喜歡寫崩角色個性或隨意增加太多原作沒有的設定,總覺得那樣好像毀滅了我所深愛的人事物的原貌。
同人創作的精隨應該是用另一種角度重新探索原作者創造的世界,原作者是神,同人作家是為神傳達教義的神職人員,沒有資格扭曲或改變神原本創造的東西。我們要做的是以文字讓神之子與神的世界活躍起來,並將對小說的愛發揚光大!
這是某潁個人的看法,也許其他人對同人文有不一樣的情感,但我一直把寫同人文當作一件非常神聖的任務,用幸福的心情在敲擊鍵盤((羞∼∼
看到有人願意閱讀我寫的文章,和某潁想表達的事物產生共鳴,就會讓我非常感動!即使我寫的是冷門角色,不是那些受歡迎的小說配對,點閱率遠遠不及熱門的吾命騎士同人,但我還是每天都很開心的在構思我夢想中的故事。
只要還有一個人願意看,我就會繼續寫下去。
ps:某潁還因為手殘,不小心把同一封短消息發了21次給御我大,把她氣到完全不想回應我了......所以至今我還不曉得伊宙練出屬於自己的鬥氣到底是什麼顏色的......嗚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