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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herry2008719 於 2010-8-10 20:08 編輯
「愛與被愛,哪個幸福?」在一年一度的辯論大賽中,這個題目成為總決賽的辯論標題。
我主張被愛比較幸福,不管那主張愛人比較幸福的歐陽齊辯論的多激烈,我都有辦法反駁。
然而,我沒愛過人,那個叫齊的也沒被人愛過。
比賽結束後,齊一把拉住我。
「你還是嘴硬認為被愛比較幸福?」
「那又怎樣?」
「我們做個實驗吧!」
自那天起,我們開始交往,親身體驗哪個比較幸福。
「曉芝好幸福喔!辯個論還可以抱得"帥哥"歸。」
書琪一臉羨慕樣。
「少損我了,書琪!我們只是在試驗說愛與被愛哪個比較幸福啊。」
「曉芝,」璃璃道:「看來你對他了解很少。」
璃璃本名為"歐陽璃",是歐陽齊的妹妹,不過我認識璃璃很久了,就是不認識他的哥哥。
「當然哪!我跟他素昧平生耶,只是現在在實驗。」
「曉芝……不是我愛講,你真的很單純。」
「璃!你怎麼這樣講?而且單純很可愛呀!」書琪嘟著嘴。
「你根本不知道他發生過什麼事。」璃璃臉色凝重道。
「?」
「那是,去年的事情。」
去年除夕過後,我和哥到百貨公司。一個莫名奇妙的女人出現,並對哥死纏不放。然而,哥對她似乎也有著些許好感。
可以說是那時,哥對戀人就是付出愛。
有天,我跟蹤他們近去一家店,雖然這家店有果汁,但都是以酒為主。
那女人彈了彈手指說:「服務生,請給我兩杯玫瑰紅。」
「我不會喝酒。」哥很無奈「而且聽說那玫瑰什麼的後作力很強吶!」
「當陪我喝一下啊,嗯?」那女人從吧台接過酒,「沒有什麼事情,比一個人喝酒更無聊了。」
哥沒說什麼,只是將酒精濃度不知道幾%的玫瑰紅往肚子吞,似乎味道不錯,就這樣一飲而盡。
最後,那女人把一杯倒的哥送回家,就沒再出現過。
因為那個女人,讓哥深信愛人是幸福的。
我沉默了。那個叫歐陽齊的,居然發生過這種事。
突然,「嘩!」的一聲。
啊,下雨了。真糟糕,我沒帶傘。
「芝麻(我的綽號)!外找!」還沒反應過來就傳來一個聲音。
「曉芝!」齊出現在教室門口,揮舞著手上的雨傘。
我接過雨傘,道了謝。
「吶!曉芝。」
「嗯?」
「星期天有空的話,去看電影吧。」
「好啊。」
現在,我只想感受這被愛的感覺。
證實我的主張是對的!
四年後。
星期天早上,平常是我的室友:希湘最早起床,今天因為要跟齊去看電影,變成我最早起來整理儀容。
四年前,每個禮拜天都會看一次電影,這已經變成我跟齊的例行休閒。
「芝麻!妳男友來囉!」
「唔,時間也差不多了呢。」
我快速把鞋子穿上,打開門正要跨步出去。
「妳男友真可憐。」
「啊?」我不解的看向希湘。
「我是說,愛上妳的男人真可憐。」
說完,她也提著包包走出去,啊!我記得她好像是要去血拼一番……。
不過希湘說的那句話是什麼意思?還是正如四年前璃璃所說的:「你真的很單純。」,所以腦筋轉不過來?
看完電影後,齊送我回家,一路上我們都是說說笑笑,只是話題變成我在找,可能是齊詞窮了。
亦或是,太過沉默。
到了家門,齊輕吻我一下。
「你有沒有忘了什麼事?」
「事情?」
「再想一下,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事情?凡舉認識紀念日、生日……等,該記的都記了。畢業紀念日可能性不高……。
「是我的生日。」
齊嘆了口氣,緩緩說出那幾個字。
「啊!對喔!對不起,我忘了。」
「沒關係,你不需要道歉……我只想說,我輸了。」
「什麼?」
「的確,被愛是最幸福的,所以我們分手吧!」
「啊!!?」不顧手上的東西掉在地上,我衝向掉頭走掉的齊「等一下!齊!說走就走你什麼意思啊?」
「四年前的辯論大賽,你忘了嗎?」
我怎麼可能忘的了?
因為這場比賽,我遇上了齊。因為這場比賽,我跟齊交往了。
現在卻因為這場比賽,使得齊認輸,提出分手。
因為這場戀愛────只是個實驗。
「……」
「我累了,四年來我不斷付出,堅信愛人是幸福的,但你並不愛我,所以我們分手吧,我受夠了。」
「難道你不再相信愛人是幸福的?」
「但是,我錯了。」
眼淚不爭氣地掉了下來。
「不准哭,不然我會以為你愛我。」
我愛他。但是,我不曉得怎麼愛。這幾年來,我都是在當被愛的角色,完全忽略對方的感受。
「我是真的愛你!只是……我不會愛,不曉得怎麼愛!所以……拜託你教我好嗎?」
「……」
「……」
「好啊,」齊面帶笑容回頭「我教你。」
愛人與被愛,是不能單一存在的。
能被喜歡的人喜歡,是一種奇蹟,而這種奇蹟,其名為────
戀愛。
~~後記~~
事實上,這是從劇本文改成短文版的
因為之前美術課要拍電影,由我寫劇本
不能用小說得方式寫好難過啊!!!
事隔半年,不知我哪根筋不對,把它改成小說版了。
希望大家喜歡∼(燦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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