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帖最後由 分岔 於 2010-7-4 16:59 編輯 
 這是我剛剛跟朋友即時通對話
 
 主要是在談大學生活啦
 
 
 
 
 友人: 我在桃園讀財經法律系~~
 分岔: 哦........
 友人: 那股熱情是很容易退燒的~~
 友人: 所以,
 
 
 
 
 
 分岔: 出來變成BL(BECHELOR OF LAW法學士的簡寫)
 友人: 哈~
 分岔: 真的啊
 友人: 那是XXX吧~~
 分岔: 查英文字典就知道了
 分岔: 大學法律系畢業的都是BL
 友人: 所以說,要填志願時,畢業出路固然重要,但自己的興趣千萬也不可忽視歐~~~~
 分岔: 我也不知道興趣在哪
 分岔: 所以......參加一個英語營說不定能有幫助(嚴長壽舉辦的(免費
 友人: 我見到不少案例~~(班上的同學,上學期就被1/2了~~
 分岔: WOW....BL不好當
 
 
 我還下了一個聽來奇怪
 
 但是還蠻正常的結論
 
 
 分岔: 大學法律系畢業的都是BL,不論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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