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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渣沒有哭泣的權利。 http://pinkcorpse.org/?22580 [收藏] [複製] [分享] [RSS] 活著只是因為必須活著,所以死掉也無所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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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雲雨共徘徊——雜談。

熱度 3已有 641 次閱讀2016-1-14 23:06 |個人分類:在那裡,思緒交織。

這篇主要談談文章裡面的要素,順便做一下心情的紀錄。

在看之前我會先建議你看看本文,不然可能會聽不懂我在講什麼⋯⋯雖然看了也不一定保證聽得懂。

今天稍微修了一下文,趁狀態還可以的時候。



首先是要素。

其實我不太看BL,我寫的BL可能跟看過的差不多多www

總之我覺得在BL這塊上我有好好的成長,起碼不像一開始那樣全是粉紅色泡泡,美雖美,在心情描寫上卻wwwww

現在寫得好歹像是兩個男人啦(躺)

不過呢,在我心中,BL中很重要的要素在這篇文章裡被我刪掉了。

那個要素叫做「非你不可」,讓我來形容的話,就是「我愛的不是男生,只是你剛好是男生」這種感覺吧。

在這篇裡面,小夏跟南宮都不是,小夏被我很明確的定義在同性戀,他是不會接受女性的。南宮則否,他是個雙,而且稍微有點精神潔癖⋯⋯。

然後因為最近看男女版看得比較多,所以我加進了很微妙的要素,「前男友」,還是死掉的那種。

兩人依然相愛,但死亡將兩人生生分離⋯⋯在我心中,這是最痛的死亡。

所以小夏不知道自己到底愛誰,我也沒寫死,雖然覺得應該是南宮⋯⋯但說實話,我真的不知道。

南宮也不知道,但他甘於第二,甚至不覺得小夏愛他,所以他從來不問,也不想知道,因為他早有定見⋯⋯最後有稍微頓悟啦。

這樣的結局,是我能給他們最好的結局。

不然南宮知道自己的位置,還有可能追下去嗎?怕是不會吧,他希望小夏幸福,會按照我的原定計劃,留在人世,吃下去然後就此發瘋。




在這個故事裡,我寫出了不少我認為的現實,甚至埋下了自己的慾望,以致於在寫完之後,我大概憂鬱了一個星期。

(所以不要再跟我說虐讀者了,我被虐得比任何讀者都慘⋯⋯他們了不起看數十分鐘,我沁在裡面超過六個小時,過了七天才將自己拔出來。

最後幾天我甚至無法說話⋯⋯我不太清楚有多少人能懂這樣的感覺,聲音還存在,只是覺得不想說話,不想表達任何事情。

整天下來說話的次數應該十根手指頭數得出來吧,畢竟去買東西還是得對話ˊ_>ˋ

當我開始檢視自己到底寫了什麼的時候,我才意識到一件事情,我下意識把很多自己放到角色裡面。

這是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我放的東西蠻奇怪的,奇怪到我自己看不出來,通常是回頭才發現,原來那不單單只是角色,也是我自己。

我是唐夕,是夏茹華也是南宮霄。

我跟唐夕一樣,裝的很像活著,實際上也許早就死透⋯⋯我常說自己其實是在慢性自殺,拖著腳步一步步走向終點,那樣不乾不脆。

他沒有勇氣殺了自己,我也沒有,只是像夏茹華一樣靜靜等死,像南宮霄一樣自厭。

而南宮某種程度上真的反映我自己,不單在這點上,其實蠻有趣的。

在我寫文以來,我就一直在想,為什麼我的角色很多最後都自刎了,以各種方式。

好像有解答了呢,應該算是好事。

也許跟睡眠一樣,對我來說,這是一種慾望的宣洩。



我只想問你們,為什麼不把我一起帶走呢?



話說回來,現在雖然好多了,但打完這些我又想吐了嘖⋯⋯明明吃東西該是很美好的事情。

就是因為如此,雖然我身材很糟,但是從不禁宵夜跟零食,畢竟,我覺得活下來更重要一點。
2

路過

雞蛋

鮮花
1

握手

雷人

剛表態過的朋友 (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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