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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養寵物的注意(未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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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8-19 18:03:0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銀色流星 於 2009-8-19 18:39 編輯

我閒閒沒事,
把每一種寵物買了一隻,
都放在孤兒院,
想領養的去養吧!

名字都用編號,
再到事務所改就好!

忘記補充一點,
我每種買一隻,
所以一種只有一隻喔!XD
(半小時後:我又買一次了!所以每種是兩隻。)

你可以罵我太閒,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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