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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文] 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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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12 13:40:17 | 顯示全部樓層
阿這樣觸法唷(巴飛)

2、尚未命名之圖、文不可發表。
作品請等命名後再發表,禁止「篇名/名字我還沒想好」等等的標題。
同人類必須再前加上原作品名稱、也不可只寫原作品名稱,沒有命名。


換個名字怎麼樣?「突然的靈感」不是故事的名字吧XDDDDD
然後亞戴爾(欸),這篇很短。(再次巴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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