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夜緒o琳 於 2010-3-12 21:57 編輯
嗯 前幾天在噗浪上,有個好友提出了關於廢除死刑的討論
然後,這幾天下來,我就一直在想這個問題
這個問題 其實可以拿風動鳴來比較XDD
反對廢除死刑 應該是比較偏向於緹依
贊成廢除死刑 則是比較偏向於稜
為何這麼說呢?
因為你竟然犯了錯,就該為自己的錯承擔責任
尤其又是殺人這種罪,你毀了別人的生命,就該為此付出代價,賠上自己的性命或者權利
先舉活囚來當例子吧,聽說最近有些監獄竟然開放冷氣這類的設備,囚犯還可以抱怨食物不好這類的
讓我的心中起了疑問 法律保障的究竟是被害人的權益,還是罪者的權利?
一個人犯了錯,被送往監獄服刑,要為他的錯付出代價,失去一段時間的權利(如自由等)
沒有犯罪的窮人,都不見得可以吃好的過好的了,為何一個應該被剝奪權利的犯人可以享有這些?
再來談談贊成廢除死刑部份吧
從經濟學上的比較利益原則等來看
一個殺了人的罪犯,不應該被殺死,應該給予他機會改過自新
之後,再讓他到社會上服務,彌補自己犯的錯
這樣看來,在得失方面來看,選擇廢除死刑似乎是個比較合宜的選擇
不過這也是有風險的,如果這名罪犯不肯改過自新,甚至只是假裝改過自新,被放出來後還死性不改,又殺了人,那得到的傷害是不是又更嚴重了呢?
所以這個選擇,可以說是給我們一個"賭"的機會,就有點類似創業的風險了
另外之所以說這是接近稜的看法
是因為同人本"回生稜"
在回生稜中,稜就是要緹依活著,不應該選擇自殺來逃避自己所犯的錯誤,應該盡力去彌補,彌補活著的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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