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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文] 鏡中瓔珞 (12/4新增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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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1-11-27 13:58:1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晨星希 於 2011-12-4 14:36 編輯

那是,一個和地球的文化及相似,卻又有點不同的世界。
一個我們完全不知道的世界。
鏡珞國度。
和有著許多不同國家、文化、語言的地球不同,鏡珞國度不僅語言統一,也只有少數城市。
東方之城——日昇。
西方之城——月落。
南方之城——天穹。
北方之城——蒼海。
中央之城——無垠。
在傳說之中,五方各有著一介守護神。
但是從很久以前開始,人們不再見過神,因此理所當然地,過去神的所作所為,都成了神話、傳說,在人間流傳著。
不過他們並不知道,神,打從以前到現在,都是貨真價實的存在。
人們不再見過神,是因為天界之王——天帝,不希望天界打擾、介入人界的生活,所以祂下令,東西南北中五方神明,只能選擇七個人類當作部下,與其同行,進行「任務」。
所謂「任務」理當秘密進行,但是一切卻在第四十四代神明那裡產生了變數。
不只行動曝光,引起人界注意,甚至連黑暗勢力都開始壯大。
而其中掌握最多情報,同時也是平定黑暗勢力的,乃是第四十四代中央神明的人類部下之一。
她的事蹟不但廣為人知,甚至還被人們歌頌。
現在,主題就來到了這一位創造傳說的英雄。
很久很久以前,她,只是一位平凡無奇的女孩。
時光回溯……

那是一個下著大雨的日子,路上的行人無不加快腳步,心中只想快點回到溫暖的家裡。其中有一位黑髮的女人,和她九歲的女兒。
她們撐著雨傘,站在眾多來往的行人中。
馬路的另一端,紅綠燈由紅轉為了綠,燈上出現了走動的小綠人和黃色的數字。
行人紛紛穿越馬路,其中女人和孩子走在最後頭。
然而燈尚未轉紅,卻已經有一輛車動了起來。
它在一瞬間使出,眼看就要撞上了兩人。
看著車輛行駛過來,女人知道她一定來不及逃脫,但是她也知道她一定可以救她的孩子!
絕不能讓孩子死去!
抱著這個想法,女人在千鈞一髮之際推開了她的孩子。
下一刻,車輛無情地從那纖細的身軀上駛過。
雨傘落地,血花飛濺。
孩子就這樣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母親死去。
她反應了過來,開始嚎啕大哭。
周圍因剛才的畫面愣住的人群,在聽到哭聲後回過了神來。
下一秒,慌亂就像一顆炸彈般,在人群中炸散,所有人都慌慌張張的。有人打電話報警;也有人打電話叫救護車。
然而一切卻是徒勞無功。
被送到醫院的女人在急救過後宣告不治,而兇手一直沒有抓到。
其實,因為當時場面太過慌亂,以至於根本沒有人察覺到,不管是事發前還是事發後,車裡一直都是空無一人。
女人的小孩則被親戚帶了回去。
那一天,使她改變了許多。
那一天,使原本父親就失蹤了的她,也失去了母親。
那一天,她,更失去了自己……
~~~~~我是分隔線~~~~~
這是我第一次發文,有什麼錯誤請多包涵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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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1-12-17 21:20:17 | 只看該作者
『把握怎』......時(少字)
嘿嘿嘿~滿九沒看就多兩張啦~(笑~
我的文也多多捧場呗
是在冒險者天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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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1-12-4 19:58:55 | 只看該作者
於是來捧場的說~
期待主篇0.0

(<<話說這只也是會被小說收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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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1-12-4 19:45:53 | 只看該作者
哇~
居然被小說收買了
我應該也會(笑)
接下來呢!
出去會遇到甚麼是ㄚ
好期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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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樓主| 發表於 2011-12-4 14:33:3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晨星希 於 2011-12-4 14:35 編輯

第二章
拜林璽櫻所賜,現在夏沫冉連一點看書的心情都沒有了。
桌上的手機又響了起來,夏沫冉卻不去接起。
她打開房門,準備去廚房煮晚餐吃。
自幼失去雙親,夏沫冉被伯母收養,為了在不會煮飯的伯母家生存下去,除了天天買外食吃以外,就只有自己學煮飯吃的一條路了。
雖然稱不上完美,但她煮的東西至少是好吃的。
她打開冰箱,怎料裡頭卻空無一物。
昨天明明還有很多食物的,今天卻空無一物。
準又是她那愛做菜的堂姐做的好事……
雖然說夏沫冉的堂姐喜歡做菜,但絕對不表示她做出來的菜好吃。
應該說,她很愛嘗試做新菜色,但到最後做出來的往往都是有如生化武器般的詭異物品。
這次她還有記得把廚房收拾乾淨啊?已經有進步了……
關起冰箱門再次回到房間,手機已經停止震動。
看來那傢伙放棄了?很好很好。
夏沫冉換上便服,抓起錢包打算出去覓食。

街上的行人眾多,來來往往,好不熱鬧。
夏沫冉穿梭在人群中,她正一面移動腳步一面思考著要去哪裡覓食。
她不經意地回頭,但這一回頭她卻僵住了。
原因是……
「啊!夏─」
夏沫冉毫不遲疑地轉身開始向前繼續走。
「─沫冉!喂!等等我啦!」被忽視的林璽櫻氣惱地喊完,見夏沫冉不理會自己,馬上開始向前追。
就這樣,兩人一個在前面走,一個在後面追,開始了愉快的追逐。
過了幾分鐘,夏沫冉才因為便利商店的出現而停下了腳步。
雖然她不想被追到,但她更不想白跑一趟。晚餐一定要買回家。

當夏沫冉手提塑膠袋走出便利商店,準備往回走回家時,林璽櫻才剛趕到。
夏沫冉看了氣喘吁吁的林璽櫻一眼,繼續向前走。
「妳、妳給我等等!妳這個……呼、妳這個混蛋!為什麼不停下來?」林璽櫻追了上來,她一面走一面抱怨。
夏沫冉卻莫名奇妙地看向她,這個傢伙剛才是跑到哪國去了?為什麼能喘成這樣?
夏沫冉卻不知道,林璽櫻這個人體力非常不好,和運動神經優越的夏沫冉當然不同。
好不容易呼吸順暢了點,林璽櫻這才開口:「喂─!一起去逛街啦─!」
「不。」夏沫冉毫不遲疑地回答。
「喂─別這樣嘛!」林璽櫻還在求情。
「不。」夏沫冉依然堅定拒決。
「咦─怎麼這樣!至少要幫好朋友的愛情順利吧─!」林璽櫻哀號。
「不…咦?給我等等,妳剛才講了什麼?」夏沫冉聽到最後一句,才停下了拒決。
「嗯?我是說愛情啦!愛情!」林璽櫻特地強調。
啥?見鬼了!妳哪時有愛情這東西了?
看夏沫冉疑惑的表情,林璽櫻開始解釋:「妳應該不知道吧?葉翠瓊那傢伙啊!不知道用了什麼方法,交到了個男友,而且長得很帥耶!」
……這和妳有什麼關係嗎?
「明天她和她男友還有另外兩個男的要去逛街,她邀我一起去,條件是要再找一個女生去。」
聽到這,夏沫冉總算知道她要自己去幹嘛了。
「妳要我跟妳一起去?」夏沫冉問。
林璽櫻大力點頭:「對!」
然後她換上了一副可憐兮兮的姿態:「拜託啦!拜託和我一起去嘛!」
雖然這麼想很失禮,但是夏沫冉看到那姿態時,她只想一拳揍掉那姿態和表情。
「我還是不……」
「小說!去的話我買給妳小說一本!」在夏沫冉拒絕前,林璽櫻搶先一步喊。
夏沫冉沉默了。
一見到有機可乘,林璽櫻馬上再追加一擊:「隨便指定!價錢不限!」
夏沫冉繼續沉默。
要知道,她的零用錢沒有多少,兩個月買一本書是奢侈!
去?不去?此時夏沫冉心中正在進行著拉鋸戰。
最後……還是小說勝出。
「……我去。」
耳邊響起了林璽櫻的歡呼。
只是去逛一下街,不會怎麼樣的……應該吧?
一言既出,駟馬難追,現在她只能盡量安慰自己了。
~~~~~我我我,我是分隔線哇哈哈~~~~~
目前正在掙扎中,到底何時要進入主題呢?
啊,都寫了好多了還沒進入主題……
也許下一篇開始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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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1-12-4 11:46:06 | 只看該作者
哇~
小女孩長大了
貓貓覺得自己超符合她的形象
只對小說投心
再來會發生甚麼事呢?
期待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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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主| 發表於 2011-11-30 18:22:4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晨星希 於 2011-12-4 14:35 編輯

第一章
又是一天的過去。
黑髮黑眼的馬尾少女走進了她的房間,她在確認門有鎖上後,便猛地一頭栽到了床上。
她翻了個身,望著對面的架子。架上有著一本本她辛苦存錢買來的小說。
看著它們,少女的唇角勾起了一抹微笑。
她最喜歡看小說,每次都要鎖門,打開書,讓自己的思緒進入書裡,沉浸在一個又一個的故事情節中。
自己的世界,最美好……
說道書,少女忘向了書包,緩緩吐出了一口氣,她慶幸地說道:「哎,幸好今天沒有功課,都考完試了,要是再有功課就要煩死囉!」
姑且先不提考完試了沒,功課一向是她所討厭的東西排行榜中的佼佼者,她無比厭惡「寫功課」這件事。好不容易今天解脫了,不好好把握間怎麼行呢?
一定要把握時間—看小說!
其實對她來說,能真正讓她產生興趣的事並不多,就算真的產生興趣了,也往往只有一點點。能讓她產生高濃度興趣的…除了看小說以外,想破頭都想不到第二件。
不過她並不是因為挑剔,而是因為從小就有面對過非常殘酷的事—那畫面即使已經過了四年,但她到現在依然忘不了—所以她往往很難對任何事提起興致。
每個人小時候都有一段很天真、很可愛的時期,但也有些人因為一些事情被迫提早認清世上的殘酷,結束掉那段時期。
她就是那些人之一。
但是不知是好是壞,正因她很少對其他東西產生興趣,物慾不高成了她的優點之一。
少女走到書架前,抽出了一本小說。就在她拉開椅子坐了下來,準備開始進入書中世界時,就像是刻意要和她作對一般,她的手機「鈴鈴鈴」地響了起來。
少女不悅的放下書,從剛才被她隨手扔到房間角落的書包中拿出的手機接聽:「喂?」
是哪個不要命的人敢打擾她看書!
她非常討厭有人在她專心做事—這事通常是看書—時打擾她。
「哦!夏沫冉妳還醒著啊?太好了,我還以為妳會睡死,不接電話耶!」
電話另一頭傳來了一個女聲。
誰像妳一樣,回家第一件事就是睡覺啊!
少女…不,是夏沫冉現在非常火大,她拼命忍住將手機砸爛的衝動,聲調也因極力忍耐而平板:「打來作什麼?」
「嗯?聲音怎麼那麼平靜?我打擾妳睡覺了耶?照理來說妳不是應該很火大嗎?」
不要隨便就認定別人前一刻是在睡覺!還有妳都知道我被打擾會很火大,幹嘛還講這句話啊?
「怎麼不回應啊?算了,欸,明天星期六,放假欸!要不要一起去逛逛街?」
夏沫冉聽完,想也不想就馬上回絕:「不要。」
「什麼?面對好友的熱情邀請,竟然馬上回絕了!?去嘛~就當作是一次美好的旅遊啊!」
遊妳大頭!誰不知道妳是要去街上尋找拍賣蹤跡?
「免!」這一個字她說得非常堅定。
我可不想再一次陷入那種購物的恐怖人潮裡!
其實就算真的是去逛街,她也未必會答應。
因為她對逛街一點興趣也沒有,勉強說要逛,她大概也只會答應去逛書店吧!
而且她這個假日只想在家裡關門看小說。因為零用錢不夠買書了。
「什麼?不行啦!第一任的城主不就曾經說過:『一起去玩可以製造回憶,堅固友情。而且玩得越多越好。』」
「他絕對沒有講過這句話。」
「咦?難道是我記錯了?所以這句話其實是第二任城主——」
「夠了!給我停下來!林、璽、櫻!我說不去就是不去!還有,別再瞎掰一堆聽都沒聽過的話塞給偉人背負!小心他們從歷史課本裡跳出來罵妳一頓!」夏沫冉的耐心正瀕臨崩潰界線。
「才沒有啊!國文老師教過,那叫做引用法!」
「噢!很好、很好!我會跟國文老師說,她的學生誤解引用法的意思了,我會請她再好好教妳一遍!再見!」
「咦?喂!等等啊啊啊啊啊啊啊——!」
不理會對方的慘叫,夏沫冉極為乾脆地掛斷了電話。
~~~~~我是分隔線~~~~~
段考完上來發一篇文。
心情舒暢啊~
再來說一下有關故事內容的。
主角的名字實在有點奇怪,請別介意。
雖然說這是奇幻故事,但一開始還是很不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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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1-11-27 20:58:56 | 只看該作者
唔啊....沒有人的車子?這應該不是鬼故事吧?

話說那小女生好可憐,沒有了雙親,然後又失了自我....﹝哭哭

要繼續打下一篇喔!﹝別懷疑,這是催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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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1-11-27 14:02:30 | 只看該作者
喔喔喔∼好看吶∼
加油喔∼小晨(不介意這樣稱呼吧?)
加油吶∼
我的文∼歡迎捧場∼
http://pinkcorpse.org/thread-2380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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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1-11-27 14:01:40 | 只看該作者
哇~
寫得好好喔!
是在說小女孩的故事嗎?
一開始就失去媽媽
好可憐喔!
加油
期待下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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