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見我

標題: 吾命 審判養貓記 [打印本頁]

作者: 格雷亞    時間: 2011-4-23 13:29
標題: 吾命 審判養貓記
阿…..如此風和日麗的早晨,最適合去要藍苺派
太陽走進審判所的廁所,賴著審判要藍苺派 太陽:「在光明神的眷顧下藍苺必定豐收..........」「夠了!我知道了…..是要我去買藍苺派吧!」審判無奈的回答 「審判你知道就好!這件事就麻煩你嘿嘿…..」
因為朋友的任性,所以堂堂一個審判騎士也會落到去跑腿買藍苺派 「嗯──那多買一些牛奶和麵包吧!」「啊?……是是是好馬上好!」老闆驚恐的回答 旁邊的民眾開始竊竊私語「審判騎士喜歡吃藍苺派?」「他要買給誰呀?」 「唉──每次都被人誤會」審判一邊默默的說一邊走到小巷子裡,突然一道黑影快速的閃了過去,訓練有素的審判抽出劍問到「是誰快出來!」黑影慢慢的從角落裡走出「啊………」
作者: a28327414    時間: 2011-4-23 13:39
頭香~~
恩~~
還算不錯拉~~
加油喔~
作者: 小呆ww    時間: 2011-4-23 13:44
溫柔的審判哥哥要養小動物呀A_A"
作者: ☆小冰★    時間: 2011-4-23 13:49
要養貓耶~~
希望那隻貓的食量
不要像某格一樣 ( 格:誰叫我?
作者: 傻.蛋★    時間: 2011-4-23 14:03
可憐的小雷~
每次都當跑腿的 還要被誤會~
(交錯朋友了啦(拍肩
作者: 御茗草    時間: 2011-4-23 14:04
不錯阿
不過好像放錯邊哦
要放圖和文的家唷
作者: 安安娜    時間: 2011-4-23 14:05
審判要養貓ㄟ~~
那隻貓真幸運
我也想當那隻貓!!
作者: 紅茶加布丁    時間: 2011-4-23 14:07
本帖最後由 紅茶加布丁 於 2011-4-23 14:10 編輯

養貓阿!
好像不錯耶!
(心想:我好想當那隻貓喔![遭眾人歐])
作者: she    時間: 2011-4-23 14:43
貓啊!說不定是太陽!!
期待喔~^^
作者: 夜璇    時間: 2011-4-23 14:45
貓阿!!... ...嗯... ...呃... ...
要養在哪裡???
還有他要怎麼帶回去??
就算藏在他的袍子裡面 貓還是會喵喵叫啊!!
如果有個路人剛好聽到 那審判騎士又要多一個奇怪的嗜好了!!
但是如果光明正大的抓回去 
大眾就會覺得 審判騎士連貓也要嚴厲的對待 

雷瑟阿!你要怎麼養阿 ≧▽≦
作者: 呀鳩    時間: 2011-4-23 15:01
哈哈
好想趕快看接下來~~

不過
你放錯邊囉~~~
作者: 風骸    時間: 2011-4-23 15:38
大大你要放在圖&文的家
而不是放在這裡喔~
作者: 藍娜    時間: 2011-4-23 15:42
可憐的雷瑟~~~~~要把棄貓的那個人好好審問?
作者: 紫凌~    時間: 2011-4-23 17:23
到底是誰啊~
是說你好像放錯了~
快點寫後面吧
期待~
作者: 格雷亞    時間: 2011-4-23 23:22
ㄜ~分類是原創文還是同人文
要放哪一個?
請各位讀者告訴我
謝謝咩~
作者: 格雷亞    時間: 2011-4-23 23:52
我要走了  我又重發了一次
大家圖與文再見
掰掰~
作者: ms281324    時間: 2011-4-24 00:05
打的不錯
養貓......配審判......
這想法哪來答?<佩服
嗯........
如果審判養貓的事被傳出去.....
那可能每代的審判騎士都要養貓了<辛苦了...
而且那貓可能就變成『聖貓』了<聖騎士>
除了人受訓,連貓也要受訓了....<貓要練習微笑...>〈格:痛苦的回憶..〉
作者: 寒炎楓    時間: 2011-4-29 17:41
我就是貓阿
為甚麼審判不養我呢
我要讓審判帶走我((遭群毆
作者: s99417    時間: 2011-5-3 20:15
快發文吧!!
很有趣的樣子~~
看到標題馬上衝進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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