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941|回復: 31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同人文] 【非關】Lydia (極短篇)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7-2 23:15: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柊命 於 2013-7-4 01:28 編輯


我們來玩抓鬼吧?




※ 溫馨向 (依舊騙人) 。

※ 極短篇。




……要確實把眼睛閉上哦。




※ 朝夜。

評分

2

查看全部評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
發表於 2013-7-2 23:20:35 | 只看該作者
小冬~~~((笑
妳又開坑了啊~~~
祝妳填坑填不完喔((報仇無誤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
 樓主| 發表於 2013-7-2 23:22:0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柊命 於 2013-7-3 14:38 編輯



我們來玩抓鬼吧?

……要確實把眼睛閉上哦。


嗯、還沒躲好……



繼續數,唉,不可以跳過十位數!


要一字一字,慢慢數清楚才行……




乖。






我現在……要去找可以踢的罐子。

阿夜要乖乖的數哦。






千萬、不可以把眼睛張開。







面對的是手持先進武器的,敵人。

即將展開的,則為無法避免的械鬥。



他瞇起雙眼,危險的吐了口氣。

週遭圍繞殺氣,伴隨著濃厚的血能,與數量眾多的敵方氣勢不差上下。

不....

略勝一籌。



要快點。



嘶吼。

那是吸血鬼才擁有的、獨特的空洞嗓音。

勝於獠牙的警示,不懷好意的人會感到退縮。




可是還不夠。




讓人聞風喪膽,就會有討乏他的人出現。




自己的存在……

對世界而言太危險。

他自己也清楚。




可是……還不能投降。

什麼也沒做、難道也是罪嗎?




沒有人從一存在就是種過錯的。


「這裡沒有罪的人,將可以用手中亂石砸死她。」



說出聖經裡的領悟是很諷刺的玩笑。

可是他認同這麼句。


他認同......


遭到凡俗滲透後,無人能夠倖免。

此時....

還有誰……可以說出自己靈魂的純潔?





回頭,個頭嬌小的孩子蹲在自己身後。

數數還數的不清楚,時常忘記下一個數字多少?




思索以後……

摸不著頭緒、只好又重頭開始。






看著他,如此專注於自己達不到的目標。

自己忍不住揚起嘴角……





微微苦笑。





如果是他……

他行。






溫柔轉眼間消逝。

取而代之是危險的目光。







所以才要、避免你看見這些事情。

你的世界......

永遠像你的心靈一樣乾淨。








握緊、又再度舒展的拳頭,這次伸長利爪。




安德利斯的神色,有如波濤在暴風雨中怒吼。

不……應該要說,有如持擁吞噬海面決心的狂嘯。




「不可以偷看哦。」



什麼……都不可以看見。




刺耳的慘叫聲,總在他的急速下與塵埃一同截斷。






什麼都沒聽到哦。





繼續數……






四濺的鮮血,與各種危險一同阻擋在他身外。



小小的身影,躲在那裏。

可靠的人在他前面,遮掩住多數陽光。


穿透隙縫落在孩子臉上的光線,讓他的笑容閃耀。

不用怕黃昏後襲來的漆黑。

只要踩在月光下。

不會黑。




知道要往哪裡走嗎?

如果……

如果找不到眼前的路。

那就牽起那雙溫暖的手掌。

這個......你不必擔心迷失他。

他在你周圍,從不曾遠去。


也永遠不會離開。








夕陽揚灑在小徑上。

落日餘暉襯著怵目驚心的腳印,留下使人無法抹滅的印記。

空氣中彌漫的鐵鏽般的血腥。


懷裡的孩子沒有發覺。


他將染滿血肉的左手藏至背後,用沾染不少髒污的衣料擦了下。



右臂摟著已經數的頭昏腦脹的孩子。



「躲好了。」

他淡笑。

孩子挪開自己小小的掌心,睜開眼便綻出笑容。



「啊,找到朝索了!」

「唉呀……被少爺找到了呢。」

「……咦,不踢罐子嗎?」

「嗯……沒有找到罐子。我們下次再踢。」

他輕吻孩子額前的髮絲。



「那樣……就不是抓鬼,是捉迷藏了。」


唇辦離開,他轉向孩子的頸間摩蹭,逗的人兒咯咯笑著。




「朝索這樣不行哦,如果不認真的話是不會贏阿夜的。」

「沒關係,玩遊戲……」






「……只要與少爺一起,朝索就很開心。」





這個世界,不管用的是何種面目。

我都不要....




你因此改變。


你是上天給予我的天使。

我將背負所有鮮血及罪惡.....




守護那雙翅膀依舊潔白。







FIN.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
 樓主| 發表於 2013-7-2 23:24:1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柊命 於 2013-7-3 01:13 編輯

【後記】

嗯。

看完以後, 客倌是否發覺本柊所謂的溫馨又瞎搞了 (掩護頭#

啊啊...別計較那麼多...


再來我想說的是, 主樓的那句「確實把眼睛閉上」

是個惡搞。 ((被飛踹(謎: 沒有這種還要解說的無聊惡搞啊啊啊!!!!!



還有這篇的篇名是...

我一直按「發表」 , 系統也一直不給我送出以後才發覺忘記取






於是就用我正在聽的歌命名 ((你不是說要好好取嗎!!!!!

FIR- 鬥魚 Lydia


抱歉, 我會改進。嗯。  ((你超沒說服力啊!!!!


順帶一提...這篇的朝夜的年紀有點差別

....不對, 他們好像本來就差很多

啊、反正就是, 個人認為朝索比較適合當哥哥 ((你會被日皇砍掉的(刪除線

所以年紀就設在....朝索隨便, 阿夜4歲的狀態好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
 樓主| 發表於 2013-7-2 23:28:1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柊命 於 2013-7-3 00:10 編輯

2# 帆帆


嗚嗚嗚...

你們一定都串通好的!!!!!!!! ((抹淚指
都沒有一個人要讓我本文跟主旨連在一起啦!!!!!(奔

這是第三篇了!!!

難道有什麼新潮流嗎?
讓柊命發文有幾連發沒辦法主文連在一起的潮流?

還有...我我我我沒做什麼讓你要報仇的事....吧!!!!(沒魄力啊喂#

我不依啦!!!! (躺在地上打滾#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6#
發表於 2013-7-3 00:14:58 | 只看該作者
大大你又挖坑了。
小星有來看哦!
非關非關!小星喜歡!!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7#
發表於 2013-7-3 00:28:1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琉璃花 於 2013-7-3 00:34 編輯

我就說吧,妳超隨便!!
妳還否認…
要好好取,給我好好取!(搖搖搖搖
嗚嗚…妳就好好取嘛∼嗚嗚…(精神嚴重崩潰

不會,我確實覺得是一篇溫馨快樂的文
主角都沒有受傷啊!
只不過死了幾個不重要的小角罷了(聳肩
不會干擾的,小角死幾個都沒差
主角沒事就是溫馨向(正色((這…這樣對嘛?!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8#
 樓主| 發表於 2013-7-3 01:08:27 | 只看該作者
6# 稜星


小星真是勤勞的乖孩子..
這年頭體會到作家也會過勞死的人不多了!!!! (吶喊
尤其是編輯,
編輯邪惡的MAX 終極BOOS 魔王UP模式啊!!!!

「健康什麼的別管, 原稿比較重要」

編輯是很邪惡的需要抹滅!!!! (你根本不認識編輯為什麼恨意這麼強烈...

總之謝謝星星 (敬禮)

呃, 因為我目前還沒想到奇怪的綽號

真是對不起... ((不要把亂取綽號當職責啊啊啊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9#
發表於 2013-7-3 01:09:54 | 只看該作者
文很不錯呢∼
是甜文(肯定)所以=溫馨向
是個背景由鮮血屍體點綴(?)的溫馨文∼
非關大愛呀☆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0#
 樓主| 發表於 2013-7-3 01:11:03 | 只看該作者
7# 琉璃花


我取名字可能....好吧,
有那麼一咪咪一點點大約0.001毫米的隨便

可是我選歌很認真!!
所以連帶責任..巴啦巴啦亂七八糟的關係,
咳、這部份錯綜複雜到需要消音 ((你在當中交錯了什麼東西!!

總之我認為
選歌認真, 所以用認真選的歌來命名的文章

不能算是亂取 (正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复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