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後,我收到一封信,喜帖那類的。
中央有幾行我熟悉的字跡。
「給 格里西亞小姐:
寄這封喜貼感覺突兀,但是腦子裡一直有個聲音告訴我無論如何都要寄這封信,於是我向校長問出了地址,赫然發現我們竟是同班的同學。
請來參加我的婚禮,我想知道為什麼我對妳完全沒有記憶。」
到底什麼跟什麼。抄下地址,我將喜帖夾在一本不必再使用的樂譜中,放到書櫃。
接著提筆寫信。
「給 雷瑟:
恭喜,不過很抱歉,我沒辦法去參加婚禮,住在國外真的很不方便。」
數天後,我接到艾爾梅瑞的電話,內容是她哭哭啼啼地問我為什麼要這樣。
我回答她:這是我做的選擇。
我選擇的道路,我不後悔,為了大家好,也為了我好,於是我放手了。希望有個好的結局,但是我的心還是好痛。為了不讓別人痛而讓自己承受這痛苦,我是不是很笨啊?
很自私的我擅自消除他的記憶,我不想有離別之後的痛苦,好自私好自私。
想到我請教皇刪除記憶的雪雨,也對她感到很抱歉,大概是出自上輩子對她的虧欠吧,我不得不又做了一件很自私的事情。
我欠的還真多。
又抽出一張信紙,上面寫著大大的「祝你幸福」後寄出,大概是婚禮當天會到。
我也不能在做什麼了,老實說,寫這封信時我的心仍然糾結著,好痛苦好痛苦,我居然成了沒辦法真心祝福別人的討厭鬼了。看著逐漸模糊的郵筒,我轉身離開。
雷瑟,連著我的份幸福下去,代替我好好的幸福下去...
<完>
渣結局,我還是打不出幸福結局,愛幻想著幸福的我似乎在不知不覺中消失了...好想大哭一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