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見我

標題: 幸福,就在身邊(GL) [打印本頁]

作者: 南宮澈    時間: 2010-3-13 17:48
標題: 幸福,就在身邊(GL)
本帖最後由 南宮澈 於 2010-3-13 20:53 編輯

  那一天,我終於發現,幸福,其實就在身邊。



  清晨微風徐來,溫柔地輕撫過臉頰。窗外榕樹上,麻雀們快活地吱吱喳喳,好不熱鬧。

  望著操場上晨練的棒球隊,幽幽地嘆了口氣。明明是星期六,為什麼不能在家睡到自然醒,非得來這兒補連假放掉的課呢?

  不能怪我上課不認真,誰星期六來上課還能專心的,何況我們還是才國一的小屁孩,浮浮躁躁的,一刻也不得閒。睡的睡、發呆的發呆、傳紙條的傳紙條、玩的玩。

  講台上老師口沫橫飛地講課,真慶幸不是坐在第一列。看著他們課桌上慘烈的粉筆灰和老師因激動而飛濺而出的唾沫,深深地為他們哀悼了1秒鐘。

  我姓吳,單名一字芸,是個平凡的國一生,朋友們都叫我晴天,因為「無雲」。我有個好朋友,叫方怡臻,從小學到現在,奇蹟似的都剛好分在同一班。她和平凡的我正好相反,長得可愛,個性活潑,功課又好。

  對我來說,小臻就像是寒冬裡的暖陽,沒有冬陽,嚴寒中再不會有晴天。

  「晴——天——!」一張放大了數倍的臉赫然出現在眼前,嚇得我差點兒連人帶椅子往後翻。

  穩住身子,這才發現已經放學了,原來我呆了整整一天。我無奈地看向罪魁禍首,「小臻,你剛剛差點造成一樁慘案發生。」如果我運動神經再差點的話。

  「誰讓妳老是發呆,叫妳妳又不應,我嚇妳是應該,不嚇妳我悲哀呀。」她一臉悠哉地趴在桌上,神情很是得意。

  「算了,不跟妳爭,妳總是有理。」我動手收拾起書包,「對了,妳明天有沒有空,要不要一起去看電影?聽說最近上映的那部鬼片票房不錯。」

  她站起身,回座位拎了書包和我一同步出教室,「明天不行耶,我要上補習班,下星期六好不好?」

  「妳行我就行,下禮拜一見。」

  「嗯,掰。」她揮了下手,走向另一頭。

  直到她消失在我視線中,我才又嘆了口氣。

  我喜歡小臻,而且不是朋友那種,但我想我一輩子都不會跟她說,我不希望在她眼中看見哪怕是一丁點兒對我的厭惡,那會令我痛得寧願死掉。

  不是沒有幻想過,兩人幸福的相依畏著,為對方做菜,一起打掃,偶爾牽手散散步之類的。可也只能想想,實際的情況是——她會遇到她理想中的另一半,並且結婚生子。我大概也會找個愛著我,且我不討厭的嫁了去,偶爾帶點小點心去和她敘敘舊,聽著她抱怨老公,然後逗逗和她長得有幾分神似的小罌娃。

  我想,對我來說,這就是幸福,雖然心會有點兒難受,像針刺般地。



  回到家,開了鐵門,我逕直走回房間,媽去接爸,他今天從高雄出差回來。

  躺在床上,我幾乎就要睡去,腦海裡卻漸漸浮上我和小臻初相遇時的情形……

  小時候不知道為什麼,我時常被欺負,舉凡掀裙子,放毛毛蟲等等,我幾乎都遇過。

  小四那年的某一天,一如往常地,我依舊被欺負著玩。班上幾個男生包圍住我,不管我往哪個方向逃,都被他們推回中間,班上女生就站在一旁,指著一身狼狽的我笑。一次推得猛了,我整個人撲到地上,手臂很痛,想是破皮了,我忍著淚,倔強地不讓它落下。

  就在那時,一雙溫柔的手將我扶起,伴隨著稚嫩的怒罵,「你們怎麼可以欺負同學!你們都是壞蛋!壞蛋!」

  我驚愕地抬眼望去,為我出頭的,竟是今天才剛轉學來的女同學,方怡臻。

  那群男生顯然嚇到了,愣在那不知道該如何反應。小臻扶著我,用力推開他們,出了教室,往保健室走,一路上,我們都保持沉默。

  直到塗完藥回教室的途中,我終於忍不住,想開口問她為什麼救我時,頭上突然挨了一記。

  「笨蛋!都是因為妳不還手,他們才會欺負妳!媽媽說如果被欺負就要罵回去,罵到他們不敢欺負妳才行,知道嗎!」小臻叉著腰,一副小大人狀,我只能摀著頭猛點。

  接著她手伸了出來,我以為她又要打我,緊張地閉起眼睛。預料中的拳頭並沒有落下,取而代之的,是飽含憐惜的輕撫。她摸摸我的頭,眼神也柔和下來,「不怕喔!小臻以後保護妳。」

  第一次,我了解什麼是笑中帶淚。



  聽見鐵門聲,我醒了過來,用力晃幾下頭,都還沒寫作業呢。拿出作業,我開始努力奮戰。直到媽說吃飯了的第三聲,我才終於全寫完。嘖嘖,才國一課業就這麼多,升國三時可怎麼辦?

  晃悠悠地進了飯廳,爸和媽飯都已經吃了一半,我趕緊坐下一起搶食。正當我埋頭苦幹時,爸突然輕咳了一聲,我抬眼,等他發話。

  「芸芸啊,爸要告訴妳一個好消息,」他又輕咳了兩聲,才把謎底揭曉,「妳爸我,升上經理了!」我趕緊替他鼓鼓掌。

  「不過啊……」看來還有下文,「升是升了,但是是先升到台中新成立的分公司」

  我皺眉,「那不就要搬去台中?」

  爸也一臉苦惱,「是呀,不過妳可以不用去啦!反正只是調過去兩年,妳可以住在妳小阿姨家,她住板橋而已,這樣妳就不用轉學了,或者你想跟我們一起去?」噢,我看到他眼裡的期待了,他希望我去。

  輕輕地撇過頭,我問爸:「什麼時候出發?」

  「下個周末。」

  「這麼快?」我把最後一口飯吃完,開始收拾餐桌,「我知道了,讓我考慮一下,最晚星期五給你們答覆。」

  「妳爸和我都希望妳能一起去,畢竟把妳一個人留在北部,實在是不放心。」媽拍拍我的肩,去廚房洗碗了。

  回到房間,我倒回床上,沉沉睡去。



  這幾天,我表面上維持平靜,卻早已心亂如麻,腦中反反覆覆思索著,我的去留。

  理論上,我該和爸媽一起走,我不想他們日日夜夜為我操心,但情感上,我想留下來,繼續和小臻在一起。

  雖然只有兩年,我知道我不會忘記小臻,但小臻,我真的不知道。女孩子的友誼很薄弱,這道理我懂,通常搬得遠了,電話就跟著少了,短短幾個月,形同陌路。

  就算我能堅持吧,但小臻呢?我不知道我在她心裡的份量有多重,遠距離友誼能維持多久?她對待朋友一向一視同仁,我不想讓她對我感覺厭煩。

  這樣想著,等我發覺過來,日期已經到了。就是今天,我得提早好幾年面對親情愛情二擇一的難題。

  不經意的摸摸口袋,這才發現我把皮夾忘在教室。轉身走回教室,已經放學了,班上的燈卻還大亮著。

  一腳正要踏進去,只聽見一個聲音喊著::「欸欸!我發現晴天的大秘密了!」我立馬把腳縮了回來,躲在門後,想聽聽她們口中所謂我的「大秘密」。

  「別賣關子了,快說來聽聽!」

  在門後我看不見他們的表情,但聽得出她們的聲音很興奮,很八卦。

  「妳們看!」我隱約看到,她揮舞的手中好像握著我的皮夾。

  不好!

  「我剛剛好奇翻了一下她的皮夾……喂!妳們那什麼眼神,我只是好奇,才沒有想偷錢!如果我要偷幹嘛還拿來給你們看!」她似乎從我的皮夾裡拿了張什麼出來,我的寒毛都豎了起來。

  「那不是小臻的照片嗎?好朋友留對方的照片算什麼祕密?妳唬我啊!」這下我真的慘了……

  「的確,這沒什麼稀奇,但是……」她把照片翻到背面,「這樣呢?」

  我聽見其他人倒抽了口氣,其中一人不可置信地說:「她……她在小臻的背後畫了愛心耶!沒想到晴天……」我屏氣,頭皮開始發麻,「跟小臻這麼要好!」

  如果這是漫畫,現在應該背後會有一大片倒地聲,實際上我似乎也聽見有人撲地了。接著傳出很清脆的巴頭聲,「妳白癡啊!這麼明顯還弄錯,妳真是我們這一掛的嗎?」

  「開玩笑的咩!緊張什麼啊真是。沒想到原來晴天是同性戀……根本看不出來欸。」唉……還是被發現了,現在該怎麼辦哪……

  正當我想偷偷從門後溜走時,一個身影卻從我眼前閃過,讓我緊急煞車。悄悄往門外探了一眼,竟然是小臻!她怎麼還沒走!?

  那群女生一看見小臻,唧唧吧吧地就把她圍了密實,七嘴八舌說出她們剛剛發現的驚人內幕。

  她們說完後,就靜靜地等待小臻的反應。我的心臟開始不受控制地狂跳,卻連大氣也不敢喘一聲。已經沒辦法挽回了,我現在只想知道她對我真正的感覺。

  靜默了許久,久到我以為教室其實根本沒人,一切都只是我的幻覺時,小臻終於開口了,「同性戀……」我嚥了口口水,等待下文,「……噁心死了。」

  一道雷把我電得裡嫩外焦,我無法置信,小臻從來沒跟我說過她討厭同性戀,又或者,我們從來沒聊過這個話題。心臟猛地震盪兩下,我腳步踉蹌把門推開,迎向她們錯愕的眼神。深呼吸兩口氣,我一個箭步上前搶回我的皮夾,一步步往教室門口邁進。

  「晴天……」聽見小臻的呼喊,我停下腳步,卻不想回頭,我說過我不想在她眼中看到對我有一絲絲的厭惡。

  「不好意思,我是同性戀。不好意思,我讓你覺得噁心。」說完,我逃也似地離開教室,離開學校,離開這個讓我再也待不下去的地方。



  當晚回到家,我做了決定。

  一切的過程都很順利,辦理轉學手續,收拾家當,甚至連任何人都沒有道別,我到了台中。不知道還能跟大家說些甚麼,不如就這樣。

  兩年的台中生活,很快,也很慢。一開始,實在有些不適應,但習慣了之後,其實也還不錯。步調依舊有都市的快拍,卻沒有台北那樣如同影像快轉。同學間相處融洽,家裡也一般般的,這樣算幸福了吧!

  只是有時候,在一個人的夜晚,總是會不自覺地抬頭望著北方的天空,覺得裡面空空的,就好像心中有一塊什麼遺失了似的。我想,我應該不小心把某些東西,遺落在那裡,忘了帶走了。

  我想家。真的,很想。

  於是考完基測後,我申請上了莊中。不是沒想過如果遇到以前的同學該說些什麼,但已經都兩年了,淡了,頂多打個招呼、點點頭。

  至於小臻……她如果不提,我也會裝作沒事,做個普通朋友。如果提了,笑笑帶過吧!就當作我那時糊塗,喜歡上不該喜歡的人,雖然我還是想她。

  或許等我遇見一個比她更好的人時,我會試著放下。不過,目前應該還沒有這樣的人。



  兩年後的夏天,我回來了。



  走進星巴克,在櫃檯點了杯拿鐵,拿著咖啡和兩包糖走上二樓,選了角落的一桌。在小沙發上,我邊喝咖啡,邊等待著。

  今天,我約了人見面。

  她叫做「戥情」,和我在線上遊戲裡認識的。那一天,我正和幫裡的人組隊打Boss,沒想到一不小心,補師就被怪砍掛,剩下的人活血丹都用得差不多了,只好一個個被Boss送回城,最後剩下我。

  戥情:快跑!

  正當我打算放棄時,對話框跳出了這麼一句,一隻帶著紅光的箭射向那隻Boss,牠立刻轉去追那個放箭的人,是個女弓箭手,可是看看她的裝備,等級好像不高。

  實在很擔心她的情況,果然一追過去,她已經吃土了。我傻眼,等級這麼低還趕來救人?而那隻Boss也趁我愣住時,爽爽快快地補了我一爪,把我秒殺回城。

  從重生點復活後,我密了那個女弓箭手,她一得知我也死了之後,要我呆在原地。無聊地在重生點玩表情動作,那個女弓箭手一來就釘了我滿頭包。

  戥情:告非!剛才不是叫你快跑,還來送死幹嗎?

  朔望:我只是有點擔心,那隻Boss很強,怕妳應付不來,沒想到這麼快……

  戥情:算了,反正死都死了,罵你也沒用。欸,你有加入幫會嗎?

  話題轉真快。總之,因為這「一救之緣」,我把她加入了我們的幫會。之後我們就常常組隊,默契也還不錯。

  再後來,只要我跳槽到另一個遊戲,她也會和我一起走。我很怕她喜歡上我,因為我玩男角,也就是所謂的人妖號。所以在跳到第三個遊戲時,我就跟她開誠布公了。

  本來以為她會電我電到金光閃閃,想到她就說了句:「沒差,反正女人有時比男人好多了。」害我以為她會不會其實也開人妖。

  「找到朔望了!」應該是戥情吧!我回頭,微笑著對上她的眼……

  「小臻!?」

  「嗨,好久不見。」



  她坐在我對面,低頭啜了一口卡布奇諾:「看妳嚇成這樣……」

  小臻說,她一直很想跟我聯絡,但是怕我一接到她的電話就馬上掛斷,所以就想方設法地打聽,最後終於知道我玩的遊戲和ID。

  「妳找誰打聽的?我不記得我有跟任何人連絡啊!」好奇怪,我沒跟任何同學提過,除了……

  「妳小阿姨呀!我可是送了她很多小禮物,跟她努力打好了交情才慢慢套出來的。」我噴,敢情是我親阿姨把我給賣了啊!

  「之前瞞了我兩年,為什麼現在要約我見面?不怕我又跑了嗎?」我怎麼覺得我這問法好像怪怪的……

  她微笑,「妳跑不掉啦!我知道妳申請上莊中了,我也是喔!」鬱悶哪!被耍著玩似的。小阿姨,我改天一定會好好跟您聊聊……

  我還是覺得很奇怪,有種異樣的感覺在我心裡瀰漫開來,「為什麼……妳為什麼要這麼執著?甚至隱瞞身分在我身邊待了兩年?」這樣真的不尋常……

  「啊、就,就那個……」她臉上浮起兩朵可疑的紅暈,而且話說得越來愈小聲,以至於後面幾個字我完全沒聽到。

  「妳說甚麼?我沒聽見啦!」

  她深吸了一口氣,像是鼓起勇氣般大喊:「因為,我喜歡妳啦!」

  我腦袋炸了。她說她喜歡我!?

  我心情還沒平復,只見她拉了拉我的袖子,手指了下其他桌,這才發現別桌都被她的驚人告白雷到一動也不動了。

  我趕緊一手拿起包包,一手握住小臻的手,逃也似地衝出星巴克,到了旁邊的小公園才停下。我發誓,學校測800我都沒跑這麼快過。

  喘了一陣子,把思緒理過一遍後,我才繼續問:「可是那天你明明就說……」

  「同性戀很噁心。」我的胸口瞬間中箭,她又接下去說:「可是晴天不一樣,我喜歡晴天。」她在一張長椅上坐下,我坐在她旁邊。

  原來在小臻國小的時候,曾經發生過一件事,造成她對同性戀的陰霾。

  小臻是單親家庭,媽媽在私人公司當會計。在公司裡,一直有一個女同性戀騷擾小臻媽媽。鮮花、卡片、衣服、化妝品,她每樣都送過,也每樣都被退回去。最後甚至帶著一桶汽油,衝到小臻家裡鬧自殺,小臻當時嚇壞了,她媽媽只能打電話報警。

  後來那個女同性戀就這樣消失了,卻讓小臻的童年蒙上一層陰影。

  「我不是同性戀,我喜歡過男生,只是我現在喜歡的人剛好是晴天罷了。不管晴天是男是女,我都一樣喜歡她。」她轉過頭來微笑看著我,換我臉紅了。

  「但……都已經過了兩年,或許我已經沒那麼喜歡妳了。」來個人揍我兩拳吧!喜歡了好久的人終於跟自己告白了,我竟然還在嘴硬。

  「沒問題,我一定會讓妳重新喜歡上我的!我還不夠了解妳嗎?嘴硬的傢伙!」我搞不懂,她既然這麼了解我,怎麼會不知道我喜歡她?還是……她其實早就知道了呢?算了,這種問題深究也沒用。

  「對了,晴天,妳知道我的ID怎麼念了嗎?」她一手托著下巴,眼睛都笑瞇成了一條線。

  當初我曾經好奇問過她,但她只是沉默了很久,然後打:自己查。依我的個性,我實在是懶得自己去查,所以也就擱著了。她現在問這個做什麼呢?

  「不知道。」我老實回答。

  但她卻突然站起身來,在我耳邊低附了一句:「我的ID,是戥情。」然後笑著說她先回去了。

  我愣在那裡,好久好久都無法平靜我狂亂的心跳。

  戥情?等晴!?等待……晴天!?

  我想,如果我們能在一起一輩子,我大概一直都會被她吃得死死的吧。不過,我現在真的覺得,好幸福,好幸福……

  原來,幸福,就在身邊……


  完
作者: 南宮澈    時間: 2010-3-13 17:49
                       《殘章》


  「歡迎光臨!現在蜂蜜檸檬只要15元喔!」一瞥見人影,我立刻精神飽滿地喊著。

  「麻煩請給我一杯蜂蜜檸檬,一個晴學姊外帶。」一個染著紅褐色頭髮,樣子痞痞的男生以人畜無害的微笑看著我。

  又來了,我翻翻白眼,還來不及回答時,小臻就氣勢洶洶地衝到櫃台來,「阿澈,你來啦?晴天是我的,禁止外帶喔!」

  「這樣啊……那請給我兩份笑容吧!我把小說完成囉!」他的笑容真的很無辜很善良,但話一出口,就破壞了一切的美好,我替那些被他的笑容騙過的男孩女孩默哀了幾秒。

  阿澈這死小孩是我高中小我兩屆學弟,在學校從來沒有過交集。直到我上了大學,在這家飲料店工作,才知道我們學校有這麼個醒目的人。

  他常來這裡買飲料,本來很多學弟妹都會來這裡買,所以我根本不可能認出來。但他實在太特別,他的髮色,還有,他每次都點蜂蜜檸檬。

  某天,他又來買飲料,正當他要開口時,我說了句:「蜂蜜檸檬去冰,是嗎?」於是我們開始會偶爾聊聊天,和我一起打工的小臻,也和他越混越熟。

  他一聽說我和小臻的故事,就吵著要幫我們寫下來,每天都來煩,我受不了了才終於答應他,小臻倒是興致勃勃。

  他打小說時真的很專注,連小臻在旁邊鬧他都完全沒反應,我都快懷疑他是不是有雙重人格了。

  總之,現在那死小孩每天都來我們這裡寫故事,寫完就和小臻一起鬧我,真不知道這死小孩什麼時候才能離開,最好越遠越好,不然我都快沒時間和小臻單獨相處了,清閒的日子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到來呀!
作者: 空冥望    時間: 2010-3-13 18:07
文筆很不錯,敘述也很流暢。但是我看到小說中十分要不得的東西:

「笨蛋!都是因為妳不還手,他們才會欺負妳!媽媽說如果被欺負就要罵回去(這什麼教育呀真是),罵到他們不敢欺負妳才行,知道嗎!」小臻叉著腰,一副小大人狀,我只能摀著頭猛點。


此文並非輕鬆搞笑的小說,加入吐槽(謎之音)只會讓人看到一半覺得情緒突然跑掉。

其實大大寫的很好看唷這樣ˇ(被打
作者: 南宮澈    時間: 2010-3-13 20:49
文筆很不錯,敘述也很流暢。但是我看到小說中十分要不得的東西:



此文並非輕鬆搞笑的小說,加入吐槽(謎之音)只會讓人看到一半覺得情緒突然跑掉。

其實大大寫的很好看唷這樣ˇ(被打
空冥望 發表於 2010-3-13 18:07

喔其實那句是晴天說的
不過既然會被看成謎之音的話我想還是刪掉好了
謝謝你的建議^  ^
作者: winnie8270    時間: 2010-3-13 21:49
好好看>3<
這是我GL第二篇喜歡的文章
第一篇是葬雪...((有人看過嗎0.0??
很好看呢∼∼
作者: 空冥望    時間: 2010-3-13 22:39
那樣的話,建議可以改成這樣:

「笨蛋!都是因為妳不還手,他們才會欺負妳!媽媽說如果被欺負就要罵回去,罵到他們不敢欺負妳才行,知道嗎!」小臻叉著腰,一副小大人狀,我只能摀著頭猛點。

是說,他受的都是些什麼教育啊?

主角的吐曹可以再後面多加一句這樣。(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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