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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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愛看小說的龍    時間: 2013-10-19 20:05
標題:
三年了

我也已經離開那個地方

我已經不是妳的眼睛

我還是很思念妳

慢步在金黃光芒攏照的大街

我戴起耳機

聽著妳唱的歌,無法注視的

我用耳朵,去回憶。

妳的聲音總是那麼悅耳

終於我只剩下耳朵回憶妳了嗎....?

我最愛的妳...

過的好嗎?
作者: 初雪    時間: 2013-10-19 20:08
是眼的續篇嗎?
那之後會否有口和鼻?
作者: 愛看小說的龍    時間: 2013-10-19 20:09
或許會有

也或許沒有

看情況吧

我盡量生聞出來
作者: 呱呱★    時間: 2013-10-19 22:30
感覺很像男方把眼睛給了女方,
然後再偷偷不告而別
所以他只剩耳朵可以回憶她...
作者: 默月★等君至歿    時間: 2013-10-19 23:15
我想亂入ˊˇˋ

有錯字喔(?

慢步在金黃光芒籠罩的大街

至於標點符號的問題嗯 你好像是用手機發又好像不是ˊˇˋ

我只是亂入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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