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見我
標題: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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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馥蜜
時間:
2013-8-9 23:49
標題:
罪
罪
夜晚
帶我逃離黑暗的你
是這麼的閃亮
只可遠觀不可褻玩
我非常崇拜你
但
自從離開可怕的黑暗
你不斷汙辱我、摧毀我
似乎能看見你那得意的笑容
這樣做好玩嗎?
活在以欺負愛你的人為樂好玩嗎?
啊啊,上帝,我錯了
我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
專門踐踏他人之心的人
我
有罪
不過
罪該萬死的人
是你
你真該死
想殺了你的我卻無法狠心殺你
為什麼
我
好可憐
怎麼會這麼可憐
打從一出生就是如此的下賤
沒人希望我活著
活著是件壞事
很痛苦
這樣好了
還是我
先去死好了
因為這樣
比較快活
而且
我無罪了
我解脫了
我自由了
這樣
真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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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文我無法廢話
只能感謝大大們可以看完
所以結論是
要.留.言.喔.!(簡潔俐落哈哈
作者:
夜寒玥
時間:
2013-8-9 23:51
好多阿...
不過也是說到我的心坎裡了
建議可以把一些短句合併,或用空格
不要和Enter按得如此辛苦
作者:
呱呱★
時間:
2013-8-10 13:40
嗯嗯~~
小蜜說的好啊!
有時真的會覺得自己為什麼要活著?
真的會想就此解脫!
作者:
萬隆
時間:
2013-8-10 13:53
大大打得好長喔
可以寫原創了((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
大大寫的真好
主角不必受苦
可以解脫了
作者:
絕望
時間:
2013-8-10 13:58
很好看喔~~!!
小絕來大大的瞜^^
很不錯看呢˙˙
作者:
玄幽。
時間:
2013-8-10 16:43
本帖最後由 玄幽。 於 2013-8-10 16:45 編輯
馥蜜~~~!!我回來了(?)~好吧其實也沒多久XD
小說詩詞的fu很好喔(伸大拇指
。。。。。。。。。。
不過馥蜜筆下男主都好渾蛋喔(咬手指
作者:
玄幽。
時間:
2013-8-10 22:36
沒關係~反正虐文傾向我很愛OU<(變態?!
男主混蛋就混蛋吧~女主可憐一點吧吧吧吧-----
作者:
玄幽。
時間:
2013-8-11 21:59
為了虐文那就當變態吧~~~~(此人已瘋
嘻嘻,一般小說虐女主;同人文則虐男主!!(握拳(OaO
作者:
玄幽。
時間:
2013-8-12 21:17
(眼睛閃亮)終於有人陪我在這條路上走下去了!!!(謎:不歸路嘛,有啥好高興?(揍
迎向光明的未來吧吧吧吧吧吧--------OU<(吐血
歡迎光臨 御見我 (http://pinkcorps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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