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見我
標題:
最近想要寫穿越吾命的文的說!!
[打印本頁]
作者:
夜無情
時間:
2013-7-31 19:48
標題:
最近想要寫穿越吾命的文的說!!
本帖最後由 夜無情 於 2013-7-31 01:10 編輯
如題阿!!!!我是很想寫....但是!!.....我不知道文要取啥名才好!!
所以.....有誰可以幫我想一個阿?!走的是輕鬆+搞笑的風格喔~!!
感謝!
作者:
風瑤
時間:
2013-7-31 19:54
不知道是什麼樣的內容,所以沒辦法提供建議
可以先打出來再慢慢想
而且這帖應該要發去黑白講喔~
另外注音文也要注意一下
詳情請見版規w
作者:
雀兒
時間:
2013-7-31 20:00
要大家幫忙取名字可以,但應該要先有文才能取名吧?
不然文不對題也不行呀,會被老師打叉送回家砍掉重練的((笑
另外圖文區嚴禁注音文喔,詳見版規∼
圖文區版規
看樣子大大才剛加入呢,摸熟了版規之後歡迎成為御論人喔
作者:
夜無情
時間:
2013-7-31 20:02
標題:
RE: 最近想要寫穿越吾命的文的說!!
謝謝你阿!!風瑤兄弟((?
在下十分感謝您~!!
作者:
夜無情
時間:
2013-7-31 20:04
謝謝大家的意見,我會謹記在心的~~
作者:
沁蓮
時間:
2013-7-31 20:14
本帖最後由 沁蓮 於 2013-7-31 20:18 編輯
5#
夜無情
另外、論壇回覆請至少要回滿十五字喔!
這點請麻煩務必注意。
2#
風瑤
小瑤人好好w超認真回覆的(#
作者:
夜無情
時間:
2013-7-31 20:20
.....我突然感覺到一股好大的壓力....
不!我不要早一點去見光明神祂老人家啊! 我不要~我還有很多事沒做呢!我還沒談過戀愛.....我還沒體會到人生的酸甜苦辣呢!!不!!~~~
P.S:我剛剛去看了下規定....天啊!真是太多了,難道你們不會辛苦嗎??
作者:
小粉紅
時間:
2013-7-31 20:31
欸豆……大家也都是跌跌撞撞混到現在的……吧?
是說,跟樓上幾位大大一樣啦,你可以先打文章大意之類的,再請大家幫你想文名囉!
好啦其實我混到現在還算渣渣菜鳥((吐舌
建議你去把版規仔細大略的(?)看一下唷!
(僅供參考呵呵)
作者:
柳夏卉
時間:
2013-7-31 20:35
7#
夜無情
中華民國法律可是版規的好幾倍呢,遵守小小的版規不會太辛苦的w
其實只要注意就可以避免犯錯了,有很多甚至只是小提醒的程度呢。
雖然違反了會受到處罰,但只要當個好孩子不違反就沒有後顧之憂囉!
有特別去看版規是值得表揚的事情,其他版的版規也可以看看,對自己是有幫助的
讓我們朝御論好公民邁進吧www
作者:
夜無情
時間:
2013-7-31 20:37
感謝大家的提醒,不過我想我一輩子再也不會去翻有關法律的書了....規則好可怕阿!!!讓我不免進謝不敏.......
作者:
風瑤
時間:
2013-7-31 21:04
本帖最後由 風瑤 於 2013-7-31 21:05 編輯
中學都會有法律相關的課,你是逃不掉了XD
沒有法律
你的父母可以不養你
商店可以賣黑心食物給你,不用負責
法律以及任何的"規則",不只是限制
是給人們畫一道"尊重他人"最基本的線
建議版規再煩還是遵守一下
這帖看是要刪掉還是移位
大大目前的積分好像還不能買道具,
可以多和別人聊聊天衝積分((聊天帖滿壇跑
也可以請版主幫你移動
買道具到→個人中心,頁面左手邊綠色區下面有"道具",點進去就可以挑選你要的道具了
作者:
沁蓮
時間:
2013-7-31 21:36
11#
風瑤
小瑤你真的好認真哦(望
公民大概也不會講很深入、就大概是一些為護個人權益的吧(?
不過……
現在有法律、還是有父母遺棄嬰孩
還是有商店販賣黑心食品,花錢消災保身的也是很多…
其實這裡的規定都很人性(只是我有點討厭15字(喂#
要大家遵守也是為了維持論壇的良好風氣,就麻煩帖主乖乖配合了。
作者:
夜無情
時間:
2013-7-31 21:40
感謝各位前輩的教悔!!小的一定會更加努力!!((鞠躬
話說回來....怎麼樣才可聯絡到版主呢??
作者:
沁蓮
時間:
2013-7-31 21:47
13#
夜無情
看你要連繫哪一版的版主、點到首頁分類版的下面就會有版主的名字了
點下去之後在頭像下會有發短消息,可以藉由這種方式來連繫版主
歡迎光臨 御見我 (http://pinkcorpse.org/)
Powered by Discuz! X3.1